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媒介的发展进步不断超越人类的想象力,呈现出持续的爆发态势。未来的媒介如何发展,智能社会如何建立与运行,知识形态的转化与媒介发展的异化,社会结构的变革与传播权利的配置,量子通讯技术的开发运用,等等,都在不同程度地挑战人类的幻想力。为此,剖析媒介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人类传媒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梳理人类文明与媒介文明的关系,展望未来媒介的发展,无疑将有助于把控人类文明的发展形态与动向。
新世纪以来,人类媒介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媒介技术、新的传播现象、新的传播形态不断涌现。短信、微博、微信、直播,电商、网购、电子支付、电子金融、共享单车、网络电视、物联网、高铁、太空实验室以及传统媒介与数字媒介的种种融合形态,不胜枚举。这些新的媒介技术,不仅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状态,变革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变了人类社会的结构,同时也使人类的知识生产方式、知识形态、传播形态,以及国际关系、国际贸易、全球化乃至世界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媒介的发展进步不断挑战人类的想象力,呈现出持续爆发式、跳跃式发展态势。未来30年媒介如何发展,智能社会如何建立与运行,知识形态的转化与媒介发展的异化,社会结构的变革与传播权利的配置,量子通讯技术的开发运用,世界格局的演化,等等,都在不同程度地超越人类的想象力。为此,剖析人类媒介发展的历史脉络,揭示人类传媒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梳理人类文明与媒介文明的共变关系,展望人类媒介未来30年的发展趋势,无疑将有助于把控人类文明的发展形态与动向。
时空浓缩:媒介文明的新进阶
20世纪末期以来,人类科学技术发展进步的速度惊人,媒介技术的发展更是如此,不断挑战人类对时空范畴的感受,催生出许多新的传播形态,也构建出新的媒介文明形态。据媒体报道,科学家们已经发明了量子通讯卫星。2016年8月16日,中国发射了“墨子号”科研卫星。2017年6月16日和8月9日,中国科学家分别在《科学》周刊以及《自然》周刊上发表了关于量子通讯的科研成果,使中国在未来量子通讯技术领域实现了两个世界第一。①由于量子信号的携带者光子在外层空间传播时几乎没有损耗,人类可借此实现全球化的量子通信;②其次,还可以拓展外太空的量子通讯。因此,未来人类进入“量子文明”时代的时日已日益迫近。
在媒介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如何看待和评价迄今为止人类媒介发展的历程及其所呈现出的发展态势?这是应该首先进行深入研讨的。关于人类媒介发展的历程,伊尼斯、麦克卢汉认为,其经历了口语传播时代、书面语传播时代和电力传播时代,如此划分,显然缺少了语言前时代和数字时代,因为他们所处的时代,计算机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兴盛。为此,罗伯特·洛根把人类媒介发展的历程划分为了五个时代:“非语言的模拟式传播时代”“口语传播时代”“书面传播时代”“大众电力传播时代”“互动式数字媒介或‘新媒介’时代”。③
从符号性质和技术角度看,我们认为,人类媒介的演化实际上是遵循了以下逻辑:从“自然符号系统”到“人工纸媒介系统”,从“平面媒介技术”到“电讯媒介技术”,从“电讯媒介技术”到“数字媒介技术”,从“听觉媒介技术”到“视觉媒介技术”,从“单一媒介技术”到“综合媒介技术”。④当然,媒介的发展演化也意味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演化。人类“从默声时代到有声语言时代,从语言时代到文字时代,从文字时代到电子时代,从电子时代到数字时代,人类在媒介空间的建构中走过了五种文明:刻画文明——>语言文明——>印刷文明——>电子文明——>数字文明”,⑤并即将进入“量子文明”时代。
显然,以上只是一种简略而狭义的媒介发展历程梳理。媒介是一个复杂多样的系统。除了通讯媒介之外,还包括其他交通工具,比如地表交通系统、空间交通系统等。近年来,中国科技在不断向外层空间领域拓展,不但建造了太空实验室,而且正在实施载人登月工程。另外,中国在不断完善“高铁”交通系统的同时,目前正在研制开发“飞铁”系统。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透露,他们正在开发时速在4000公里的真空“高速飞行列车”系统。这是一种利用超导磁悬浮技术和真空管道技术,可实现超音速“近地飞行”的交通系统。⑥显然,这项技术如果能实现,无疑将使人类的地表时空乃至外层时空大大压缩,将实现人员的超音速传播。
权利配置:知识共享的新时代
人类媒介的发展史,实际上也是传播主体不断发展、分化的历史,是传播主体权利再分配、再赋予的历史,同时也是传播主体物质基础需要、素养和技能要求的不断演化的历史。这在数字传播时代得到了更好的体现。正如罗伯特·洛根早前所指出的那样:“互联网使人人获得平等的机会去获取网上全世界的公开信息。”⑦这意味着新的媒介技术不但使人类的共享信息权利得到了重新配置,也促使知识生产与共享的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传播权利和知识享有权利更为平等。
在人类媒介的发展历程中,随着传媒的演化,传播主体包括传播者、受众是不断分化的。各种传播主体的传播权利,因媒介形态的不同而不断发展变化。在语言产生之前,传播权利没有媒介差异,传播主体在媒介使用层面是平等的,是没有分化的。但是,随着文字的产生,传播主体随之而产生分化。语言媒介也产生了口语和书面语的分化。在口语传播层面,所有社会群体依然都是平等的传播主体;但是,在书面语传播中,则出现了分化,只有那些具有一定政治、经济能力且接受教育的群体才能进入书面语传播领域,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都需要文化水平作为“门票”。信息的生产、传播也随之出现了垄断。
到了印刷时代,信息成为商品,传播权利被重新分配。在商业传播主体中,除了书面语作者外,掌握传播权利的还有统治阶级和商人。信息接受主体,同样需要一定的经济资本才能购买信息。到了报纸时代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剧,只是信息进一步分化,即时新闻信息成为主要部分。此时的传播者是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当然,受众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影响。而到了电报时代,传播者的职业化、专业化特征进一步突出,发报员和接受员,都需要一定的技术技能。到了电话时代,虽然传播者不需要比较强的技能,却需要掌握比较多的资本。传播者包括电话公司、电话拥有者。如果没有电话公司经营权,没有电话购买能力或付费能力,也不能成为传播者。
在广播时代、电影时代、电视时代,实际上同样存在传播主体的分化,存在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分化。这种分化,既是传播权利的重新配置,也是社会组织形态、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的重构。在上述媒介的兴起和发展阶段,都存在传播权利的垄断。从印刷时代开始,信息的生产与传播,除了社会个体之外,还出现了传播单位,即传播产业主体,比如印刷所、报社、电报公司、电话公司以及广播公司、电影公司、电视台等,这些媒介的信息生产更为专业化、职业化。传播者所承担的传播任务,涉及信息的采集、编辑、制作、传输、接受等各个层面。因此,信息的垄断化程度也就越高。在信息接受方面,对受众的经济要求也越来越高。受众需要购买信息终端,比如收音机、电视机等。
媒介技术的发展导致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垄断,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媒介技术的进步、普及,传播权利也会随之泛化,这在数字网络时代体现得最为明显。从网络BBS、博客、微博,到微信,再到近年来的网络直播形态,都表明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大大促进了传播权利的重新分配,同时也改变了社会阶层、社会结构,改变了社会的组织形态。未来,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随着新的传播形态的不断涌现,民间传播必将更为兴旺发达。近年来,民间出现的“网络直播”,使无数社会个体成为“主播”,成为真正的传播权利的拥有者。以往那种信息垄断的局面被彻底打破。新媒介门槛的降低,也使民间话语成为整个社会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进阶的常规被打破,民间声音进入社会大合唱。这必将强化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有助于社会公平与公正秩序的完善。
当然,媒介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以及新的传播形态的涌现,必然伴随着信息形态和知识形态上的演化。“媒介是文明的载体、标志和形态,也是知识的载体和形态。人类的媒介进程,既是文明演进的历程,也是人类知识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历程。媒介技术和形态的变化,改变并决定着知识的生产者、拥有者,同时也决定着知识的形态以及传播方式。”⑧从信息性质角度看,人类的信息发展走过了以下历程:首先是从实用信息到知识信息,其次是从宗教信息到新闻信息,再次是从新闻信息到娱乐信息,第四是从单一信息到综合信息。从传播主体的位置看,人类传播经历了以肢体和语言为媒介的同时空传播,到以文字、图片以及电子信息为媒介的异时空传播,到以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等为综合媒介的同时空传播历程,从而实现了从个体对个体、群体对群体传播,到全时空的大众传播。上述历程既是信息形态的演化历程,也是传播时空的演化历程,同时也是知识形态及其传播形态的演化历程,是由知识垄断到知识共享新时代的历程。
信息需求是人类媒介发展的根本动因,也是传媒新形态不断涌现的基础。进入数字媒介时代,人类的信息生产和信息需求呈现出许多新态势。官方信息与民间信息、语言信息与视觉信息、国别信息与全球信息、安全信息与危险信息、有效信息与垃圾信息,等等,这些矛盾与竞争同时存在。尽管这些矛盾不同程度地影响知识的生产方式和传播方式,但是,都不足以消解知识共享时代的到来。数字媒介的发展和普及,意味着赋予了广大受众更为充分的信息分享权利,这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尽管与此同时,人类也面临着知识的同质化、碎片化和沙漠化的挑战。因此,重视民间传播,释放民间信息生产力,繁荣知识共享时代,是占领国家未来传媒阵地的重要策略之一。
智能社会:未来传播的新形态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等的发明,人类进入智能化社会的步伐正在提速。机器人、无人机、自动翻译机等,不断发展,智能化正在成为未来社会建设的目标,也将成为人类传播的新形态。2017年7月20日,我国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⑨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⑩提出了未来30年我国由初级智能社会到高级智能社会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日本甚至提出了建设超智能社会的目标。⑪目前,计算机智能在商业营销、新闻推送、大数据处理、机器翻译、电子商务、电子金融、舆情研判、信息选择、身份识别以及汽车、高铁、航空航天等领域,已经得到了广泛地应用。智能传播正在成为新常态。
通常认为,“人工智能……是利用智能机器模拟人类的智慧,代替人类完成多种工作”。⑫我们认为,人工智能即赋予非生命体以人类的智慧,使之具有人类的思维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工作能力以及创造能力。而媒介智能,即赋予媒介以人类智慧,使之具有人类的信息生产、信息识别、信息传播等智慧和能力。智能社会,则是在人类的生产、生活领域实现智能化之后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智能社会将由自然人和“智能人”共同构成,并进行社会协同治理。智能传播是智能社会发展的基础。
在目前阶段,人们已在探讨虚拟视听新闻的实践性问题,以及采用人工智能进行新闻的采写、编辑处理、新闻智能推送、新闻的认知体验等问题。⑬而在未来的智能社会中,智能传播将成为人类传播的主要形式。在智能传播中,不仅传播主体智能化,而且传播信息的处理、传输、接收都将智能化。具有较高智能的媒体机器人,或者说“智能人”,将协助甚至替代自然人实施全程传播,从而实现信息生产、信息消费全程的智能化。
在智能社会的建构中,智能传播是最重要的手段和基础,从信息的生产与消费,到地面空间、垂直空间的交通,都将依靠智能传播来实现。从智能服务、智能驾驶,智能营销、智能金融、智能翻译、智能商务,以及智能高铁、智能航空、航天,都将由智能人来协助和实施。在智能社会中,智能人将不再是纯粹的物理非生命体,而是由物理体和生命体构成的组合体,他们将成为社会结构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社会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而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有残疾的自然人,也将被赋予一定的人工智能。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换,将实现智能化传输,学习将被生命体之间的数据传输所替代。人类社会的传播将由初级智能化,迈向高级智能化,呈现出全智能化状态。
当然,在智能化社会的建构中,人们需要进行观念上的“变革”。首先是对“人”的概念的认知进行变革。“人”将不再仅仅是自然生命体,人的“再生产”也不仅仅是纯自然的生理繁殖,而是可以被进行物理的和生物的“制造”或“复制”的。智能化社会,将促使人们对“人”“人类”“人类社会”进行再认知,人们将不得不习惯于智能人、智能媒介系统的存在。当然,目前在既有传播领域中所遇到的伦理挑战也将被纳入研究范围。
比如,目前网络公司“通过海量的用户信息和购买数据,可以进一步分析出用户的生活习惯、品牌喜好、消费能力、甚至家庭状况。”⑭这关涉社会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公众需要消费,只要消费,个人信息就会被收集到网络数据公司手中;另一方面,网络数据公司在汇集、处理公众的个人信息后,势必要通过这些数据进行牟利,其中包括利用并出售这些客户信息。公民的信息需要受到保护,而大数据信息的拥有者则需要披露这些信息,隐私权与知情权存在必然的矛盾。所谓的“精准传播”“精准投放”实际上是建立在买卖公民隐私信息基础上的。这不但涉及商业伦理,也关涉传播伦理。这也意味着人们需要面对智能化社会带来的异化问题,也包括智能媒介的异化问题。
我国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也指出:“人工智能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新挑战。人工智能是影响面广的颠覆性技术,可能带来改变就业结构、冲击法律与社会伦理、侵犯个人隐私、挑战国际关系准则等问题,将对政府管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乃至全球治理产生深远影响。”⑮因此,在智能社会的建构中,应高度重视由此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挑战,从观念、技术、管理等方面,保障智能社会建设的健康有序。
在智能社会中,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智能人,都将可能被符号化为“新人类”或“新的人类社会”,自由与束缚、幸福与囚徒、顿悟与解放等传统范畴,将可能被重新阐释。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主体与客体的地位也正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有可能是根本性的、颠覆性的,也就是说,主体与客体的主次关系将会发生变革。媒介正在成为主体,而作为推动媒介发展的自然人正在变化为客体,成为媒介的主宰对象。人类正在成为媒介运作的客体,不再是自然人在使用媒介,而是智能媒介在使用人,至少对一部分自然人来说是如此。
人类技术的发展空间是无限延伸的。从人类对光波、电波以及分子、原子、质子、光子、量子的认识,到人类媒介的不断发展都是如此。未来人类媒介发展的极致,就是破译自然人脑的秘密,生物基因技术与媒介技术融合,⑯可实现对自然人智能的模拟和再造,实现人脑实体之间超时空的信息传输。人与人之间,无需再通过实体媒介进行传播和转换,也不再需要通过实体媒介进行学习,自然人与智能人之间的信息交换将实现口令化。生命体之间通过密码即可实现知识、思想的信息交换。未来的人脑或“智脑”都将发展成为信息发出和接收的终端。社会信息通过数字化直接实现全社会共享。大脑始终处于信息交流状态。传统意义上的“媒体”等也将会丧失存在的意义。
不仅如此,未来的交通媒介系统也将是智能化的,⑰智能驾驶将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以智能商务为基础的无人配送系统将成为现实,“飞铁”将使国家时空大大浓缩,超音速智能传输甚至光电传送将成为空间转移的主要方式。那时的智能交通系统就是媒介,物体的空间转移也将是如此。那时,传播不仅是信息概念,而且是一个实体概念。
对未来传播形态的展望,与对未来智能社会的展望一样,都是一个预测,不可能详细刻画出来,但是,这种展望是基于一定的现实性的。我们对媒介文明的形态、传播权利的配置以及智能化社会的构想所进行的描绘,是一种基于可能性的预判,既是一种展望,同时也是一种理想,我们期待它在不久的将来能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