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销售公司”)引入25家投资者、引资1070.94亿元,将于今年11月中旬完成交割。自今年2月19日中国石化(600028.SH)发布公告,宣布启动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中石化开始领跑新一轮“混改”。
8个月来,中石化的混改备受关注,盛赞、期许和质疑纷至沓来。最近的一次,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公开表示,民企参与中石化混改是“傻瓜才会干这种赔本又不赚吆喝的事情”。中石化官方微信平台“石化实说”随后奋起反击,称“到底谁傻,犯不着如此激动,三年后见分晓”。
质疑者非张曙光一人,更有甚者,称中石化根本不像是“混改”,并没有触及公司制度及治理层面,更像是一次财务融资。有媒体引述财经评论员叶檀(微博)的话说,“中石化在资本层面的引资合作,目前还看不出除了融资然后上市圈钱之外的意义。”另据其他媒体报道,在增资扩股完成后,中石化销售公司会启动港股上市计划,初步预计明年上市。
引进投资者多数为财务投资者
未触及改善公司治理和破除垄断
在年初启动混改之际,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曾表示,意向中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战略投资,即能为中石化带来技术、管理、市场、新业务,能让公司增值的投资者;另一类则是财务投资者。相比之下,中石化将优先引入战略投资者。
但9月15日出炉的中石化销售公司投资者名单却让不少人感到困惑。25家投资者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其余投资者为基金、险资等财务投资者,如嘉实基金、工银瑞信、华夏基金、中国人寿,以及专为此次增资在境外设立的PE军团,占据了投资者中的大部分名额。按所有制分类,民营资本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
许多评论文章都指出,中石化引资、战略投资者参股,它们的目的都只是为赚钱。而三中全会提出新混改的目标,显然是为了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公司治理结构,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国企的根本改革。由此观察,中石化这次混改,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对此,中石化销售公司方面并不认同,该公司总会计师叶慧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看似单纯的财务投资者实际投资过很多零售、电商等产业,已获得很多实战经验,因此能够为销售公司提供有效的战略决策。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也表示,引入的投资者是产业型还是财务型,并非关键。“引入财务型投资者,即便要推动上市,要撤离,前提也是必须把机制搞活,提升企业价值。”彭建国认为,财务投资者往往更注重财务方面的监管,同样有助于国有企业改变经营机制。
尽管认为引入财务投资者无可厚非,但彭建国认为,中石化的混改并非典范。“改革必须有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打破垄断,再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彭建国认为,加油站属于行政垄断,是因国家给的垄断地位而获取垄断利益,因此,利益应该是国家的,不应该被利益集团、个人分走,否则就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另外,中石化销售公司此次混改,引入25家投资者,只占30%股份,单个股东最高占比不超过3%,最低者只有0.1%。“很难形成制约的力量,还是国有股说了算,还是不会跟原来国有企业有很大的变化。机制很难搞活。”彭建国认为,“你可以说它(中石化销售公司)更多的是想要上市,(将增资扩股作为)上市前的融资。如果说作为混改来说,应该说不是方向。”
中石化的战略构想:
集团总部管资本经济实体市场化
事实上,梳理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以往的国企改革思路可以发现,推动销售公司从中石化分拆出来上市,或许是这次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一位中石化内部人士看来,此次销售公司的重组和引入社会资本,一方面是响应了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号召,同时更是傅成玉自2012年所订立的专业化重组、整体改革设计的一部分。
中石化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文字材料中,傅成玉表示,“不是三中全会开完后提出混合所有制,我们就带头搞,是因为我们在两年前已经做了很多工作,正好与三中全会精神完全一致、完全吻合,我们也正好在那个节点宣布。”
傅成玉表示,将销售公司拆分上市,在2012年、2013年间就开始做准备。“当时我们找了证监会的领导汇报。分拆在国外很普遍,但国内A股没有这个制度,证监会非常支持。所以,我们这次宣布,说下一步能上市,那是因为证监会早就批准了,允许这么做。”
专业化重组、单独上市,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混改动作,与傅成玉的改革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长期关注中石化改革的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微博)表示,傅成玉入主中石化之后不久,就开始谋划股份公司、炼化工程与石油工程三大业务板块分别上市。其中,炼化工程板块已于2012年在香港上市后。石油工程板块重组正在加快,2014年9月12日,中国石化与仪征化纤(600871.SH)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石油工程板块整体上市取得重要进展。此外,石油机械板块将借壳江钻股份(000852.SZ)上市。
如果再往前追溯,傅成玉在中海油总公司工作时期,就把石油公司和服务公司分开,提出“石油公司相对统一,专业公司相对独立,基地系统逐渐分离”的改革理念。2000年至2002年,傅成玉参与实施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和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601808.SH)的重组,并成功推动两家企业上市。
中石化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文字材料中,傅成玉表示,各专业领域分拆上市后,“未来集团公司要转化成国家投资管理公司,从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那么就形成了经济实体部分都是市场化的,总部集团就是个控股公司。”
仔细观察中石化销售公司这一轮混改,也会发现,上市计划已现端倪。投资额最大、达100亿元的单个股东嘉实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表示,“根据目标公司(指中石化销售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尽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目标公司在本次增资完成后3年内完成上市。”
中石化也在公告中称,在本次引资完成3年后,如销售公司尚未实现上市,若投资者转让销售公司股权,中石化享有优先购买权;投资者在销售公司上市完成后1年之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销售公司股份;在销售公司上市前,中石化在销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51%。
上市事宜仍待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会成立后商讨决定。但傅成玉在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间隙向媒体表示,“股东要求上市的话,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就上市,而就目前的了解,他们都有这样的要求。”
管清友表示,中石化销售公司如果成功上市,将是石油行业破天荒地第一次将销售板块单独IPO,而中石化与互联网企业、广告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合作将推动下游销售板块转型,未来中石化销售板块将形成一个全新的型态,不再是油品提供商,资本市场需要重新定义中石化销售公司。
管清友甚至猜想,投资者中那些在开曼群岛等境外设立的基金,或许就是在为后期中石化销售公司海外上市铺路。
中石化官方微信平台“石化实说”在反击张曙光时所说的“三年后见分晓”,会是三年后上市的那一天吗?
上市前业绩压力倒逼中石化市场化改革
非油业务成销售公司增长点
事实上,中石化销售公司属于中石化的优质资产,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498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1亿元;2014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47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77亿元。中石化公告中称其“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在境内成品油销售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按照加油站数量计,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成品油供应商”。
中石化销售公司的这次引资受到投资者高度认可,但也给后期经营业绩提升带来了挑战。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油品销售已经进入稳定增长阶段,因此中石化销售公司未来的看点主要在非油业务。
8月25日,傅成玉在香港举行的中石化中期业绩推介会上表示,目前国际上非油业务营业额和毛利占比均为国内的20多倍。中石化今后在发展优势油品业务的同时,将大力挖掘非油业务潜力,未来重点发展便利店、汽车服务、O2O(互联网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金融服务、环保产品和广告六大新兴业务,逐渐从油品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变。
中石化内部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中石化销售公司此次引进的9家产业投资者,包括大润发、复星、航美、宝利德、新奥能源、腾讯、海尔、汇源、双维,均是在上述六大新兴业务领域能带来互补与提升的公司。
中石化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文字材料中,傅成玉表示,“我们这次销售引资仅仅是个形式,仅仅是改革第一步,后面更大的变化是在机制上的变化,真正的改革内容,市场化和去行政化都在后面。”
有券商分析指出,按照增资金额和股权比例计算,中石化销售公司目前估值高达3570.94亿元,比市场此前预估的3000亿元估值有较高溢价。此次引资对应的市盈率(公司估值/公司净利润)约为14倍,高于市场此前预期的11~12倍。如此高价入股,势必对中石化销售公司的业绩有较高期望。
傅成玉表示:“上市必须做出业绩,这就相当于倒逼机制。上市之前市盈率必须得回到14倍以下(编者注:国际上一般石油销售公司的市盈率约15至25倍)要让估值倍数回来利润就得上去。上了市股票还得涨,必须让大家都得盈利,这就倒逼管理者,要让大家去拼命,去想办法,把机制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