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是继前两次会议提出中央深改小组总体改革设想之后,第一次着手部署具体领域、专项议题的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率先提交审议,专家分析这是中央释放加快推进改革的信号,财税改革“施工图”今年有望面世。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是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开会,但是第一次具体涉及专项改革议程,这体现了中央的决心。”刘尚希认为这也释放出财税改革要加快的信号,“从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看,改革只能加快不能放慢。”他说:“今年是改革之年,我觉得整体方案今年有可能出来。按照规划,2020年改革要完工,就像盖房子一样,首先要有一个‘设计施工图’拿出来,所以今年至少应该拿出这个‘施工图’。”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次审议意味着引领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有望尽快出台,为进入深水区的改革破解难题。”
刘剑文告诉记者,总体方案应该和三中全会决定里面的内容大体一致,但是应该比较细化。“要细化改革方案,就要提出改革的实施问题,要有机构设置,以保证其长远的发展。”
专家认为,财税体制改革有近期工作重点、中期规划和远期目标。刘剑文称,“近期是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同时推,之后才能解决中央和地方关系这些更大的体制问题。”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强调,“方案提交审议,并不代表马上就能通过。应该看到其艰巨性、复杂性。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和中央地方的利益都需要权衡,改革方案从设计到执行都具有相当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