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乡一体化”成了报刊上常议的一个话题。这里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应当看到,我国城市化的成就很大,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8%增长到去年的47.5%。过去,城市化最大的教训是双重剥夺了农民。这具体表现在:第一,农村源源不断地向城市提供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素质的合格劳动力,但是这些劳动力进城以后不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不能享受平等的待遇,这部分人口大概是2亿左右。第二,城市化在不少地方实际上演变为“圈地化”。土地增值收益部分,大部分都让政府获取了,这在一定意义上造成了第二重对农民的剥夺,并造成三个严重后果:其一,没有把我国的二元社会变成一元社会,反而演变为三元社会。在城市化过程中,数以亿计的离土劳动力最终绝大多数都演变为农民工,从而构成一个独特的群体。我国的社会结构也由城市、农村二元社会结构演变成城市、农村和农民工三元结构。其二,中国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没有因为城市化缩小,反而被扩大了。其三,我国政府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实际上,“城乡一体化”既不是乡村城市化,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城市化,本质上是城乡融合。城乡融合需要在城市和乡村应该有统一的规划和政策,而不是双轨制的。通过长期“城乡一体化”过程,使城市和农村居民在政治权利、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活质量方面大体趋于相同。这是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本质。如果是非融合的城市化,可能造成以下后果:工业化和城市化独立推进,在发展中没能自动走向“城乡一体化”;城市化出现明显的大城市化倾向,大城市超过资源环境承载的能力;由于工业化、城市化没有走向“城乡一体化”道路,所以出现严重的工业布局不合理,县域乡镇基础设施落后,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都向大城市配置。
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最大的风险是政府主导的“造城运动”。这种政府主导的“造城运动”的推力有二:一是公共治理的病态行为,集中表现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持续发酵;二是官员像走马灯一样地轮换,在政绩驱使下,不断推出“大手笔”、“大战略”,盲目冒进。有资料显示,现在我国666座城市中,除了四个直辖市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外,地级市有333座,但是提出要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城市竟然超过100多座,令人咋舌。这与政府的“造城运动”有直接联系。如果这个风险不能遏制,我们可能会犯下不可纠正的错误。
如何推动“城乡一体化”?需要从两头努力:一头是必须解决已经进城的农民工转为市民的问题。另一头是大力发展农村,大力发展城镇,推进乡镇城镇化。城镇是未来中国“城乡一体化”的最主要的载体。像有的地方一样,在比较发达地区大力推进强镇战略,将很多权力下放到乡镇,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县镇的公共治理结构,给民众更多城市治理的话语权和官员选拔的选择权。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率先试点在县乡两级实行主要官员的直接选举,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县乡的公共治理结构,把行政体制改革上升为政治体制的改革。
(作者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