橄榄型社会结构尚未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口的横向流动性已经显著增强,包括人口跨城乡、跨省份、跨东中西部地区、跨产业、跨行业、跨职业、跨企业等大规模的横向流动。从这些方面看,中国已经是一个人口和劳动力高度流动的社会。特别是,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在过去几十年,既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对宏观经济增长、生产率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
现阶段,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都保持着较快增长,但是两者之间还有差距,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仍然在0.4以上。造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虽然人口的横向流动比较充分,但纵向流动还不够,也就意味着我国尚未形成典型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人们在教育水平、职业身份、收入分组等各方面的平等向上的通道还不够畅通,或者说纵向流动没有伴随着横向流动同步取得进展。
目前,国家统计局定义的中等收入群体已经达到4亿多人。考虑到中国有14亿多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还是不够大的。按照目前采用的中等收入群体标准,典型的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之间。根据这个标准,我们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五等分分组数据来看,符合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主要还是在城镇的高收入组和中等偏上收入组,可以说还没有构成很大的人群规模,就是说橄榄型社会结构尚未形成。
橄榄型社会结构未形成,归根结底是由于社会流动的不足。那么,制约我国社会流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呢?
在改革开放的早期阶段,我国社会的横向流动在很长时间是非常通畅的。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降低,这种社会流动性,至少是横向流动有减慢的趋势。从一定程度来说,我国早期增长速度快、教育发展快、产业结构调整快,使得那个时期出现大量的机会,人人都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即人们获得更好发展机会的同时,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机会。一旦这种机会变少,在一定程度上,社会流动就具有了“零和博弈”的性质,也就是说部分人获得改善的机会,就有可能减少其他人的改善机会。因此,总体上来说,经济增长减速对社会流动性是有负面影响的。
同时,中国的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剧。2021年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也就是综合考虑出生和死亡后的自然增长率是0.34‰,2022年很可能就达到零增长。同时,2021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占比已经达到14.2%,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经正式进入老龄社会。
老龄社会也会降低社会流动性。首先,从个体层面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倾向于较少追求职业的变化、居住地的变化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横向流动趋于降低。其次,从总体层面看,个体年纪变大降低变化意愿这个微观特征,也会汇总成为老龄社会降低社会整体横向流动的宏观特征。横向流动的减弱必然降低纵向流动性。最后,从社会意义上来说,进入老龄社会后,需要顺应变化形成一个老年友好型的环境,包括就业环境、创业环境、生活环境等,而这种环境的形成也需要假以时日。在此之前,上述因素都产生降低社会流动性的效果。
应该说,虽然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是符合发展阶段变化规律的,老龄化也是不可逆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产生降低社会流动性的效果也难免。但是,通过解除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仍有巨大的社会流动的空间可供拓展。
我国有两个关于城镇化的指标,一个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前已经达到64.7%。另一个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前只有46.7%。也就是说,真正拥有城市户籍的人口占比,还显著低于常住城镇的人口占比,二者之间18个百分点的差距,反映的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也说明这部分实现了横向流动的群体,未能同步地实现纵向流动。可见,现行户籍制度仍然是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体制障碍。
在分析了体制因素以后,我们就很自然要探寻促进社会流动的政策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说,我们应该从公共政策的哪些方面出发呢?
第一,促进社会流动要靠改革和制度建设。在目前发展阶段上,推进改革可以带来报酬递增和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这个改革红利就是消除各种阻碍经济增长、收入提高、差距缩小和社会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在今后的13年,我国处于一个重要的窗口期。在这个窗口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调整社会政策和推动制度建设,对于赢得改革红利至关重要。这期间,我国正处在人均GDP从12000美元到23000美元过渡的区间。因此,我们希望达到的社会流动性水平,可以与处在相同发展阶段的国家进行比较,也就是以人均GDP处于12000美元到23000美元区间国家的平均水平,作为我国的参照系。具体到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固然各自都有独特的职责和作用可以发挥,也需要政策协同发力促进社会流动。
第二,初次分配领域要着眼于生产要素的配置,以及生产要素在各自所有者之间的合理分配。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是该领域最紧迫的改革任务,可以说今后13年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窗口期。一般而言,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现代化水平和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农业就业比重会不断下降。与前述参照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城市化率的提高尚有5.5个百分点的差距,农业劳动力比重下降差距则高达18个百分点。
因此,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方面,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同时推动农业劳动力转移,缩小与参照国家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还需要缩小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让农民工成为市民,把横向流动转化为纵向流动。这样的话,从供需两侧都可以创造改革红利。从供给侧看,可以增加非农劳动力供给、提高劳动参与率、推动重新配置资源进而提高生产率,这都可以提高经济增长率。从需求侧看,可以通过增加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和解除后顾之忧,大幅度扩大消费,确保我国的社会总需求不断扩大,真正形成庞大的国内市场。
第三,加大再分配力度,需要显著增加政府社会性支出。在观察跨国数据时,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个规律性的现象,也就是说,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或人均GDP的提高,政府支出、特别是政府的社会性支出占GDP比重不断提高。以最早发现这个现象的学者命名,人们一般称之为“瓦格纳定律”。考虑到我国未来13年的发展任务,是实现人均GDP从12000美元到23000美元的过渡,同时一般规律也表明,在这个区间政府的社会性支出比重提高是最快的,因为我国正处于“瓦格纳加速期”。顺应这个规律显著扩大社会性支出,才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全民和全生命周期覆盖这一重要的再分配目标。
第四,第三次分配领域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补充,个人、企业和社会均可以大有作为。大家都知道第三次分配涉及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企业社会责任等等。在这些之外,我想再强调一个内容,即企业的科技向善、创新向善、算法向善,也就是说企业要形成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和经营导向,这是第三次分配中最重要的,但迄今为止或多或少被忽视的一个方面。具体来说,我们需要转变企业的目标函数,用创新的方式把员工、用户、供应商、社区、社会和环境,都纳入企业的生产函数。这样,我国的企业发展既可以产生无穷无尽的创意,也能从市场内外获得回报。
这里我举一个企业可以促进社会流动的例子。一般认为,20-35岁是人口的生育旺盛期,同时也是人们的核心劳动时间。从中国的情况看,在这个年龄区间,人们始终处于职业的上升期,直到35岁才达到顶点,而在此后通常就进入到下降期。与此同时,这也是个人从事家务劳动幅度持续攀升的时间区间。这就产生了一个职业发展和家庭发展的矛盾,极为拮据的家庭总资源约束,恰恰是我国生育意愿不高和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就业质量提升的因素,从而影响我国社会流动性的提高。鉴于所谓的“996”工作模式对家庭预算约束的作用,企业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通过创新向善的安排和助推,能够让职工的职业和家庭都获得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