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2010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公布的调查数字表明,中国的收入差距目前扩大到23倍。收入分配问题得到广泛关注。理论网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教授。
记者: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数十倍,行业、区域方面表现突出,您认为中国最大的收入差距是什么?
周天勇: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复杂,最大的收入差距是城乡差距。城乡差距主要是农村的低收入人口太多,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697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79元,城镇居民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3倍多。在农村,全国大概36%多的劳动力创造了10%的国民生产总值,这天然的是一个收入差距,这个收入差距不是体制造成的,也不是分配不公造成的,而是城市化滞后造成的。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大部分是40岁以下的,40岁以上的进入城市的不多,留在农村的是一些妇女、留守儿童、老人,这些人天然是低收入人口。这其实是一个历史问题,解放以后,不让农村人口转移,最后在农村堆积的人口过多,这是解放后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的。像日本、台湾、韩国等,战后就让人口自由流动,台湾现在农村人口下降到5%了,韩国也只剩5%了,中国还有将近一半,这一半人的人均年收入还不到7000元,而城市的接近24000元,收入差距非常大。
记者:有人认为,收入分配不公主要是由经济社会体制弊端造成的,这种体制强化了不公,您怎样认为?
周天勇:我觉得造成收入分配和财富差距的,是两个结构和三个体制问题,还有一个是国家福利体系建设不足。
第一,城市化滞后。城乡结构导致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方式不同。创造财富就是分配财富,比如在农业里,种出粮食,分配粮食,就是一种收入分配,你创造了10%的GDP,想分配20%、30%,肯定不可能,这本身天然就是一个收入差距。
第二,企业结构失衡。越大的企业,资本有机构成越高,同样资本所容纳的就业人数要少;而企业越小,资本有机构成越低,资本相对的就业比例要高,小私企越多,小老板越多,中等收入的人越多,劳动力需求大,失业率就越低,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就越少。但是,我们现在中小企业少。台湾、韩国基尼系数之所以比较低,就是因为他们中小企业多,创业的人多,这样中等收入的人就多,失业率就低,因失业而贫困的人就少。日本经济虽然不景气,但是失业率才4%多一点,台湾、韩国的失业率更低。再加上他们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95%,5%的人创造1%的国民生产总值都无所谓,因为他们是少数人。但要是将近40%的人只创造了10%的国民生产总值,这样收入分配差距就很大了。所以,中国必须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收入分配才能公平。看收入分配一定要看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看表层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第三,制度问题。制度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不可以买卖土地,而土地征用,给农民补偿非常少,甚至农民想再买一套房子,这些钱都不够,更别说到城里买房、创业。这样农民就成低收入者了,收入差距就拉大了。
二是我国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制度问题。土地开始的时候比较便宜,国家一次性收取70年的出让金,10年前很少,但是现在地价越来越高。比如说,如果是10年前买的房子,当时的房价1平米2000元,现在房价变为1平米4万元。前面买房子的人和后面买房子的人,财富拥有差距非常大,剥夺后来人,前面的人财富越来越积累,后面的人土地出让金比例越来越重,导致两极分化,而且前面的人积累了财富,还不征收房产税。中国的收入分配,最大的一个就是房子,我认为这是导致两极分化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三是垄断。如电信、石油、烟草、银行等行业,这些垄断行业导致行业收入分配差距比较大。
现在人们往往只是注重行业的收入差距,但是没有注意到前两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只解决垄断行业高工资等表层问题,是不行的,必须解决土地征用、土地出让金,以及创业和小企业发展等深层次的问题。
还有国家福利体系建设不足。教育、养老、医疗等体系不完善,导致低收入人群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与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记者:中等收入者自感“被中产”,您认为中国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
周天勇:中国离“橄榄型”社会还很远,中国的收入,特别是财富分布是一个“倒丁字形”社会,低收入者是一根横的柱子,高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是一个竖的柱子。它还不是三角形,三角形是低收入者地基大,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逐步收上来。或者说是上面坡度比较陡的梯形和底下一个杠,低收入者是一个非常大的梯形,中等收入和高收入者是一个杠。我估计“橄榄型”社会还得20年,中国现在把“倒丁字形”社会改为“三角形”社会就很不容易了,这是第一步目标,实现了第一步才可以向第二步目标“橄榄型”社会迈进。
记者:发达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通行做法是个税按照家庭征收,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个人征收,你认为中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吗?
周天勇:我国的个税问题比较复杂,按照家庭征收还是按照个人征收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两个人养活一个孩子,那么按照个人征收合适;如果一家有五个人,两个人工作养五个人,按照家庭征收合适。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就是结合家庭的收入水平,每户征税,这个实际很难操作,我估计将来还是按照工资征税。现在有些人呼吁要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我认为这个提法是错误的。如果个税起征点提到1万元,就没有几个人交税了,个税就失去了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中等收入者、高收入者交税可以反哺农民,如果中等收入者都不交税,他们反哺给农民的就更少了,农民的收入相对就更低了,所以说,中等收入者不交税,本质上对农民更加不公平。如果起征点提到1万,中国的基尼系数是扩大,而不是缩小,这样和收入分配改革的目标是相反的,但很多人都被这个观点迷惑了。
记者:很多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该“提低、扩中、控高”,财政30%应用于社会保障,您认为应该采取何种措施调节收入分配?
周天勇:“提低、扩中、控高”这种提法都过于抽象和笼统,问题在于怎样“提低”、“扩中”、“控高”,30%的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如果财政资金越多,教育、医疗、养老等补贴的就越多,因为社会保障是普惠制,低收入者也可以享受到政策优惠。比如说,如果义务教育能扩大到13年,很多家庭的负担就会减轻;如果大学里的助学金多点,学生能够上农业、矿业、军校这种全免费的大学,很多农村家庭就不会因学致贫。但是这里面也有很大的问题,这么多人,国家财政能不能负担得起。国家想把他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全部包下来,但是国家是否包得起。我国2011年的人均GDP在全世界排第89位,全世界人均GDP接近1万美元,我国的人均GDP只有世界人均GDP的一半多,我们国家还是不太富裕,那么多的福利,国家财政能不能承受得了,最后会不会走向希腊那样的结局。而且我们国家现在养老缺口很大,国家到底怎么办。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第一,财政到底能拿多少钱。第二,工资翻一番,应该翻谁,如果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收入差距更大,如果翻私营企业,大量的人在私营企业工作,增加他们的工资、社保,那私营企业就死掉了,这些人不仅收入没有了,连就业也没有了。“提低、扩中、控高”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在经济运行中难度比较大。
记者:收入分配改革长期悬而未决,您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周天勇:我认为狭义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是没有用的,收入分配问题应该这样解决:
第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化。55岁以上的老人不能从农村出来,只能通过自然规律使这部分低收入人口减少;0-18岁的人口,通过上学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在城市就业,收入自然提高,这样使老人不断减少,年轻人不断进入城市,通过时间逐步推进城镇化,不能操之过急。
第二,建立两项制度。一是建立教育公平的制度。要加大教育的投入,把义务教育从9年扩大到13年,要给每个人一种公平的、同等的能力,不能因为是穷人上不起高中、大学,而富人能上得起,导致富人的能力比穷人强,这样贫富差距就会在代际之间进行转移、继承。国家必须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农民的儿子成绩很好,可能上别的学收费很高,但是可以上军校、师范、农业院校、矿业院校,国家在这方面应加大资助,上这些学校的大学生免费,这样农村家庭就不会因学致贫,而且这些农村孩子获得了同等的能力,这是建立一种公平社会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
二是要建立一种底层人士向上流动的制度。这个制度环境主要指创业的准入条件、监管、税费等等。比如说大学生毕业一、两年以后,想创办企业,如果政府设的准入条件特别多,审批条件特别多,税费特别多,效率很低,那么就失去了底层人士向上流动的通道。因此,政府应该使这个通道顺畅,才能产生更多的中小企业,才会有更多的中等收入人口。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估算,一个人创办一个企业,带领5个人就业,如果一年全国有100万大学生创业,就能带动500万人就业,那么国家的失业率就降低了,中等收入的人就增加了,因贫困而失业的人就减少了。这是解决收入分配最好的、最公平的两项制度,一个是教育制度,一个是底层人士向上流动的制度。这两种制度都是积极、公平的制度,如果不建立这种制度,给低收入者房子、低收入保障,失业了将他们保起来,这都是消极的公平。
第三,进行体制改革。首先,打破垄断,对一些自然垄断的企业进行限制,如限制垄断企业的工资、高管的收入等,央企要给国家分红,提高分红的标准,垄断企业使用的石油等这些资源,要收取合适的资源税。其次,改革土地制度,要给农民加大土地增值的分配比例,要平等地交易土地,政府对增值土地征税。最后,要把土地出让金改为房产税,抑制高收入人群的财富,减轻刚要买房子的人的负担,缩小财富差距。
第四,政府要建立适合财力、适合国情的养老、医疗、转移支付、低收入保障等社会福利制度。养老、医疗是普遍的,失业保障对失业人群,住房保障对极少数人,不能人太多,否则财政负担不起。在积极推动前面的改革以及建立公平制度的情况下,国家的福利要跟上,最大的前提就是和财力相适应,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养懒人,不能因为这个制度导致这个社会没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