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多地陆续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大体在5%至8.5%之间,上线、下线标准呈现温和调整状态。同时,各地要求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这主要是为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问题——
近期,多地密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如江西日前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贵州省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2019年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据经济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0月初,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山西、山东、内蒙古、陕西、云南、江西、贵州、辽宁、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续发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上述地区的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大体在5%至8.5%之间。
我国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其他社会经济指标,指导企业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也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所谓工资增长基准线,一般是指企业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适用于生产正常发展、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上线可称为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下线则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
记者盘点发现,陕西今年已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2%,上海为2%至3%,天津、新疆、云南、江西、贵州为3%,北京为3.5%,山西、辽宁为4%。也就是说,这些地区经济效益大幅下降或亏损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可参照各地制定的下线。在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方面,新疆为9%,云南、内蒙古为11%,陕西、天津、山西、辽宁、贵州为12%,北京、上海、江西则未设置上线。
此外,部分城市也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比如今年8月底,青岛市下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8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记者注意到,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标准呈现温和调整状态。与2018年相比,山西省今年的企业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保持不变,基准线和上线均下调0.5个百分点;云南省企业平均工资增长上线和基准线保持不变,下线则上调了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行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有所不同。比如,天津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按行业划分分别为:建筑业6.6%,批发和零售业7.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6%,住宿和餐饮业7.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7%;上述行业的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分别为12%、3%。
一线职工获“重点照顾”
记者注意到,多地在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要求,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北京市提出,各类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上海市要求,工资分配应向关键岗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人才倾斜,工资水平偏低的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
专家指出,企业工资调整涉及一线职工较多,企业应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着力解决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问题。各地强调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着力提高一线职工收入,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合理收入。
“企业应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努力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术工人、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江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要素分配机制仍需健全
需要注意的是,与最低工资标准不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没有强制性。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主要功能,是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协商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相协调,以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
记者注意到,对于经济效益特别不好的企业,一些地区明确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于下线。比如山西要求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则明确,个别企业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职工工资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货币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以来,上海、重庆、陕西、北京等地陆续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近日人社部更新的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显示,上海和北京分别以每月2480元和每小时24元,领跑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榜单。专家表示,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有必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相关机制,以正确处理劳资分配关系。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薪酬研究室主任刘军胜认为,随着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下达工作订单,劳动者可根据订单自主选择提供劳动。如何给商品化的劳动定价,将成为有关部门面临的新挑战。为此,未来要更加强调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创意等全要素分配机制,激发要素拥有者的积极性,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竞相迸发。(记者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