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份,四川、内蒙古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千元大关。
7月1日,四川、内蒙古两地分别上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四川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7元;内蒙古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00元上调至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2.2元上调至13.3元。
随着上述两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山西、四川、内蒙古等14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千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到18.7元。
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来看,上海、北京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这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更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人社部数据显示,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两年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12年12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
记者注意到,虽然今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却并未明显减少。人社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而2015年仅过去一半时间,已有14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事实上,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实意义”一直存在争议。这是因为标准的调整常常滞后于实际用人成本的增加,且“政府指导价”明显低于大部分劳动者的主观感受。工资的上涨并非源于政府指导的驱动,更多由市场内在的供需决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袁志刚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应该是一个好消息,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我国劳动者目前还没有一个集体议价的机制,尤其是民工,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尽管近几年政府在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以及制订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下了不少工夫,但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政府设定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维护一部分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
最低工资与劳动生产率和物价上升都有关系,劳动生产率提高最低工资应提高。同时,最低工资提高应与物价指数相联系,这样做对劳动者有好处。因为绝大多数劳动者无从获得充分的信息源,比如企业的利润、经营的好坏等。现在各地都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要避免互相攀比,欧洲就有这样的先例,由于工资定得过高,使得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失去了优势,一些工作岗位就消失了。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是要让企业赚钱。对于超正常利润的企业,应该通过集体议价的方式进行,尽可能让劳动者获得其应该获得的收入份额。而对于利润微薄企业中的低技能劳动者,如果一方面想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另一方面又要保全劳动者的就业,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减税和让利的基础上提高工人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