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笔者以为,这些关于“文化强国”的重大命题,是高屋建瓴般的理论创新,是醍醐灌顶似的实践引领,其文化内涵与精神实质非常丰富与充实。
一、文化的魅力在于教化人
“文化”,既不是文人雅士把玩的专利品,也不仅仅是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产业实体如何去单打独斗的狭窄概念。我党一再强调的“文化软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是中华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所必须具备的一种文化自觉与文化轨迹,是从事各行各业人们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基本功。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而言之,关乎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光大,关乎着中华民族以什么样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小而言之,则是授之于我们每个人干好工作所不可或缺的意识基础、技巧基础和思维能力。
谈及文化的传承与光大,前者有赖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淀、扬弃与创新进取,后者有赖于对人类世界一切优秀文化即文明成果的吸收、消化和洋为中用。对传统文化,什么该扬、什么该弃?没有正确的文化指导,难免会出现买椟还珠的情况;对外来文化,什么该吸收、什么该引进?没有正确的文化指导,难免会把癞疤做勋章,脓疮当鲜花。食古不化与食洋不化都会贻笑大方。
笔者儿时常听家母唠叨:“未富先富不会富,未穷先穷不会穷”,长大来以后才慢慢体悟出这句千百年流传下来的至理名言的文化内涵之深厚。“存在决定意识”。意识毫无疑义是文化现象,“存在”的本身,不仅是物质的存在,更是属于富含文化内涵的灵魂存在。因此,文化的魅力全在于她会教化人们怎样去为人、为事,明白事理之后,文化的“自觉”很容易被转化成行动的“自由”与“自为”。
二、魅力的文化在于发展人
文化的最低门槛,无非是断字识文,口语表达内心所想,以“文”为形、以“化”为心;文化的最高层次,则无穷尽焉。文化,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环顾当下之中国,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文化强国”的目标,值得细细品咂个中三昧。
当下之中国,经过壮士断腕般“丢掉包袱、扛起未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三十五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国民生产总值跻身于世界第二。人们在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的同时,还应具有一种忧患的民族意识。只有“善于忧患”的民族文化,才能永远拥有前行的动力。
当前制约改革、开放、创新与发展的“瓶颈”,已经不单单是教育的“短腿”或经济的“短板”一类,恰恰在于“泛文化”或称“文化域”所包容的能够提供思想保证、理论指引、精神动力、舆论支持、行为规范、体制机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的偏颇与滞后。还需立意高远地去穷则思变、富而思进,以至一富带共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才是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并与之相匹配的先进文化!
当下之中国,惟独不缺的是“文人”扎堆、“专家”成捆,中专大专忙不迭升格、大学与研究生一股脑儿扩招,具备高学历的人比比也是,一定程度上“文凭”泛滥、学历贬值,别处不论,单单是各级领导层中的学士、硕士、博士抑或双博士、“海归”等,大概要以“批”计以“堆”论……这一文化现象,本来绝非坏事,然而文人多,不等于文化软实力强;文凭高,不等于人的综合素质高。尚且不说假文凭,即便在学校学习三年五载或更长时期所得到的“真文凭”硬壳本内也不乏成色欠缺的假内囊。此外,我国的院士多而问鼎“诺贝尔”的人却无,《决定》提出的“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就深得业内外人士拥护。因而,魅力的文化恰恰在于能发展与升华人的精神境界。
三、“文”到“化”时始见金
大千世界当中,最强大的力量始终莫过于文化。学校有校园文化、工厂有企业文化、军队有军营文化、医院有医院文化、公检法司有司法文化、科研院所有院所文化、市场经济有商业文化、居民聚集区有社区文化、哪怕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庭文化,即“家风”“门风”等。所有称为文化的东西,便是日常生活以及从事本职工作与学习的意识、思维、方法、技巧等等的总括。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有赖于文化“质”的提升与“量”的倍增。物质匮乏不是社会主义,贫富两极也不是社会主义;文化荒漠不是社会主义,道德堕落更不是社会主义。窃以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决定》指出的“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我国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的原则,是抓住了文化发展的“牛鼻子”。《决定》作出“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宣示,既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又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同时也充分包容与吸纳了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有赖于文化循序渐进地创新。千百年的中华文化从来就没有过“休止符”,更没有一蹴而就过,经历着传承、创新与发展,才铸就出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史。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要继承传统又要开拓创新、既要坚守己有又要开放包容;既坚决反对民粹至上、画地为牢,也要坚决反对妄自菲薄、拾人牙慧。倘若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地按照“西方的葫芦画欧美的瓢”,只会在丢了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同时,又屏蔽掉了人类共同创造的先进文化、文明。面对现在与将来越来越复杂的世情国情与民情,《决定》中提出“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问题,绝非空穴来风,稍有疏忽与怠慢,趁虚而入的西式文化糟粕,势必成为中国文化大餐中的有毒添加剂,只有与时俱进地创新文化,才是识别与剔除糟粕的利器。
改革解决发展问题,贯穿其中的主线之一是文化的复兴、创新。笔者提出并笃信“‘文’到‘化’时始见金”,其内涵便是:“文”者,文明、富强之谓也;“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前者精炼到了后者境界,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等在正确的文化轨迹上运行,才是拥有最高层次国富民强条件下的和谐与小康!■
(作者为原贵州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安顺市委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