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方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今年我国夏粮主产区再获丰收,迎来“十一连增”。其中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粮食丰收的重要推动力。然而,在迎来丰收喜悦的同时,不少粮食主产区反映,当前农业发展还面临一系列制约因素。特别是随着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日益明显,给粮食集约化生产带来很大困难。同时,在种粮补贴、农村融资、农业保险等方面,政策落实不力的情况也普遍存在。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走进湖北、安徽、陕西、河南、山东等粮食主产区,倾听新型经营主体的心声。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明确承包权抵押政策,并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以鼓励广大粮农多种粮、种好粮。
“1000多亩地一口井都没有”
多位新型经营主体反映,当前现代农业发展还面临一系列因素制约。其中,基础设施弱对粮食稳定增产影响巨大。然而涉及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巨大,让他们难以独自承担。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种植家庭农场主何勇表示,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改善了农业生产需求。随着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新型经营主体需要购入大型机械设备,比如播种机、收割机等,但现在村村通公路约是4米宽,而有的农机宽度超过4米了,在公路上“走”得很费劲。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土地平整设施,沟渠路边的土地高低不平,不适合大型机械操作,给粮食的集约化生产带来很大困难。
水利设施不足也给粮食生产带来考验。53岁的谢实营是河南淮滨县种粮大户,目前从两家部队农场承包2500亩耕地。老谢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农民常说“有收没收在水”,对于种粮大户来说,基础设施尤其是水利设施好了,相当于产粮有了“稳压器”,但从实际情况看,在一些地方这个“稳压器”还不太稳。
“我承包的地块里,有1000多亩目前一口井都没有,另外一半地块平均100亩一口井。”谢实营说,“淮滨处在淮河流域,本来是水资源很丰富的地方。但这两年天气反常,有的三伏天两个多月不下雨,今后如何保障种地水源是个问题。”
河南省焦作市种粮大户王福军介绍,因为水利条件差,这两年水稻种植面积一直在减少。记者在王福军所在的合作社附近看到,由于缺水,一些农民把原本该种水稻的土地改种上了大豆。
多位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表示,建议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对土地流转区域内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没有晾晒场地,卖粮少赚近3万”
除了基础设施薄弱外,晾晒用地稀缺、烘干设施落后等问题在粮食主产区也普遍存在,粮食难以“颗粒归仓”成为不少粮农发展粮食生产的制约“瓶颈”。
“今年我收获了1400万斤小麦,秋季预计会收获1500万斤玉米,至少需要140余亩的晾晒、仓储用地,现在一亩也没有,粮食根本没有地方晾晒。只要种植规模在500亩以上的大户,都会面临和我同样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大户们难以安心发展粮食生产。”流转了1.3万亩土地种粮食的王成根说。
晾晒难也是令何勇头疼的一件麻烦事。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没有晾晒场地,无法集中晾晒,又怕下雨麻烦更大,无奈之下,有时收割时,在田间地头就把粮食卖给经纪人了,每斤价格要少卖1角多钱。而如果不及时卖,堆在自家的仓库里,可能会发生霉变,损失会更大。他说,去年种植300亩玉米,亩产700斤,总共20多万斤,由于没有晾晒场地,卖粮食少赚了近3万元。
“我们算过一笔账,由于晾晒、烘干不到位,平均每年损失的小麦达到总量的5%。遇有强秋淋天气,玉米损失的数量比小麦还要多。”河南省浚县种粮大户熊秀杰说。
针对粮食晾晒、烘干存在的问题,基层普遍建议,有关部门应为缓解晾晒难提供一定扶持,比如在粮食主产区集中兴建一批粮食晾晒烘干场所,或者及时将粮食烘干机械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并扶持种粮大户建设晾晒烘干场所,缓解种粮大户的燃眉之急。
“专业信息服务基本空白”
记者采访发现,随着农地加速流转,各地种粮大户不断涌现,但与之相配套的农技推广、农机服务、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滞后。不少种粮大户不得不“自操自办”,甚至患上“大包大揽症”。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彭店乡农民柳学友流转了3000多亩地种高粱,他说,高粱种植对播种技术、农药施用有很高要求,但县里植保合作社人才短缺,雇工大多是55岁以上的闲散劳力,很多人不会使用农机具,药物配比、机械喷砂,掌握得也不精准,农药残留经常超标。为解决高粱植保难题,柳学友不得不自己组织20多人的植保劳务队,育苗、播种、田间管理、收割、归仓,“环环不落”,都得“亲力亲为”。
“后继乏人”是安徽省枞阳县前河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汪夏最为担心的问题。他说,现在合作社里的农机手普遍在45周岁以上,受反应速度、动作敏捷性等因素制约,他们再干5到10年就要“退休”,但这个活总要有人干的,这个问题很棘手。
同时,随着农业市场化不断发展,种粮大户对专业服务需求正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信息、加工、运输等综合性服务扩展。相比于农机、植保等产中社会化服务,产前、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更显薄弱。
河南省武陟县乔庙乡农民王福军流转了1700亩地,年产粮超过300万斤。王福军说:“大户种粮最关心的是粮食收储、供求、粮价走势预测等专业市场信息,但现在这块服务基本还是空白。”
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对新型农业技术的使用积极性并不高。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新型农业技术虽然具有明显的增产、节本、增效潜力,却因为缺乏从中央到地方的奖励措施而难以有效推广。山东省农科院科研处副处长董建军说,以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所研发的“小麦垄作高效节水技术”为例,与传统平作相比,提高了小麦产量、水分和肥料的利用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适合在黄淮海地区水浇地中高产田推广应用,但由于缺乏激励措施,年度最高推广面积仅为100多万亩,技术覆盖面、普及率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积极性不高。
基层建议,应制定中长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等为重点,按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开展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培训。实行农业大中专种养等专业免费就读和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创业补助等政策,启动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办和服务发展合作化行动计划,鼓励更多年轻人投身现代农业。
“20元补贴无异于杯水车薪”
陕西省凤翔县汇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芝娟表示,目前粮食种植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种田的导向作用在一些地方有所弱化,难以调动基层的种植积极性,尤其挫伤了增产稳产“排头兵”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性。
湖北省宜城市雷河镇辛常村的种粮大户童启国今年迎来了丰收年,400亩土地收了近20万公斤小麦,比去年多了近5万公斤。“今年小麦品质好,每斤多卖了1角2分钱,比去年增收10万元!”他说,国家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种粮食劲头更足了。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这个政策很有针对性,听了真是暖心坎。”童启国说,但从目前来看,他还没完全享受到该优惠政策,粮食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有时有、有时没有;土地流转后,还是流转土地后进城务工的农民拿补贴,新型经营主体拿不到补贴。
“享受不到国家的粮食补贴,这是新型经营主体面临的普遍现象,肯定影响种粮的积极性。”安徽省寿县贤成家庭农场主孙贤成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县里出台了补贴政策,对种植200亩以上土地的新型经营主体每亩地每年补贴20元,但加上流转费用,每亩地的年均生产成本近2000元,20元补贴无异于杯水车薪。
孙贤成说,在他流转的区域范围内,农民每年每亩地能拿到各类粮食补贴160多元。“我们真正种粮的,只拿20元的补贴;而那些不种地的农民,却可以拿到160元的补贴。这怎么能说鼓励种粮呢?”
受访新型经营主体认为,各地可在稳定现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新增种粮补贴,并向粮食商品率高、社会贡献大的现代经营主体倾斜,通过加大对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等补贴力度,推动土地流转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规模经营。孙贤成、张芝娟等进一步建议,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根据种植规模、经营效益或服务质量等指标,对社会贡献大的新型经营主体以奖代补。
“借款70万,利息支出近10万”
记者在多地调研了解到,新型经营主体资金季节性需求大,但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他们依然面临较为严重的融资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何勇向记者表示,如果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了,他的融资难题就有希望解决了。然而,当何勇找到银行时,银行还是以缺乏有效抵押物为由拒绝了他。
何勇说,他去年共计投入近100万元,进行土地整治、添置农业机械等。这些钱有时向亲友借,有时只能从民间借贷,需要承担高昂的利息。“去年我各类借款达70多万元,仅利息支出就近10万元。干农业本来利润就低;融资难,让利润更薄了。”
陕西省富平县富秦星农机专业合作社也遇到了类似的融资烦恼。合作社理事长宋景西表示,近年来他们合作社一直为包括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包括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粮食收购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但流动资金短缺成为合作社面临的最大困难。他说,包括化肥、油料等在内的农资产品,需要合作社先行垫付资金;同时,从农民手中收粮,也需要合作社预留收购款。这些资金一年就需要600万元左右,这对实力有限的合作社来说,无异于一笔巨款。
宋景西说,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严格,每年他只能以个人名义找第三方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合作社经营的风险全部由个人承担,但贷来的资金也只有300万元左右,离合作社的需求尚有差距。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尽量简化合作社贷款程序和要求,同时出台土地经营权抵押的实施细则、明确担保物范围,同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提供融资途径,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的资金瓶颈。
不少粮农还建议,建立贷款担保扶持制度,把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纳入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业务范畴,或单独成立农业担保公司服务于农业贷款;同时,参照国家对其他类型企业贴息贷款政策,让新型经营主体也享受贴息贷款优惠。
“一亩地最多赔360元,土地租金都不够”
为了解决农业生产风险较高的问题,近年来,多个省份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挥了农业发展“稳定器”“保护伞”作用,受到广大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的欢迎。
安徽省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负责人李清武表示,为了抵御风险,他去年投保了2000多亩玉米,共交了1多万元保费。由于遭遇自然灾害,部分农田里玉米减产30%左右,保险公司来实地查勘定损后,赔付了近4万元,是近年来赔付最高的一年。
尽管部分农户依靠农业保险降低了种植风险,但仍有不少种粮大户表示,由于农业保险保额低,化解风险作用较为有限。
王成根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一亩地保费10元,其中财政付8元,遭遇灾害后,一亩地最多赔付360元,甚至连支付土地租金都不够。“我打算将保费提高至30元,保额也相应提高两倍。但找了好几年,保险公司都不愿干,他们觉得风险太高了不合算。”
河南淮滨种粮大户张明勤从2012年开始在老家包地,目前流转规模已达1300多亩。但他表示,当地一直没有推行农业保险政策,这也成了种粮大户们的一块心病。“去年遭遇几十年不遇的大旱,我种的水稻大面积绝收,一下子损失了60多万元,过了好长时间都没缓过来劲,要是有农业保险的话,就会好多了。”
河南濮阳种粮大户王崇杰告诉记者,对于新型经营主体来说,现在农业生产已经成了一个“三高”行业: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有些种粮大户因为遭遇自然灾害或者种子事故,变得倾家荡产,有的甚至绝望自杀,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李清武、王成根等表示,由于政策性保险保额较低,新型经营主体种粮风险大,对继续扩大种植规模仍有些担心。为降低农民投资风险,建议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并适当提高保险的赔付比率,从而降低或化解种粮风险,让新型经营主体能够放心种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