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
继党的十八大提出全党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文化自信的提出,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由“三个自信”增加到“四个自信”,这是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的重大发展。因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理论内涵、内在逻辑,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切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自信是人相信、信任自己,对自己有信心的一种意识状态。自信属于主观世界的范畴。人的自信意识蕴含着人的信念和信仰,寄托着人的未来和希望,激发着人的意志力和创造力,是人类维持生命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基本信念、精神支柱和精神源泉。矢志不移、果敢担当、坚毅从容、百折不挠、宠辱不惊、自谦包容等都是人们自信的表现。
自信作为精神力量,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有其固有的属人特征和生成变化规律。自信发生于自信主体对自信客体的信任性评价,自信主体、自信客体、自信评价是自信意识生成更新的三个基本要素或环节,也是区分自信形态的三个视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指“中国人”作为国家的主人对“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这个自信的主体是“中国人”,客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主体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政党自信、国家自信、民族自信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主体的最高概括。从客体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是经济自信、政治自信、文化自信、社会自信、生态自信的有机统一,也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有机统一。这两个“有机统一”不是彼此并列而是相互交织的。从评价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评价主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深刻汲取人类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客观辩证的自信评价,从而建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的自信。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民、来源于真理”“我们要在深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基础上增强自信”,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的实践性、人民性、科学性本质。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不是盲目自信、故步自封,而是内含着科学的问题意识、忧患意识,在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中坚定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这些论述表明:文化自信是“三个自信”的精神升华。
文化自信本质上是精神自信。文化的本质是“文化精神”,文化自信的本质是人们对自身精神世界的肯定性评价与执着的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精神性本质,从根本上决定了它是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基本更广泛、更深沉更深厚、更持久更稳定的力量。
从文化精神的永恒性看,精神是人的意识,特别是指人的意识中的思想精华。人的意识、思想、精神的形成和升华,不仅需要实践,还需要用大脑思维、抽象概括,从思维对象的现象中抓住本质,偶然中找到必然,个别中发现一般,易变中锁定永恒。精神就是人对变化着的事物的本质性认识,具有永恒性、稳定性;文化精神就是文化中的思想精华、文化现象中穿越时空的永恒。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视察时指出:“很多东西存在的时间虽然短暂,但这短暂铸就了永恒,焦裕禄精神是这样,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雷锋精神等革命传统和伟大精神都是这样。”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文化精神的永恒性特征,从而直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深沉性持久性稳定性提供了认识论基础。
从文化精神的层次性来看,道路、理论、制度“三个自信”与文化自信具有不同侧重、不同层次的精神内涵。文化精神的层次性是指,在人的精神世界里,意识反映文化对象的抽象程度和深刻程度有高低深浅之分,其中,高一层次的意识总是比低一层次的意识更深刻,更具本质性、精神性。由此,不同层次的文化精神就有着高低不同的境界,其最高的境界就是具有哲学意义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价值观,或者说就是哲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直接文化内涵,侧重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概念层面的界定与诠释,对“三个自信”的更深入解读,则需要在文化自信的层面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信精神提升到民族精神、革命精神、道德精神和世界观方法论、人生观价值观层面,使之成为“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需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许多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讲话,总是围绕坚定“三个自信”并归结到坚定“三个自信”上来。这表明,文化自信不是在“三个自信”之外,而是在“三个自信”之中,是对“三个自信”的精神升华。
从文化精神的主观形式看,文化精神本质上是人的精神,它归根到底是依赖于个体人脑而存在的。换言之,文化是生长在人脑中的东西,只有深入人心、刻骨铭心的东西才能称为文化精神;文化自信就是文化主体对自身精神世界的信赖和寄托。从这个角度看,“三个自信”主要体现党和国家的政治信仰、政治宣示,体现党和国家领导层的政治导向;在它没有成为民众个体的文化自信之前,对于民众个体而言,它还是外在的。这些年,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非社会主义文化和反社会主义文化的各种思潮不断变换手法、变本加厉,严重伤害中华民族的文化信仰,动摇党和人民群众文化自信的根基。中国人的个体文化自信亟待重塑。因此,需要把“三个自信”转化为文化自信,把党和国家的政治信念、政治理念转化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价值观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就是要把“三个自信”与文化自信结合起来,增强每一个中国人的文化自信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文化自信、理论文化自信、制度文化自信,极大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充分发挥“全民族精神力量”,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自信、国家自信、民族自信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讲到文化自信时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这段论述深刻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中华民族精神自信的历史延续和升华。
从联系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是5000多年中华民族文化精神、文化自信的积淀和延续。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文化历史发展的时间维度,由远及近,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内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追根溯源”至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更体现了他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根”和“魂”,“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的思想。中华5000多年的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所以能够融入激昂向上的革命文化和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传承至今,根本在于它是在中华文化流变的历史长河中不断积淀、具有永恒价值的思想精华。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者在精神本质上一脉相承、历久弥新。
从发展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革命文化的洗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升华,是中华文化不断传承创新的结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以及其他相关讲话中多次论述,对待传统文化、历史文化要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要“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些论述揭示出“古为今用”的文化规律和对待历史文化的科学态度。如同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一样,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也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绝对中有相对、永恒中有流变、传承中有发展。从中华传统文化到革命文化再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华文化自信的历史延续,也是中华文化自我扬弃、辩证发展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即是这个过程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