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减轻企业和百姓税负之民意,由中央政府自2009年启动的结构性税改再出实招:从本月1日起,适当上调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以下简称“两税”)起征点,帮助“小微企业”摆脱当下的发展难局。
由于中、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向来是“两税”的主要承担者,“小微企业”的“两税”起征点上调后能实际减税多少,目前缺乏测算数据的公开披露,但通常也多不到哪里去,因为这只是有限减税而非免税。
但是,不管取何种议论角度,减税不分多少都该受到鼓励。虽说本次“有限减税”的实际减税总额未必很大,却并不妨碍我们对本次减税的边际溢出效应作一学理层面的推导分析:
众所周知,百姓日常生活必需的日用消费品和柴米油盐酱醋茶,通常都由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提供,当这类企业的“两税”税负有所降低后,企业综合财务成本和生产成本就会有所下降,而企业成本降即意味着利润增,它有利于企业直接或间接提高员工工资,适当降低产品出厂价格,或至少使产品提价幅度有所克制……而所有这一切,对当下遏制通胀亦可产生相应的正面效应,老百姓或多或少都能从中直接或间接获益。
针对特定对象的减税的确未必能让社会感到“过瘾”,但减税若在一段时间内“小动作”不断,其累积效应则不可小觑。而眼下的结构性税改在减税这一头,正呈现出这样的鲜明特征。
以增值税为例,普遍是17%,2009年初新设13%一档,上周再新设11%和6%两档。以个税为例,9月份起征点已上调至3500元。以营业税为例,除了这次普惠“小微企业”的起征点上调,上周还推出了“营改增”的“上海试点”,该试点试图破解地方政府对辖地三产行业企业普遍重复征税的难题……
毋庸讳言,只要减税大多数人一定高兴,可一旦需要增设新的税种,哪怕理由很正当,民意支持率注定很低。近期明显加速的结构性税改并非单一的减税性税改,从一开始就明确是“有减有增”的税改。这其中的事实性逻辑是,舆论虽一向抱怨国内税负太重,但迄今为止,有关方面从未在任何场合承诺要大规模减税——因为有关方面从未承认现有税负太重,只承认国内税制存在结构性不合理。判定税负轻重还涉及学理性逻辑,也即税负的实际轻重不能只作横向或纵向对比,更要与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国情作对比。在当下,“减”很迫切,“增”亦必须。
譬如已提前开征的有煤炭资源税,再譬如去年在新疆率先开征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单位市场价格的5%),以及同样从昨天起在全国范围开征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税。进一步看,正在最后酝酿的环境补偿税、水资源使用税也当陆续开征。而作为明年进一步调控房价的重要税收工具之一,从上周住建部长姜伟新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询问时所作“询答”的口气掂量,今年已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明年至少会扩大试点范围……
目前尚难直接判断结构性税改是减多还是增多抑或大体总量平衡。笔者的基本看法是,减肯定得大于增,因为这是结构性税改得以推进的民意基础,决策层不会不予顾及。说到增,民意纠结主要还不在于增多少,而更在意对“增”的合理使用而不是挥霍浪费。(作者系上海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