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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与小惠之辩

  据《汉书》记载,汉宣帝时,丞相丙吉外出,路遇行人斗殴,死伤者横尸于道。丙吉不闻不问,驱车而过,手下掾史大惑不解。丙吉继续前行,碰到有人赶牛而来。那牛伸着舌头,喘着粗气。丙吉让车停下来,派随侍骑吏问那人赶牛走了几里路了,意在指责这人不爱惜牛。前后一比,下属对丞相重畜轻人的做法颇有微词。丙吉说,行人斗殴,自有属地官员处理,我只需逐年考察其政绩,奏报赏罚就可以了,毋须过问这些地方小事。眼下正当春季,天气还不至于太热,这头牛若因临近暑热而气喘,表明气候反常,农事势必会受影响。所以,我要过问牛的事。掾史这才心服,认为丙吉识大体。

  在农业社会里,天候气象对农事影响很大,事关国计民生。正因为如此,当时以及后世的史官,都对丙吉问牛不问人这件事高度评价,广为传扬。用现在的话说,丙吉是个抓大事的好领导,站得高,看得远。

  倘若认真参详一番,你就会觉得,这件事似乎有些不对劲儿。打架斗殴虽属地方治安问题,可当时的情势不妙,若不及时制止,事态就有可能愈演愈烈,发展成为报复性的群体流血事件。在我国古代,民间暴力泛滥,不仅使后方人力资源锐减,前方兵员输送不足,而且使族仇私怨愈结愈深,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所以,当年商鞅变法,就曾严令禁止民间私斗。史记评价说,商鞅变法行之十年,“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须知,丙吉出行碰上的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是打群架,且已“死伤横道”,人命关天,怎么能说是小事呢?比起发展生产这个第一要务来,百姓打架就算是小事,为何不能顺便过问调解一下,制止事态恶化,却要视而不见、扬长而去呢?

  无独有偶,在此前的历史典籍中,类似的记述并不鲜见。春秋时期,郑国有个老百姓寒冬里过河,上岸后小腿都冻僵了。景差刚好路过这里,就把那人扶到陪乘位子上,并用自己的衣襟捂着那人的腿脚。晋国大夫叔向听闻后,不以为然地说,景差身为国相,这样做不是很浅陋吗?我听说,在贤能官吏管辖的地方,三个月就该修好沟渠,十个月就能架好桥梁。这样的话,牛马过河都不会湿蹄子,何况是人呢?这便是掌故“景差覆衽”的由来,见于刘向《说苑》。

  同是春秋时期,同样的例子,也曾出现在《孟子·离娄下》的记述中。郑相子产外出时,曾用自己乘坐的车子搭载行人过河。孟子就此批评他“惠而不知为政”,讲的也是行小惠与识大体的关系。意思是说,子产仁惠,却不懂得为政之道。他应该去抓架桥铺路这样的大事,而不必去管行人过河这样的小事。

  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是,在桥梁尚未修好之前,像景差、子产这样的大官,顺便帮助行人过河,又有何不可呢?

  从历史记载来看,子产主政郑国期间,推行过一系列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变革,不仅政绩卓然,国力大增,而且百姓富庶,安居乐业。子产执政一年,浪荡子不再轻浮嬉戏,老年人不必拎重物,儿童也不用干农活。两年之后,市场商人不虚抬物价。三年过去,人们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四年后,农民收工不必把农具带回家。五年后,男子不需服兵役。可见子产并非只注重亲民爱民的小惠,而缺乏经世治国的大德。

  古往今来的政论家们,为了宣扬他们那些大而化之的治国理念,往往会借助某些看似经典其实偏颇的个案,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用心固然良苦,但却经不起推敲。类似“景差覆衽”“子产渡人”“丙吉问牛”这样的掌故,听上去好像挺有道理,事实上却是一面之词。我们可以接受他们所阐发的论点,去听政、问政、论政,却不可以搬用他们所举的例子去裁度现实。一个亲民爱民的领导,能够走到群众中来,发自内心地关心并过问民间疾苦,与抓大事并不矛盾,我们不能把所有的亲民爱民善举都看成是小恩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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