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和预警机制,根据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银行、水电供应、燃气供应、物业管理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预警工资支付隐患并做好防范工作。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推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治欠保支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成绩固然可喜,但问题仍不容忽视,一些地区和行业欠薪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事实表明,要想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墙”,需各部门用好法律“利器”,持续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向社会公众传递“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鲜明信号。
未雨绸缪胜于亡羊补牢。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足以发现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其一,防范机制脆弱与疲软,不能起到应有的防微杜渐的作用;其二,监管还不那么主动、严格,一些地方至今没有拿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其三,信息不对称,地区、部门之间存在“背对背”的情形,“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你干你的、我干我的,信息不对称,给欠薪留下了空间。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治理必先预防。《意见稿》提出建立监控和预警机制,并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要求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报告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等等,这些实打实的新举措,显然有利于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出现。
建立监控和预警机制,是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墙的必然路径,并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出台后,各地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协同机制,消除部门、地区壁垒。《意见稿》规定,“开户银行负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报告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协作就是资源、协作就是力量,实施监控和预警机制,不仅要加强地区、部门协作,还需包括开户银行在内的各机构大力配合,唱好齐抓共管的“大合唱”。
其次,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采取有奖举报等举措,调动群众检举、控告、投诉的积极性;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的常见性问题提前预防,提前查究,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欠薪”事件发生。
实施工资支付监控和预警机制,还需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数据实时监控、综合对比,通过精细化的梳理,及时发现异常行为。进而建立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机制,对苗头性问题,提前查究、变偶然为必然,化被动为主动,实现防患未然,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