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先生结合与此题目相关的近期新闻阐述观点指出,现在的农民工都非常重视子女教育,不希望子女重复自己的人生道路,最需要的是城市的身份认同,让他们享受同等的公民权利特别是教育权。由于户籍制度改革陷入困局,打工者既不能融入打工所在地,也很难得到流出地官方支持,上述权利诉求无法实现,“两不管”状态导致他们很难找到互助系统和归属感。
笔者赞同鄢烈山先生的上述观点,并准备就此问题提出一些补充意见。国内特大城市、省会城市户籍附着了诸多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近年来各地开展的相关改革,尽管宣称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但前述待遇的获得仍以当地户籍为前提;外来劳动者即便办理过居住证,所能获得的待遇却是严重“缩水”的。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要将特大城市、省会城市(及劳动力流入地农村)本地户籍居民获得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表述为“丰厚”,换算成不菲金额,仅仅是相对于没有得到这些待遇的外来劳动者而言的;城市居民根本就不买账———他们所能获得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实际上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还存在严重的机会不公平(优质资源向公务员等少数群体倾斜),具体表现为,上学难、看病难、申请保障住房困难,等等。
对特大城市、省会城市(及劳动力流入地农村)户籍的“捆绑待遇”不作区分,对城市公共资源的投向比例不进行细化表述,客观上隐瞒了一个城市、一级政府可支配财力主要为少数群体服务的事实,使本地户籍居民形成外来劳动者“抢”了本来属于前者的待遇和机会的印象,难免形成不平和怨气。反过来,同样“不明真相”的外来劳动者也会认为阻碍自己融入城市(就业所在地)、获得应有待遇的,就是本地户籍居民。
在笔者看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改革推进的方向及基本内容,应当首先立足于向本地区户籍公民或家庭提供优质、廉价或免费、公平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并按照这些服务和保障的稀缺程度,加大总量供给,使外来劳动者及其子女享受最基本的教育、医疗等项目。简言之,绝不能在基本公共服务问题上,固化延续不同户籍人群的隔阂。
鄢烈山先生文章中谈到了“两不管”导致外来劳动者很难找到互助系统和归属感。按照最新一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对广东某地的描述,外来工在务工地与本地户籍村民基本可以融洽相处,还出现了多起相互帮助的个例,外来工的生活方式也受务工地地域文化和本地人习惯的影响。这实际上可以说明,在户籍制度改革之外,不同户籍人群也在寻求彼此协作与适应,地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对接融合会助推双方增进互信。政府部门应当做的,不仅是尊重民众这种自发融合,利用节庆、公共文化等活动平台加快融合,而且还应积极推动公共电视、报纸等媒体和文化研究机构,做好广东本土民俗文化、其他省份民俗和地域文化的研究、展示和传播,丰富不同地域和户籍人群对彼此文化背景的了解,消除心理隔阂,夯实互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