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税收是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对价,就像实现消费要有收入保障,获取利润必须承担成本一样,人们对税收的必要性早已达成共识。但是,对于税制优劣的判断,却见仁见智,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判断税制优劣的核心标准之一,就是其公平性。总的来看,所谓税制公平就是要一视同仁和量能课征,也即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营改增试点改革,是一项为公平和统一税制,发挥财政支撑和保障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大改革。
一、营改增促进税制横向公平和产业升级
营改增消除了“营增并存”二元税制,实现了货物劳务税制的科学、统一。它优化简化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强了税收中性,消除了重复征税,实现了税制的横向公平,也促使企业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公平竞争。
营改增使得产业间交融更加顺畅,有利于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它有效促进了创业创新,拉长了产业链,扩大了产业分工,催生了大量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增强了发展后劲。
实施5年多来,营改增红利逐渐释放。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情况下,我国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44.6%,增长到2016年的51.6%。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截至2017年7月底,我国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四大行业纳税人比改革前增加207万户。前期试点的“3+7”行业2017年月均增加11.2万户,其中专业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研发技术服务业纳税人户数的增加最为显著。
营改增使企业购进服务的进项税得以抵扣,带动了企业购买服务的增长,发展了服务业,提升了制造业。从制造业企业购进服务的金额来看,2017年前8个月,全国制造业企业购进服务金额同比增长37.6%,同时制造业实现销售额同比增长21.9%。其中,高技术制造业购进的服务金额同比增长54.1%,占制造业购进服务金额的比重达17.3%。这说明营改增促进了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了市场效率,减少了市场扭曲,提升了制造业水平,实现了多赢。
5年来,营改增试点改革共为纳税人减负1.7万亿元,实现了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也带动了税基扩大和就业增加。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总体减税规模越来越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发布的“营改增试点改革”第三方评估报告也显示,5年多来,营改增以改革促减税,扩围、转型和税制转换多渠道实现减税目标,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全面受益。
营改增实现了税制横向公平,对销售商品和服务一视同仁地适用相同税制。但是,由于不同纳税人所从事的行业和规模等因素影响,事实上也存在一些税负差异。比如,有些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等一次性投入占比偏低等因素,导致无法实现充分抵扣而出现税负波动。为了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就业,同时消除因行业、规模等因素而引起的税负差异,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相继出台,特别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待续发力,大力助推营改增,促进了税制的纵向公平。
同时,营改增后,还有一些企业短期内不能适应新税制要求,也会出现税负的波动。但是,这正是营改增的题中应有之义,即由此倒逼企业加强自身的规范化经营和提高管理与核算水平。
三、营改增仍然在路上
上世纪中叶,法国等欧洲国家率先引入增值税,由此迈向经济转型时代。如今,处在转型关口的中国,正通过营改增开启大国税制新时代。
当前,营改增仍需要解决一些突出的问题:适当整合试点期间临时出台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健全增值税抵扣链条,解决部分行业和小微企业税收抵扣不足问题;尽快启动有关法规改废工作,完善增值税标准税率,适时将目前的税率进一步简并等。
总之,营改增并非仅仅出于直接减税目的的权宜之计,它更是完善税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只要坚定不移地将营改增进行到底,改革红利的效果将更大、更持久、更宽广。(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