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会各方面总体上都已经有法可依,但在依法治理和法律实施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人情至上的封建思想道德观几乎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人情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却相对淡漠。在依法治国方面,美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经验。
1740年,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富兰克林创建的“美国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把校训定为“没有道德,法律一无用处”。宾大的这一校训,不仅指出了法律的重要性,也强调了道德对于法律的重大意义。
1796年,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在总统告别演说里,深情地说:“我怀着欢欣的期待心情,指望在我切盼实现的退休之后,能与我的同胞们愉快地分享自由政府治下完善法律的温暖。这是我一直衷心向往的目标,并且我相信,这也是我们相互关怀、共同努力和赴汤蹈火的理想报酬。”在华盛顿看来,打天下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永远坐天下,而是为了和人民一起创造与分享自由政府治下完善法律的温暖,并把这种温暖视为赴汤蹈火的理想报酬。
据统计,在迄今的40余位美国总统中,仅有三位是战争时代立过大功的军人,唯一工程师出身的是具有广博管理经验的胡佛,其他人几乎都是学法律出身,有法律背景。
美国著名评论家托马斯·弗雷德曼认为,美国成功的秘密就在于它的法治。他曾经说过: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这些让每一个人可以自由充分发展而不论是谁在掌权。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治在美国的国家历史以及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美国拥有世界上几乎最健全和严谨的法律体制。联邦法和地方法加起来共有100多万条,每年还新制定许多法律法规。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非常大,而且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除各种法律纠纷外,美国人从生到死,从结婚到离婚,从生活到工作,从挣钱到花钱,几乎事事都离不开律师,离不开法律。这些多如牛毛的法律条款对强化美国社会的道德秩序产生了积极意义,因此也省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人际纠纷。在美国,不允许家长打骂孩子,否则家长将被以法律形式进行干涉和论处,轻则丧失监护权,重则入狱。因为儿童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美国社会的财产,是美国未来的纳税人。学校如果发现孩子被父母打伤,应及时报警。如果隐瞒不报,也会受到惩罚。不满12岁的儿童不能被独自留在家中,否则其父母或监护人将涉嫌遗弃儿童罪。
美国对法律的施行也非常严格。在美国几乎所有人都养成了开车时系安全带的习惯。据一位美国朋友说,起初很多美国人不系安全带,认为太麻烦。结果,造成了因不系安全带而在车祸中丧生的人数居高不下。之后,美国就此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交通法规,对不系安全带的驾驶者施以重罚。这样,美国人慢慢养成了系安全带的习惯。在我国也有相关的交通法规,但由于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仍然有很多人开车时不系安全带,并因此而在车祸中丧生。
有一次,我和几个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朋友在美国高速公路上驾车出行,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后面一辆警车开过来,示意我们停车,我们感到很紧张也很奇怪,我的朋友刚拿到美国驾照,不敢开快,所以不是因为超速被叫停车。我们只能把车停在路边,警察下车走过来说:“对不起,你们需要接受惩罚,因为你们走的是快车道,而你们的车速没有达到快车道的要求,是你们后面的车主报的案。”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不仅懂得法律条文,而且还会依据法律行使指控义务。而在中国,很多人不懂法,即使有法治观念,遇到与自己无关的违法事情,也不选择报案。
美国的建国元勋们在《独立宣言》中提到,人人生来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这个人是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独立人格的法人。在之后两百多年历史里,这个条款并不是完完全全被实施的,相反,种族歧视等问题一直都是笼罩在美国上空的阴云。但是,美国人能够意识到这些不足,也有人能够勇敢站出来反抗。在种族歧视的问题上,帕克斯夫人勇敢地对种族隔离制度说不,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抵抗运动最终使得法院裁定田纳西州的种族隔离制度违宪。2014年8月9日在密苏里州弗格森市手无寸铁的非裔青少年布朗遭白人警官枪杀身亡,这场枪击案凸显出美国种族间以及非裔社区和警方间的紧张关系。最近,密苏里州大陪审团经过长达三个月的审议之后决定不以任何罪名起诉白人警官,引发了美国国内大规模的抗议。抗议人士与民权倡议者呼吁联邦政府能有所作为,美国司法部长已经承诺将积极调查弗格森市的警方作为。
正是因为美国有着完备的法律体系,当歧视或者其他的偏见出现时,只要有人敢于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只要是合法的权益,都会最终得到支持,并且逐渐被社会所理解所包容。这也许就是美国得以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