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财政收支压力加大。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从2014年底开始试点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2月4日表示,试点至今,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黑龙江和湖北六省市共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32期,规模7100多亿元,共获得利息收入99亿元。
财新记者此前了解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2016年将继续扩大,或将允许所有省份全面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一位地方财政厅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此举或将结合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出台。出台专户管理办法如果很严格,仅能保留几类专户,沉淀很多资金的支出类专户要撤销,需要加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目前,财政资金主要存储于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即通常所说的国库。2006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共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87期,操作规模36000多亿元,共获得利息收入667亿元。
除了存放在国库的资金,财政部门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用于管理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特定专用资金,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教育收费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在财政专户资金余额中占比最高。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此前财政专户因为种类多、数量大,且游离于预算监管,饱受诟病。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称,近年来,财政部门在清理规范财政专户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财政专户数量大幅精减,专户管理逐渐规范。2011至2013年,财政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财政专户7.4万个。2014年对存量专户进行审核,又撤销专户1.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