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安排拨付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7.01亿元,加上2016年10月提前下达的553.94亿元,截至目前,2017年预算安排补助地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0.95亿元已全部拨付地方。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数据相较于2016年增加200亿元,增长30.3%。
根据有关要求,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将用于支持扶贫发展、少数民族发展、以工代赈、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三西”农业建设等方面。资金分配向西部地区、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民族地区、贫困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倾斜,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分配给中西部22个省份的资金规模占总规模的比例达到97.4%。
另一个惹眼的数据同样值得关注,即在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大幅提升的同时,地方财政资金也保持了上涨。统计显示,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达到540亿元左右。中央与地方扶贫资金相加,201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超过1400亿元。
笔者以为,不断加码的专项扶贫资金正是有意对外释放这样一个信号:伴随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间点的临近,扶贫脱贫任务日益严峻,借助不断加码的专项扶贫资金,就是要啃下贫困“硬骨头”,让全面小康货真价实,其决心可见一斑。
众所周知,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终时限。全面小康的实现需要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均衡发展。然而,贫困问题当前正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致命短板,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脱贫目标的达成,方可让全面小康的实现彰显出本质意义。近年来,扶贫脱贫领域从未间断的政策部署就是在不断地对外加深这样的认识。
然而,有必要认清的形势是,扶贫、脱贫绝非易事,我国想要实现这样的宏伟目标注定困难重重。尤其是正处在转型调整的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在扶贫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尚未实现脱贫的任务领域注定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无论是扶贫任务的部署还是实现各个脱贫目标,都离不开真金白银的投入。伴随专项扶贫资金的大力投入,客观印证着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正在拿出更多财政资金投向贫困地区,以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指标都得到全面提升。
需要强调的是,解决贫困问题是需要较大投入的,这些投入包括财物、人力、技术、管理、时间等,切不可荒废了巨大投入,因此,在有关政策设计和工作安排上,必须确保国家和社会有限的资源用好、提高效率和提升效果,努力形成良好稳定的发展、扶贫和脱贫的良性机制,按部就班地确保目标达成。毕竟,兑现我国的脱贫目标,对于国内外均衡发展而言,均堪称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