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当代伦理学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从模仿到自创、从单一到系统、从贬抑到振兴的曲折发展过程。70年来,在理论层面上,中国当代伦理学继承了中华优秀伦理道德传统和中国革命时期形成的革命道德,在学习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上,大胆吸收西方伦理学的有益思想资源,立足中国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体系和思想体系;在实践层面上,中国当代伦理学长期致力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与践行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自身建设上,中国当代伦理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学术交流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经过老一辈伦理学家的传、帮、带,既有宽广的国际学术视野又有扎实国学功底的年轻一代伦理学人正在快速成长,正成为中国伦理学发展的主力军。与此同时,中国伦理学也存在基础理论研究薄弱、研究方法单一、社会参与度不高等诸多问题。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地走向未来。可以预期的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伦理学必将大有作为,其可以为国家“提神”“补钙”,可以提振民族的“风骨”,可以强化公民的“操守”。总之,中国的美好未来需要更好的中国伦理学,我们必须为此而不懈努力。正如对任何事物的想象和预测都有其之不可周延一样,难免有主观臆断之嫌,中国伦理学在“70”后时代如何发展,肯定是仁智各见,我仅从重要性上略述一二,权当一己之见,求教于方家。
一、强化中国伦理的自信
新时代的特征是“强起来”,而“强起来”是“站起来”“富起来”的承接和延续。如果说“站起来”“富起来”是一个历史比较问题,那么“强起来”则是一个时代性的国际比较问题。在这个伟大飞跃的过程中,伦理自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伦理之功用即通过善的价值理念倡导和规范约束为人类社会交往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秩序。伦理对于良性的人际交往和群际交往必不可少,对于国家成长和国际交往之重要也自不待言。在国家发展和国际交往中,伦理自信不仅展示着个人的文化和价值自觉,也展示着国家的精神风貌和整体力量。所谓伦理自信,就是主体(包括个体、民族和国家)对民族国家发展的主导伦理价值(传统和当代伦理价值的融合与创新)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和自觉相信基础上而形成的自尊、自励、自强的心理态度以及由此形成的积极、进取、健康的精神状态。伦理自信源于文化自信,其内核是精神自信。伦理自信总是基于对以往文化中伦理价值的认识和传承、对现有文化中伦理价值的自觉和把握才得以形成的,即只有在文化自信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伦理自信,也只有建立在文化自信之上的伦理自信才是坚实和深沉的。文化自信是民族、国家以及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并对其文化生命力持有坚定信心。真正的文化自信表明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心理结构不断成熟,并且作为文化心理结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伦理价值要素得以提炼、结晶和闪光。相反,文化不自信要么表现为对文化传统价值的“虚无主义”和“文化自虐”,要么表现为对传统文化价值盲目高傲自大的“文化自恋”,二者都丧失了对文化传统中伦理价值的自知、自觉和自信。对文化中伦理价值的高度凝练、肯定和赞许,将会呈现为伦理价值秩序,并不断烙刻在民族的心理、观念和精神发展中,最终成熟为伦理价值自信,并表现在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肯定、价值主体意识的增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能力的提升、对外界价值权威的主体克服等方面。当前,在价值平面化和价值虚无主义盛行的背景下,“诸神消失”“世界祛魅”“遭遇虚无”成为世界普遍样态。跳出“价值怪圈”、增强伦理价值自信,关键就是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铸魂工程”,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人民有信仰”。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沉着冷静地应对西方伦理价值观念的“现代性入侵”,增强自信、坚定信念。在文化创造的实践活动中,每一个时代和每一个民族最珍贵的、最重要的伦理价值总会被主体吸纳而升华为理想性和精神性的自觉追求,这就是伦理精神。伦理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积淀,是伦理文化的精华,它渗透到民族、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成为主体的精神特质。
二、让伦理学回归人本身
伦理学是研究“人伦”关系的学问,而“人伦”是潜在人性的显现,在此意义上讲伦理学就是人学。中国伦理学要形成自己的学术特色,就必须有精准的学术定位,而人的问题则是定位的标杆。如果如有的学者所言要“重写中国伦理学”,就要从人本身来构筑坚实的基础。
人本身的回归应该从三个维度展开。一是人是什么?厘清人是什么,我们才能明晰中国伦理学的必要性。对于人概念的辨析一直以来都是伦理学的核心任务。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他更注重作为城邦成员的人之本质;康德将人视为理性的存在,从而论证人如何为自己立法并获得道德自由;马克思则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主张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人学立场,同时,我们传统文化中丰富的人性理论也为我们的思考提供了思想资源。对于人的诠释,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架构,又要结合中华民族在此问题上的历史传统和视角的独特性,体现中国智慧、发出中国声音。
回归人本身的第二个维度是人应该是什么?如果说人是什么表达了人的实然性,这一维度则展示了人的应然性,表现了人学的理想性。对此问题,我国传统伦理有着深刻的认识,以儒家为主导的传统伦理树立了“君子”人格作为人道德修为的终极目标。我们对于人应该是什么的理想一方面要从人性出发,顺应人性发展规律、尊重人性的本质;另一方面则要从社会出发,满足社会的伦理期待。就人性而言,我们要充分肯定人的道德可塑性,而道德的培育则是在民族和社会特有文化中完成的。所以我们既要吸收关于人性的现代研究成果,对人性有客观、理性的认识,又要结合社会特质,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对人性的可能性予以阐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期待有独立人格和公共意识,关注他人、关心社会、有担当和奉献精神的道德人格。
回归人本身的第三个维度则是人能成为什么?这一问题凸显了人的现实性。离开现实谈论人性不但无助于人的发展,而且会对社会生活产生负面影响。传统人治社会之所以最终被法治社会所取代,就是因为它对于人性判断脱离了实际。传统人治社会希望“圣君明主”的出现,认为如果当政者具备优良的道德素养和超于常人的能力,便可将社会治理得井井有条。与此谋划相适的则是对人性善的过分期待和理想主义想象。人治最大的痼疾在于片面追求人性好的一面,而对人性恶的一面缺乏足够的认识。但这种理想化的人性预设却将社会置于高危风险之中,执政者的人格缺陷和能力缺失最终都会演变为社会危机,让社会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无论是性善论、性恶论还是无善无恶论,都告诉我们人性既存在善的潜能,也存在恶的可能,因此无论在人性培养和社会制度设计中都要兼顾人性的两面。现代认知科学、行为科学乃至医学的发展为伦理学在此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日臻丰富的路径。这些现代科学在一定程度上论证和揭示了人的道德可能性,而且为伦理学开辟了新的视野。我们对于人的伦理现实性研究不再完全依据人性假设,而可以从生理和社会的视角把握影响人们伦理判断、伦理行为的要素及其机理。立足于中国传统和社会特性,在把握当代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促使人们实现伦理可能性,是重写中国伦理学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拓展伦理学的新功能
伦理学不但要提出对行为主体的道德规范,也要注重主体间、规范间的有机连接与过渡,使规导与连接成为伦理学的主要功能。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是儒家伦理思想中高度体现了伦理的连接性特征。儒家总是从“人伦”而设“理”的,或者说是因“伦”而“理”的,在人伦关系的有机构成中寻找伦理的连接性。在伦理承载上,儒家注重由己及家、国、天下的整体连接。“推己及人”是儒家的伦理思维方式,由“己”出发,确保了伦理的真实性。由无数个“己”构成了家庭,家庭是宗法社会最基础的伦理实体,由此产生一系列的伦理关系。家的扩大或延伸就是国,国是家的“缩影”,没有家就没有国,同样没有国就没有家,家国同构,家国一体,就可实现伦理秩序的有效扩展。在伦理规范设计上,儒家注重与具体人伦关系的对应性连接。如孟子的“五伦”被称为中国伦理最经典的设计。《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里,孟子不但在复杂多样的人际关系中归纳为五种人伦关系,建立起了社会最基本的人伦关系坐标,而且还提出了与之对应的伦理规范“亲、义、别、序、信”,实现了规范与连接的统一。这种伦理设计给我们的启示是,一切伦理行为事实上都是一种连接行为,与他人连接,与自己亲朋连接,与共同体连接,与人类连接,最后是置身宇宙之中的连接,我们越是自主就越要担当不确定性和不安宁,也就越需要连接。我国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向后现代社会的双重转型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结构化因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加之,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伦理学如果仅仅停留在规范约束的层次而不具有预测和抗风险意义,没有连接各个伦理层面的功能,那将失去其存在的价值。由于人类生活的本质是连接性,所以,伦理是连接的律令表达,伦理的本质就是连接,从而形成共同体精神,用莫兰的话说:“伦理是连接,连接是伦理。”我们这个时代的伦理危机不是麦金太尔所说的规范性危机,也不是德性重要还是规范重要的问题,更不是个人与共同体何者优先的问题,而是连接的危机,是伦理规范与规范之间、伦理主体与主体之间,甚至德性之间出现了断裂,需要有一场伦理连接的整体化行动,我们可以从强化具有连接性的伦理入手,如责任伦理、利他主义伦理、人类伦理等。
四、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
中国伦理学的当务之急是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伦理学。所谓中国特色,就是要凸显中国伦理文化、反映中国时代风貌、对接中国重大问题。从先秦诸子百家到宋明理学,我国形成了独特的伦理思想体系,有着丰硕的伦理理论成果。这些成果基于中华民族土壤生长,对于解决我国出现的伦理问题有着特殊的指导意义。与西方理性主义不同,我国的伦理除了理性的笃定,更有基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宗法体系之人情温暖。我国独有的伦理脉络对社会伦理生活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也让我们的伦理现象展示出独特的色彩。所谓中国气派,核心在于获得与其他伦理话语平等的权力。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得到了跨越式提升,国家的崛起不仅需要经济、军事等硬实力的支撑,同样需要思想、文化等软实力的强力支持。中国伦理作为国家软实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要具备在国际领域平等对话的能力,与其他伦理思想一道牵引人类的道德生活。毋庸讳言,虽然我国有着漫长的道德生活历史和灿烂的道德文明,但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我们长久以来都沿袭着西方伦理学话语体系,并且产生巨大依赖,似乎不讲康德就不知道怎样讲伦理学,这也让我们与国外特别是西方的学术平等对话充满艰难。福柯将话语视为一种权力,这种权力本身具有排他的性质。一旦话语体系形成,那么掌握该语言体系的人就会强制进入该语言系统的人遵循其话语秩序——用他们所规定的符号和程序进行话语表达。因此,要实现话语的平等,我们就必须创立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并且获得他人的认可和接受,实现话语的国际化。所谓中国风格,旨在形成中国学派,因为学派在知识传承、学术影响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重要的风格标示。伦理学知识的传播表现出人文学科的内在特性——自然科学的知识往往是替代性的,新知识理论的出现会取代旧有知识体系,而人文知识则是谱系性的,新知识通常是对谱系的延伸和扩展。形成学派是知识承接、搭建思想脉络的关键机制。追溯历史,我国有着悠久的学派传统,诸子百家之所以各成体系,就是因为它们的学说在历史中代代相传,分数不同流派的学者秉持了相同的学术思维、围绕相同的问题开展了持续性的研究,形成清晰的学术风格。学派是学术风格的集中体现。
要培育中国风格伦理学、建立中国伦理学派,一是要强化学派意识。今天的学术不能再采取“作坊式”的研究方式,在庞杂且分工细密的知识体系中,任何学者的知识储备都是有限的,只有进行学术整合,建立稳定且可持续的学术团队,才能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二是要围绕相似的主题,形成相近的学术立场。伦理学科、学术团体都可以成为学派的生长点。学科和学术团体有责任组织成员围绕重大主题进行团队性研究,在合作和交往中达成学术共识。三是要实现研究方法的创新与传承。研究方法是承袭学派的纽带,也是学派的风格标志。这就要求广大伦理学人根据我国道德生活的特点找寻新的伦理学研究视野,搭建中国特色的伦理学研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