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3月26日《济南日报》)。
秦淮川:技术难题不是无法逾越的堡垒
按家庭征收个税一直是民众的强烈呼吁,原因很简单,这更能彰显征税公平。如今,相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这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按家庭征收个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按家庭征收个税,目前并不缺少决心与民意,缺少的是技术,诚如专家所称,地方税务机关要和金融、银行等相关机构联网后,才能实现综合征收,但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网络。
技术难题虽然客观存在,但绝不是难以逾越的堡垒。早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地方税务系统将个人所得税信息数据库联网。再说基于经验,公共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是大势所趋,也较可行。比如卫生部门日前表示,正在努力建设新农合的国家级信息化系统平台,届时农民工跨省就医将实现即时结报。而交通违法信息、公民公积金账目也基本实现了全国联网。有了按公民征收个税这个前提,实现按家庭征收个税,技术上不会太艰难。
当然,按家庭征收个税不是终点,一些家庭不仅不应该缴纳个税,还应该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以美国为例,一方面让富人多缴个税。统计称,美国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另一方面,不少家庭能获得补贴。根据美国税政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2009年度约47%的美国家庭无需缴纳联邦个税,不少家庭从联邦政府获得家庭补贴。以2010年联邦个税申报为例,如果一个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于5万美元并且有两个17岁以下的孩子,该家庭以夫妻合并报税的方式报税,不但免缴联邦个税,还能从政府得到35美元的补贴(2011年5月17日《新京报》)。众所周知,个税被称为“罗宾汉税”,该制度设计的初衷就是“劫富济贫”,从而达到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美国个税的制度设计,正契合了这一点。
如果说美国距离我们太遥远,那么香港地区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前不久,微博一则帖子称,“香港一名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港元,只需缴税729港元”。该帖子内容后被证属实,一时让人羡慕嫉妒恨。一年17.8万元在香港属于什么收入水平?基本位于中等水平。从中能看出香港税制特点也是“劫富济贫”。根据香港的《税务条例》,为鼓励市民照顾和供养长辈,如纳税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内连续全年与其同住,且无须该名长辈付出十足费用,则可享有额外免税额30000元。这一细节令人激赏,通过减税来提升港人的孝心,可谓一举多得。该减的减,该免的免,正凸显了个税存在的意义。
一言以蔽之,按家庭征个税,尽管尚未变成现实,但这一思路契合了民意,在按家庭征收个税的同时还能适当地减免一些税收,必能受老百姓欢迎。
冯海宁:技术掩盖下的体制机制之困
尽管在《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个税改革并没有出现,但从报道来看,即将启动相关联网工作为个税改革做技术准备,而且部分城市已具备了试点条件。也就是说,虽然按家庭征收个税还没有时间表,但这一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
按家庭征收个税是国际惯例,是中国个税改革的方向。遗憾的是,我们只有这样的共识,却缺少实际行动,以至于让个税不公长期存在。据相关报道,早在2003年,有关文件中就已明确个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向。然而,这一改革跑了多年马拉松,今天仍然跑在路上,何时抵达目的地还是一个未知数。按家庭征收个税的梦想为何迟迟照不进现实?一个被有关部门和专家普遍提及的原因是技术条件不具备。换言之,按家庭征收个税目前还存在技术障碍。
财政部专家称,目前阶段个税改革已经不是税制的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在笔者看来,这样的研判并不准确,主要问题并不在技术,而是在于决心,在于体制、机制。这一改革之所以推进缓慢,除了技术问题,还有其他路障,比如:由于征税难度增加,税务部门不积极联网;涉及灰色收入,既得利益群体不积极。
以北京为例,早在2004、2005年,个税信息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已经具备了上述综合税制的试点条件。另外,上海、深圳、广东、苏州等省市也具备试点条件,但不见一个城市试点。因为,试点综合税制,税务部门就要改变习惯性的征税方式,从单位申报变为家庭申报,税务部门面对的征税对象多了,工作压力大了。
学者王小鲁曾披露,“中国居民收入中的隐性收入可能高达4.8万亿元,按现有统计数据约相当于2006年GDP的26%。灰色收入可能占其中的主要部分。”虽然这些数字存在争议,但中国存在巨大的灰色收入空间,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一旦按家庭征收个税,这些灰色收入很可能会浮出水面。
物业税推进难,变成房产税推进依然缓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权力群体中不少人有多套房产,而这些房产基本上来路不明。同样,中国拿灰色收入最多的人群也是权力群体,而非普通工薪阶层。如果按家庭征收个税,意味着官员财产要透明,谁愿意把自己不愿意见光的腐败性房产、灰色收入暴露出来?
专家认为个税改革不是税制问题,但笔者恰恰认为这也是税制问题。如果个税改革与行政改革结合起来进行“顶层设计”,强制推行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并明确个税改革时间表,相信来自税务部门、既得利益人群的阻力不会成为阻力。进而言之,只要有决心,体制、机制不是问题,技术更不是问题。
部分城市早已具备试点条件而不试点;公务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支付,个税申报、核查也不难,同样具备率先试点的条件,而不见试点;美国等国家按家庭征收个税已有多年,有经验可以借鉴,却不见我们借鉴用来试点。综上所述,按家庭征收个税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决心问题,是体制、机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