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是赋权的改革,朝着破除壁垒与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衔接的方向进行,而不是相反。
日前,杭州市新颁布的《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因对外来人口提出了学历要求而广受质疑。新规中规定,流动人口想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除要有稳定工作、无犯罪记录等条件外,还必须有高中以上文化。
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每一次歧视,总有不同行为方式以及表达方法。文凭成为城市入户、居住门槛,便是习焉不察的 “素质歧视”。与改革开放之初城市广开门户、大量接纳外来人口相比,近年来出现一定程度的逆动。其中,北京一位张姓政协委员2005年提出“建立人口准入制度”,建议限制“低素质人口”进城,可视为标志性事件。尽管张氏的“闭关之论”被论者驳得体无完肤,却挡不住社会实践的汹涌暗流,7年间“素质歧视”在各地愈演愈烈。
城市对外来人口一次次的歧视,舆论对管理者一轮轮的“启蒙”,谆谆教诲,杜鹃啼血,可建言似乎从未被纳,不经人大审批、公众讨论、专家复议、公开听证的歧视政策照样施然而至。城市大门只为“高中以上文化”的外来人口而开,其荒谬性不言而喻,“可恶指数”极高。大而化之,作为国民,要“暂住”于自己的国度,已是一个旷古未闻、四邻罕见的奇闻,要是春秋战国也要“居住证”,自学成才没有任何文凭的孔子恐怕也无法周游列国了。“暂住”亦便罢了,还得分三六九等,非“高中文化以上”的外来人口不能办“居住证”,真是咄咄怪事。
将外来人口当作“城市入侵者”、城市秩序的破坏者、公共资源的“搭便车”者,充分体现城市管理者的傲慢与偏见。“城市是我家,发展靠大家”,一旦“我家”发展起来,卧榻之侧就容不得他人“鼾睡”,那些曾经被赞美的外来人口此时就成了城市的“寄生”乃至“增生”,不能硬生生“切除”,就通过各种公共政策(譬如高房价、禁止群租等等),将他们的“城市梦”打碎、“市民化”的路堵死。过河拆板,把外来人口仅仅看作为可增加城市GDP总量的劳动力,而完全忘记了人之为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存在之含义,也充分暴露某些人的工具思想与实用哲学。
抛开权利维度不表,就工具层面,让外来人口涌进城市,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扩大“城市化红利”也是我国未来发展之路。中国有九亿农民,有着巨大的内需潜力,但是自给自供的传统小农经济模式影响了农民内需的发挥,如果将他们融入城市,吃喝拉撒都得购买,消费、内需自然就可以上来。美国知名中国问题专家托尼·赛奇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城市化将为未来十年中国经济增长提供充足动力。同时他也指出,中国要解决农民工群体“融不进城市”和“回不去农村”的问题。
要绕过这一“暗礁”,补齐“短板”,就要告别将外来人口仅仅当作城市GDP贡献者,而对超出“打工者”之外所有的权利、利益、需求等视而不见的工具主义思维,他们既是贡献者,也应该是“城市化红利”的分享者。表现在户籍这项公共政策上,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是赋权的改革,朝着破除壁垒与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衔接的方向进行,而不是相反——为新市民的合法权利设置或增添障碍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