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这份“公租房细则”明确提出,外省市来京连续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稳定收入,能提供同期暂住证明、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这也是北京的保障房首次对外地人开放。(10月20日《北京日报》)
首次将外地人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让外来人口享受同等市民待遇,堪称这份新出台的“公租房细则”最大的亮点。作为首善之区,北京市的公租房新政不再以户籍区隔来为公共服务设障,体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这种改革的方向值得肯定,也能为其他城市的保障房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将外来人口纳入公租房范畴,是政府部门对民众诉求的积极回应。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从1979年到2009年,北京市的外来人口数量已从当初的26.5万增加至3000万,这些外来人口一直是北京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力量。然而,由于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存在,这些外来人口的福利长期得不到合理保障,反倒经常遭遇制度性排斥。如今,北京市逐渐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打破户籍藩篱,向这些“新市民”释放善意,可以看作是政府部门对民众诉求的积极回应。
公租房向非京籍开放,能够给这些城市建设者们一种积极的生活预期。在高房价和高物价的压力下,大量外来人口在北京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尤其是住房的压力。政府部门以保障性政策为他们解决住房难题,能够培养这些“新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进而增益城市发展的稳定因素,还有助于理顺社会心态。只有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社会保障,才能将他们视为稳定的贡献者,才能让他们有意愿在城市扎根。
除此之外,公租房新政还能成为优化城市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政策杠杆。此次发布的“公租房细则”,并未统一规定外来人口在京工作年限的要求,而是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这意味着,各区县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中能够将提供公租房的条件作为一项柔性指标,尤其是那些急需吸引外来人才的区县,能够以此为契机多招贤士,可谓“双赢”。
当然,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和公平,一直都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在公租房向外来人口开放之后,如何规范申请和公示环节,如何审核申请者的身份,如何完善退出机制,都需要有关部门有周密部署。
官方数据显示,北京市从2009年开始大力发展公租房,并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房的60%以上。截至目前,北京市累计落实公租房项目98个、10.3万套,年内将配租1万户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纳入公租房体系之中,在“十二五”期间解决这个群体的住房问题,对城市发展大有裨益。进一步讲,如果城市管理者能从公租房新政中探索经验,进一步放宽其他领域的户籍限制,必将更加有利于当前的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