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报道称,餐饮连锁企业味千拉面号称用猪骨熬制的汤底实由汤粉、汤料调制而成。味千在回应时引用了一份中国农业大学的鉴定报告。昨日,农大专家表示,检测样品不代表汤底,企业偷换概念进行夸大宣传。(《新京报》7月27日)
我们已经看出,味千拉面的欺诈有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用调汤代替熬汤。它此前的宣传说,汤底是经过20多个小时熬煮制成的,其实根本不是这样,而是由浓缩液调制出来的,媒体质疑成本或许就几毛钱;第二个步骤是,拿浓缩液检测报告代替平常汤底的质量证明。味千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了一份由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鉴定的报告。曾参加味千样品检测工作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该报告的确由该学院下属的食物营养与分析研究室出具,“味千公司将检测的骨泥浓缩汤料样品含钙量当成稀释后的汤底含钙量来宣传,这整整相差了几十倍,确实是企业虚假宣传。”
由此观之,味千拉面所检验的样品并不是直接到加工现场抽取的稀释汤,而是由味千拉面自己送检的浓缩汤。与现场随机抽取的样品比,这样送检的样品质量当然有天壤之别了。这说明一个道理,要鉴定一个产品的质量,送检肯定靠不住,起码应该抽检。同时,如果以送检的质量结果来证明产品质量也不可信。
其实,靠送检结果来判断产品质量,把送检得到的合格证书作为宣传广告和销售证明的现象比比皆是。前年发生的江苏和河北的两家生物制药公司生产伪劣人用狂犬疫苗,其产品能够通过质量检验,就是监管部门把抽检改成了由企业送检,结果企业送检的小样合格,而批量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甚至有的企业从市场上购买合格产品代替去送检。我们在装修住房时也会发现,购买的大部分建材产品都挂着“合格”的标牌,但是装修出的房子往往空气质量不合格,就是因为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建材产品都是采用“送检”的方式而获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非销售商所说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这种合格当然是不能相信的。
所以,政府监管市场,如何防止用送检代替抽检,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应该说,作为企业来说,为了掌握企业产品的质量,它有送检的必要,我们不能禁止送检。但是,有两个问题应该弄清楚:一是,政府应该靠抽检来确定质量,而不能用送检代替抽检;第二,对于企业送检的结果,要禁止作为宣传和广告的依据,而送检的检验不发证书,有关材料也要表明“只对送检样品负责”。
不过,现在的有关制度也不利于抽检而有利于送检。抽检作为政府监管市场的工作,不仅没有收费,有时连样品都要花钱购买;而企业送检则是有偿服务,可以有不低的收费。这也正是检测单位喜欢送检的一个原因,甚至会为了谋利,迎合送检企业的要求。因此要改革检验制度,把接受定期抽检也作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禁止其产品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