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新任务,并提出要在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这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5年来,有超过5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每年有800多万城乡贫困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当前的重点问题,是要解决280.35万建档立卡残疾人的脱贫问题。他们普遍存在贫困程度深、扶持难度大、返贫率高等特殊困难,是群体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因户因人落实保障措施。由于原有基础薄弱,社会救助领域还缺乏专门针对残疾人的扶助措施,仅靠临时性救助救济、有限定性的项目资助和碎片化的政策性措施是不够的,迫切需要采取一些超常规的强化措施。
要啃下这些硬骨头,迫切期盼有关部门尽快启动残疾人社会保障条例的立法工作,并力争在2020年之前制定出台,为残疾人基本生活和福利提供制度性、法治化保障。可以考虑制定出台专门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单行法规,将现有散见于各部门政策性文件中的要求及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以法规的方式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