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清明节假期,各大旅游景区又迎来了游客高峰,与此同时,景区管控不文明游览行为的压力也明显增大。“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令人大跌眼镜。在公园里大肆挖掘野菜,盗挖刚刚冒头的竹笋,爬上树枝折花拍照……“地上趴满大爷,树上长满大妈”,不文明程度不断“扩展”着人们的想象力。
据报道,北京市市属公园正在研究制定“游园黑名单”制度,今后将对多次劝阻无效、破坏文物等行为较为恶劣的游客,采取一定的游园限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出游人口规模的扩大,不文明游览行为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有的游客在文物、历史遗迹上乱涂乱画,有的游客随意破坏景区植被,甚至在景区做出有违地方习俗、伤害当地人民感情的行为。遏制不文明游览现象,不仅是社会道德与文明秩序建设的问题,更是制度和规则进一步健全的问题。
一些游客之所以胆敢逾越文明底线,与实施相关行为的代价过低有关。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景区看到不文明现象,以现场阻止和批评教育为主,即便执法部门介入,往往也停留于小额度的罚款。文明习惯的养成不仅需要引导,更需要约束。让潜在的不文明游客感到“肉痛”,从而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开展不文明游览行为治理的应有指向。
约束不文明游览行为,既要以强力手段遏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也要坚持过错与处罚相适应原则。毕竟,营造良好旅游秩序的目标,是人人都能享有美好的出行体验,让大好河山与名胜古迹在每一位游客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相比那些短期、即时性的惩处措施,文明习惯的养成,更需要中长期、阶段性的惩处和约束措施。实施“游园黑名单”制度,利用“人脸识别”等技防手段,对多次劝阻无效、破坏文物等行为较为恶劣的不文明游客,采取游园限制措施,无疑能对不文明游客产生有力的规训效果。相比简单地罚款、批评教育,“游园黑名单”能够让不文明游客感受到长期后果,从而在内心进行反省,自觉向文明靠拢。
事实上,不光在公园游览领域,在涉及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当探索和建立“黑名单”制度。早在2016年,当时的国家旅游局就发布了《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今,定期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已成为文化和旅游部工作的常态。
为推动“黑名单”制度走向完善,需要进一步厘清进入“黑名单”的条件及后果,不让“黑名单”变成口头上的警告。此外,还要明确“黑名单”的执行期限,既让不文明游客付出足够的代价,也为真正悔改者提供新的机会。除此之外,景区、交通、酒店等相关机构也要针对“黑名单”制定配套办法,让“黑名单”充分发挥威力。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公民出境旅游的规模日益扩大。通过旅游交往的方式,外国人民能通过中国游客了解一个真实的中国。这也意味着,中国游客的文明水准,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国民形象。如果再不加强对本国游客文明素养的引导和规训,就可能使中国游客作为一个整体被列入当地人心目中的“黑名单”。如此一来,不仅恶化中国游客境外游的环境,还会影响对外经贸、双边交流、文化教育等更重要的领域。
建立“黑名单”制度,其意义在于用持续性的约束替代短期的惩戒,而它的真正目的也并不在于惩戒,而在于通过威慑和约束,在社会大众中培养起自觉的文明旅游习惯。无论如何,让每一个游客开开心心出游,让宝贵的旅游资源完完整整地流传下去,是开展旅游综合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