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之际,回顾新中国社会治理逐步走向现代化的历程、成就,总结宝贵经验与现实启示,对于我们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坚持探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也是不断开拓、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历史。在这个光辉历程中,持续推进社会领域变革、坚定走向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新中国70年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可以分为两个不可分割的历史过程: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基本社会制度前提、进行了艰辛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是在前30年基础上进行的深刻变革与广泛创新。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面对的首要问题是迅速地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彻底结束旧中国四分五裂、一盘散沙的状态,凝聚起建设新中国、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我们党领导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有步骤地进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革除旧社会弊制,建立新社会秩序,完成土地制度改革,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巩固新生的政权,禁烟禁毒,实行男女平等。同时,大力加强人民民主制度和法治建设。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土地改革法》《婚姻法》等。从1949年到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部委颁发重要的法规性文献1261件,为人民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一化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建立,城镇职工以单位或企业形式组织起来,居民在居委会中有序参政议事,夯实了城乡基层社会运行的组织系统与制度基础。
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形成了国家全面管控社会和高度组织化的治理模式,对社会进行自上而下的整合与管控。在城市,实行单位制和街居制的社会管理模式。在农村组建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制度。社会资源以计划配置为主,社会整合以行政手段为主,社会事业发展由国家或集体包办,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以规范和管理人口流动。在城市依托企业建立了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在农村建立了基础教育和合作医疗、五保户等保障制度。这些制度,有力地避免了西方国家在工业化早期付出的巨大社会代价。
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在探索中推进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是:权力过分集中,国家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社会缺乏活力,特别是一段时期内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调四平”,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往往以群众运动代替群众路线,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没有达到本来应该达到的成就。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延缓了包括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内的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这是极为深刻的历史教训。
以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鲜明标志,新中国跨入改革开放新的伟大历史时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也步入发展新阶段。这一历史时期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为目标取向,重视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让全社会活跃起来,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但一度放松了社会管理,某些社会领域不适当地过度市场化,社会矛盾增多;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正确航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逐步使社会运行转入活而有序的状态,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入又一个新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活力不断增强,国家对社会治理也逐步进行变革和创新。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的基本制度、根本任务、治理结构和主要原则等都作出了新规定,包括实行法治原则、尊重和保护人权原则,也包括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推进乡村政权建设。同时,通过改革生产流通体制、劳动人事制度,放松城市单位制、街居制,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流动。1992年党的十四大之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和决策部署提出并逐步形成。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拓了包括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内的全部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社会治理变革和现代化建设得以全面推进。包括:全面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从严治党、惩治腐败,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社会风气好转;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积极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改革创新,改革户籍制度,深化教育、卫生领域改革;确立总体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广泛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恶除黑斗争;加快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信息基础设施、基础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着力提升治理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入加快发展的新阶段。
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在于社会治理理念和价值的现代化。70年来,我国社会治理理念随着整个国家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和现代化的进程,不断与时俱进,经历了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的两次历史性飞跃。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社会经济日趋活跃和各种矛盾增多,国家管控型理念被社会管理型理念所替代。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又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从管理到治理虽然是一字之差,却体现了党和国家社会治理理念的深刻革命,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目的、主体、内容、方式进一步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转变,进一步向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转变。
从制度体系看,逐步从分散型向整合型转变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现代社会治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70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经历了从碎片化到不断发展再到有力整合创新的全面性建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些年以来,经过持续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现代社会治理的基础制度体系,包括民主制度体系、法治建设体系、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城乡社区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国家安全体系,基本构筑了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新型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各方面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相互联系、整体推进。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体制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国家是经济、社会生活的统一计划者和管理者,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包揽社会秩序管理、社会事业发展和各类公共服务。改革开放以后,以往统得过死、管得过宽的社会管理体制被打破,国家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外,还重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逐步形成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社会、市场、公众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同时逐步发挥法制保障和科技支撑作用,现代社会治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
从方式手段看,逐步从单纯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并用转变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国家主要通过行政措施来实现社会的整合发展。改革开放之后,逐步重视综合运用经济、法治、科技和必要的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民主治理、综合治理。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打造“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把体制机制变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起来。目前全国城乡社区普遍推行网络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现代社会治理能力与成效不断提升。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适应和推动社会不断全面进步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后相当一段时间,我国基本处于传统社会形态,人们被旧有的社会分工固化在劳动场所,社会化、专业化、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变革与发展,社会结构中的阶层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收入结构、城乡结构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社会已从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社会、乡村社会,逐步向工业社会和现代社会转变,城市化水平大幅提升;由封闭半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变。就业规模不断增加,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发育和成长起来;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整个社会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现代化的特征。
从运行状态看,逐步从社会高度稳定向秩序与活力相统一转变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构建社会运行秩序与活力相统一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主要依靠政治动员、行政命令来达到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思想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统一,以维护社会秩序高度稳定,但窒息了社会生机与活力。改革开放后一个时期,社会活力迸发,但也出现社会无序运行状态。党的十八大之后,强调社会治理讲究辩证法,既要管理又要防止管得太死,刚柔相济、宽严适度,有力地推动社会迸发活力又和谐有序运行,现代社会治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标志,是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是推动社会全面发展进步。新中国逐步建立起独立国民经济体系的同时,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和民生保障体系。特别是近40多年来,随着现代化事业的全面推进,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民安居乐业,就业相对稳定,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宏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人民健康水平普遍提高。精准脱贫成效显著,全面脱贫目标即将实现,全体人民正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信用社会建设、幸福社会建设的成效日趋显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景象日益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各项事业前进的核心力量,中国社会治理变革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政治领导为社会治理指引了正确方向、确立了价值体系,增强社会治理的方向感和凝聚力;党的组织优势为社会治理提供了严密有效的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确保社会治理的统一性、有序性;党的优良传统和品格,既勇于探索创新、开拓前进,又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奠定了根本的社会制度和政治条件,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起一套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又是在党的领导下,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总结以往经验教训,逐步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突出以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不断提升党的社会治理领导能力和水平。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并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我们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航向,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社会治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一切为了人民;必须坚持尊重人民、依靠人民;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70年来的发展历程证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社会治理就顺利推进;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损害人民权益,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社会治理就会出问题,事与愿违。只有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社会治理才会真正有效。“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和推动历史前进真正动力的思想,注重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更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尊重人民群众情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真正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社会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类违背人民意愿,搞强迫命令、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工程。
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这也是最为深刻的经验启示。我们国家大,发展不平衡,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什么时候脱离这个国情、脱离这个实际,就会犯错误、走弯路,甚至遭遇严重挫折。社会治理要充分考虑地区和城乡间的差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中华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基和魂魄,我们必须在延续民族文化血脉的基础上开拓前进,要使中华文明、红色文化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最突出优势和最鲜明特色。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当前,要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分类指导,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社会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要妥善解决一些村庄空心化、产业空洞化问题,切实纠正一些地方违反客观规律,违背群众意愿,急于求成,盲目搞大拆大建,强迫农民集中上楼居住以制造乡村兴旺表象的错误做法。要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传播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要脚踏实地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新中国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实行国家和集体包办、政事不分的社会管理模式,不仅给国家和集体组织带来沉重负担,而且窒息了社会发展活力,束缚了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持续深化城乡二元结构改革,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推进就业、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制度改革,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城乡基层引进和推行社区制度,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重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了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科学的治理制度,不断开拓社会治理现代化更为广阔的道路。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融为一体、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关键是在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上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同其他方面变革和建设不协调,尤其是社会结构演进长时期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变革,一度影响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逐步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支撑。经济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政治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正确方向引领;文化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文化支撑;生态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拓展了广阔空间。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更好地统筹社会建设和其他建设、社会领域治理与其他领域治理,使各个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特别要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兴盛、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积极调整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不断促进社会结构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坚持“一手抓民主、一手抓法治”,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一手抓制度文明、一手抓社会文明”,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今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长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观、系统观、协同观。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是实现有效社会治理的关键。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上到下普遍建立党组织,通过探索人民公社制和单位制,形成了适应当时历史条件的社会治理系统和组织体系。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分化,社会主体多元化,社会治理中党组织、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发挥作用,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但是这种新格局还不完善,需要积极推进创新发展。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继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会共同体。鉴于科技手段愈益重要,还应突出科技支撑在社会治理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尤其重要的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健全完善城乡社区体系,通过优化投资、财政、金融等政策,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为群众更好提供精细化服务,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创新和健全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也需要大力提升现代社会治理能力。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社会治理能力关乎社会治理制度的执行状况和总体效果。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治理社会的水平明显提升。但是,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领导现代社会治理的水平,提高国家机构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要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上下更大的气力,以提高党的领导力为重点,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并尽快提高社会协同力、公众参与力和法治保障力,特别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通过各种形式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好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治理功能,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要以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引导社会治理创新,加快社会法治建设,用法律规范社会治理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别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积极利用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要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创新和规范社会治理,特别要加快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专业群众工作队伍,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服务现代社会治理。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正确处理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几个基本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这个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的内涵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方向。新中国7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要提高现代社会治理水平,必须把握社会治理的功能、目标和方法。社会治理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防范社会危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进一步确立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更加讲究科学方法,正确把握与处理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关系。一是处理好治理与民生的关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因此,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根本之计。必须注重解决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才能更好实现天下大治,建设和谐社会。二是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一般地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只有把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三是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既不能管得太多,一潭死水,也不能放得太开,波涛汹涌,应务求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四是处理好法治德治自治的关系。法治是社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主要标志,必须全面加强社会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道德是社会现代化的灵魂和根基,必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自治是社会基层运行的基本方式和依托,必须完善城乡基层社会自治制度,增强社会活力。要使法治、德治、自治密切联系、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基本关系,才能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得以持续、健康、顺利发展,实现既定的任务和目标。
回顾新中国70年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非凡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尽管前进道路上有不少风雨、坎坷、曲折,但取得了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愈益错综复杂。国外一些不愿看到中国由大变强的势力渗透加剧,给我国社会治理增加新压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特别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步伐加快,给社会治理提出许多新挑战;以信息化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给社会治理增添新变量;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交织叠加,给社会治理增加新难度;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给社会治理提出新要求。这些是社会治理理论研究者、实务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也为我们提供了施展才华、大有作为的广阔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