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经济精英因其生长于乡村,且立足乡村经济获得精英地位,在精准了解贫困群体需求,精准选择和培育产业方面更具比较优势。广西地区部分县域的乡村经济精英,通过精准选择产业,敏锐把握新经济模式,在获得自我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在带动贫困户发展方面有较好的表现,他们的成功更直观地展示了乡村经济精英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价值。为更好地发挥这些乡村经济精英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改进相关政策设计,便利乡村经济精英参与一些项目,多渠道增强乡村经济精英的获得感,采取有力措施治理“精英俘获”避免乡村精英价值扭曲,通过多方面措施激励和强化乡村经济精英更深入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470(2018)04-0078-06
[作者简介]卢小平,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城乡统筹发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一系列工作,要想取得良好的成效,都需要有一大批了解农村情况,扎根农村发展,有能力有想法的人才,尤其是农村内生的精英人才参与。乡村经济精英属于农村内生精英群体,他们的成长本身就意味着农村某种程度上的发展,而他们在农村治理过程中的参与,对于许多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解决,具有独特的价值。特别是对于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想要真正做到“精准”,离不开那些内生于农村,了解农村社会状况,熟悉贫困户情况,对乡村邻里有着高度责任心,对村民具有极强感召力,又善于捕捉市场机会和政策机遇,能够高效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在产业培育和市场经营方面有较强带动能力的乡村经济精英的参与。虽然政府以及学界对乡村经济精英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认识越来越深入,但在激励乡村精英参与动机,提升乡村经济精英自我发展能力和对贫困户带动能力方面,仍然有一些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本文以广西地区部分县域乡村经济精英参与精准扶贫为分析案例,分析乡村经济精英特有优势,提出激励其更深入参与精准扶贫的建议和思路。
乡村精英是指乡村社会中,“某些在经济、个人能力、社会资源等方面拥有优势,并利用这些资源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同时被赋予了一定权威,能够对社会本身乃至其成员产生影响的社会成员”{1}。乡村精英包括多个类型的精英群体,乡村经济精英则主要指那些依托乡村资源,开展创新创业,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先富起来的一批人。这些乡村经济精英中相当一部分人,在自己发展致富的同时,因其利益需要和对乡土、村民的责任感,愿意且积极配合国家精准扶贫政策,通过自己的产业或事业整合,带动了相当一部分贫困村民,帮助他们也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因为乡村经济精英们与村民的关系更紧密,选择的产业常常也更贴近农村现实,因而更容易获得村民的接受和信任,由他们通过发展产业带动的脱贫,往往效果更扎实、持久和稳定。
2015—2017年间,笔者多次赴广西地区贫困农村开展调研,与不少乡村经济精英接触,了解他们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他们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看法。在调研中发现,这些乡村经济精英,大多数既具有现代市场经济经营头脑,又对乡村社会和邻里乡民有很强的责任情怀,有能力也有意愿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多个乡村经济精英团队,在整合农村资源、培育农村产业,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开发方面,都有着较好的表现。他们的参与更有利于中央提出了的精准扶贫六个精准指标——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落实,在真扶贫、扶真贫方面与政府、市场等主体相比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个案一:桂北F县毛某领衔的FQ果蔬合作社。由当地乡村经济精英毛某引领,自2012年以来,陆续整合了100多户村民(包括两个村庄近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00多亩土地,从事特色瓜果种植和销售,使参与合作社户均增收2.2万元左右(2017年数据)。毛某在组织专业合作社,从事规模化经营过程中,主要有两个亮点:第一,种植品种选择,不追求短期利益而是寻求长期竞争力。毛某没有选择广西大多数合作社都倾向于选择的当地特色农产品,而是从北方引进黄金瓜(主要适宜于在长江中下游地区,而非岭南地区种植),结合广西本地水土条件进行培育和改良,包括选种、有机肥配方、灌溉模式、农药去残留方式等都经过多年实验形成科学方法,进而为合作社打造出主打产品。因为其选择的品种在广西非常稀有,且有较长期的研究和改良,相关产品在本地乃至广东、香港市场具备一定竞争力。其黄金瓜亩产量可达1200—1500公斤,产值可达14400—18000元,亩均利润可达1万元左右。相比之下,F县不少外来企业整合土地后,选择种植百香果、岭南脐橙、砂糖橘等南方作物,反而受市场波动影响严重,难以形成稳定的收益。第二,毛某更重视农田水利、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与建设。自成立合作社以来,毛某先后投入了数百万元资金,并争取了一定规模政府资金,用以改善其种植基地及邻近区域的灌溉设施、大棚设施、交通设施;2016年,还自出资金200来万元,建设了小型冷库,在改进基地生鲜冷链物流的同时,也为邻近居民提供相关服务。
个案二:桂北F县林某领衔的YY农场。这是由F县瑶族乡村经济精英林某领衔组建的电商+农业基地协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林某及其团队整合了F县多个乡镇山区、丘陵地区瑶族村寨,以脐橙种植、销售为主,兼顾特色林下产业培育,带动了数以千计的瑶族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发展,其中近1/3为贫困群众。YY农场的主要亮点体现在:第一,对山区瑶族贫困群众带动力强。由于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贫困比例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少数民族接受新的生产、生活理念存在更多困难,外部主体想要深入到少数民族社区内部,开发产业,带动他们脱贫,也存在更多障碍。而内生于少数民族社区的少数民族乡村精英,天然地会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接受、认可,所以他们一旦选择对了产业,不但可以更好地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发展,也会极大地冲击、改变一些制约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观念、习俗和社会制度束缚。第二,将扶贫—产业开发,与电商、文化创意结合在一起的营销策略具有创新意义。林某等通过挖掘瑶族文化,以线下—线下协同开展“我为家乡代言”“脐橙文化节”“瑶族脐橙文化大使选拔”“瑶族风情与农场生活摄影大赛”“瑶山特产淘宝众筹”等活动策划,既提升了瑶族群众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又强化了他们参与相关产业开发、产品营销的积极性,同时还让全社会对瑶族文化、瑶族群众的贫困状况、瑶族聚居区丰富的物产和瑶族山区农产品的独特优势,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提高了市场消费者对瑶族山区、林下产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个案三:桂中H县乡村经济精英秦某领衔的小型农业合作社。秦某整合本村20多户农户(其中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山地70多亩,以合作社形式种植百香果并面向国内大中城市销售。秦某以全方位带动贫困户共同开发产业为典型特色,在村里动员贫困户参与,动员贫困户积极申领政府扶贫产业资金和优惠信贷资金,以土地入股、信贷参与、劳动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合作社经营中去。实现每亩收入8000—12000 元,其中大部分收入以土地入股分红和农户劳务形式,转化为农户收入,7户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之后第二年便实现脱贫。因为秦某一直以小规模合作为理念,带动同村人共同发展,其合作社可以更灵活决策,而这也使得贫困户在申领政府的一些扶持资金时,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避免政策中一些限制性条款的制约。在其合作社经营过程中,7户贫困户仅免息小额信贷就有35万元(户均5万),同时还有35万元政府贴息贷款。在广西大多数地方,普通贫困户往往不愿意也不敢申请这些贷款,也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贷款,但在秦某的引领下,贫困户将贷款申请后作为参与合作社经营的重要资源,既给合作社生活经营解决了很大一部分资金问题,也使贫困户基于贷款获得了年均3000元以上的额外收益。同时因为合作社经营状况不错,贫困户参与合作社经营,敢于贷款也知道如何使用贷款,还让相关扶贫贷款的违约风险大大降低,可谓一举多得。
个案四:桂中X县乡村经济精英黄某领衔的XP农业开发公司。黄某过去长期在本县经营农村超市和农资专卖店,并整合了2000多亩山地种植大瑶山特色农产品。2014年在县政府支持下建立X县微信销售平台,以手机微信和互联网渠道销售产品。2015年开始,建设和运营县域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依托其覆盖全县11个乡镇的连锁超市和农资店,以及与各乡镇农民的密切联系,形成了电商+产业培育,带动农民包括贫困户发展的模式。在黄某的带动下,X县通过他的平台每年销售农产品1300多万吨,实现农民收益800多万元,X县农产品远销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黄某在实现公司发展的同时,还解决了100多人就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X县贫困农民。黄某是非常典型的农村普通商贸精英,向现代电子商务精英转型的成功者,在农村电子商务方兴未艾的2014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于该年启动,被行业内称为农村电商“元年”),他就敏锐地把握了电子商务商机,在X县财力有限,缺乏政府扶持资金的情况下,主要凭借自己的经营和在地方的人脉,建立起了覆盖全县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了全县农产品销售从线下向线上转移。同时,由于黄某本身也经营实体农场,深知农业基础设施改进对于农产品在线销售的价值,在公司经营取得一定成效之后,黄某在X县各乡镇大力投资建设生鲜冷链物流设施,引导农民建设、购买农产品田间初加工、预包装设施设备,按现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要求平整土地,改良种子,建设设施农业,与政府合作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可溯追查系统。
通过对广西地区这些县域乡村经济精英的观察,并结合学术界对其他地方乡村经济精英活动的研究,可以观察到,乡村经济精英在参与精准扶贫,尤其是帮助贫困村(屯)精准培育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参与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乡村经济精英生于斯,长于斯,对当地自然环境、风土人情和物产状况了如指掌,与周边邻里关系紧密,也更熟悉本地的局限性。因此,他们一旦获得市场机会和外部支持,可以更精准地找到适合本地的产业,也可以更精准地实现相关产业与真正的贫困户对接起来,进而达到真扶贫、扶真贫的效果。例如,F县毛某的合作社,主要在相对平坦的坝区经营,虽然起步艰难,但是毛某对当地的土质、气候条件非常熟悉,也知道当地市场环境,所以选择了以面向广州、香港销售的黄金瓜和一些南方稀有的果蔬进行培育,从而形成了与广西乃至华南区域主流瓜果种植完全不同的产业品种,这使得他的产品迅速获得市场机会,合作社也快速发展起来。林某选择以脐橙为主,并向瑶族特色山林农产品延伸的思路,也是基于对当地环境的了解,在当地有丰富的社会关系这一优势条件下,作出的比较精准的判断。相比外来资本化运作的农业企业和电商企业,这些乡村经济精英在产业选择,培育方式选择方面无疑做到了更精准。
乡村经济精英对农村发展进而对贫困群众脱贫,有更强的责任感。这是因为农村发展是乡村经济精英实现、维护、强化自己精英地位的基础。前面提到的两个从传统经营向电商经营转变的乡村经济精英,在过去较长时期就已经与农村社会在利益上天然联系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乡村经济精英与贫困户存在亲缘、地缘关系,这种关系超越简单的利益联系,使其更关心贫困户脱贫。例如,在毛某、秦某整合的村民中,贫困户或者是其自己的亲戚,或者是参与合作社的其他社员的亲戚,且都居住在同村或邻村。毛某、秦某对这些贫困户相识相知,有较深厚情感,有带动他们脱贫的非功利性意愿。“乡村经济精英通过组织参与社区集体行动(还能)从整个社区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额外的物质收益、声望、社会地位、荣誉、个人社会资本等,也正是由于社会激励的存在,乡村经济精英有强烈的组织参与动机。”{2}
精准扶贫工作中,如何精准了解贫困户的需求,如何精准打造适合贫困户参与的产业,历来是工作的难点。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往往过度依赖政府行为,而政府受其行为模式制约,在实施相关项目时,往往会导致相关项目—产业开发过程中忽视“社会与经济的互嵌,既违反自然规律,也违反经济规律”{4},很难在各环节做到真正精准。笔者在广西的调研中也发现,虽然从自治区到市、县两级政府,为精准识别贫困户情况,制定了有800个细项的识别卡。然而,仅仅是精准识别过程,就出现了许多走过场的情况,更不用说后续的产业精准培育了。相比之下,乡村经济精英由于其生长在乡村社会,与贫困群体互为邻里或亲属,彼此熟识,互相有信任基础,因而在精准识别贫困户需求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例如,前述H县秦某,作为本地乡村经济精英,在决定建立百香果种植合作社之后,主动动员本村贫困户入社,且很容易便获得村民支持和参与;这说明在农村依然存在浓厚宗法传统的情况下,农民对人、产业与市场机遇的认可,往往高度融合在一起,使乡村经济精英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的识别和带动能力更有优势和效果突出。
农业生产经营有其特殊规律,许多农产品特别是优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需要长期观察、试验,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土地的改良、规模化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和标准化生产方式的推广应用,也需要着眼长远,才能实现投入和产出的平衡。相较于其他参与扶贫工作的主体,或缺乏规划、培育长远可持续产业的动机,或缺乏精准识别农村、农户状况和有效培育相关产业的能力。因为对短期利益、直接利润的追求而忽视农民和集体利益,不注意农业开发过程中土地的承载力,乡村经济精英更愿意考虑所发展的产业的持久性和稳定性,这既涉及他们长远的经济利益获取,也涉及他们作为乡村经济精英,在社会地位和威望方面的巩固。例如,前述F县的毛某很典型地体现了这一点,在百香果价格高,销路好的情况下,毛某并没有选择种植百香果,用毛某自己的话来说,他要为几百户人家的身家性命负责,不能什么能挣钱就急着去种什么,而必须谨慎决策,寻找更有生命力的产品来种植和经营。同时,毛某更愿意投资一些周期长、基础性作用强、回报不明显的公共性事务,如水利设施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农产品研究开发设施建设等,但来当地投资的大多数营利企业则缺乏投资这些基础设施的兴趣。
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突出乡村经济精英人才的带动作用,激励他们立足农村创新创业,将他们对乡土邻里的情感责任,转化为带动贫困群体发展的动力,将他们在生产经营和社会治理领域表现出来的卓越能力,转化成凝聚农村资源,挖掘农村发展机会,培育可持续发展产业的动力。“需要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4}为此,要着力化解乡村经济精英面临的困难、障碍,以综合性措施激励乡村经济精英,维持、强化其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1.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
虽然乡村经济精英在参与精准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诸多优势,但目前许多地方扶贫开发过度依赖政府,过度迷信大资本、超规模化、市场化的思路,却使一些乡村精英的活动空间受到挤压,积极性受损。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对大企业、大资本、大市场的盲目崇拜,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政策对农业基地建设、示范合作社申请等,设置了过高门槛,导致乡村经济精英无法获取必要社会资源和政策补助。对于大企业、大资本而言特别有利的农业规模化,“确实可以提高人均的产出效率,但不等于能提高土地亩产的效率”,在未能有效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安置问题,无法提升贫困群体转移就业能力的情况下,推动农业规模化,以资本方式运作,“必然会导致大量农民失业、农村社区经济萎缩甚至消亡”{5}。因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要在综合考虑各类主体特征的情况下,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政府——主要角色是制度提供者,宏观性公共物品供应者,乡村各类社会主体活动的支持者和监管者。乡村经济精英——涉农产业项目的承接者,农村基层治理团队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乡村基层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市场精英——与乡村精英结盟,参与涉农产业项目;为农村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市场渠道;农产品和农村非农产品、服务的生产、供应的组织者、协调者。其他社会精英——从不同角度帮助乡村发展解决某个具体领域的问题。各类主体既要谨守角色界限,又要形成协作关系,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精准扶贫格局。
我国目前存在的贫困地区,往往都是土地资源有限,自然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现有贫困群体,大多数属于深度贫困群体,普遍缺乏转移就业可能,缺乏自主创业、自谋发展的能力。这种情况决定了,立足乡村,通过扶持本地能人创业,然后由能人一带一帮扶,政府、市场主体则通过帮助能人排除创业障碍,开拓能人创业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反而更有利于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为此,有必要改进相关政策—项目设计,适当降低政策门槛,便利乡村经济精英获得政策资源扶持,可以较便利进入一些市场渠道。例如,对于贫困户的小额信贷,比较合适的做法,是鼓励和支持乡村经济精英通过与贫困户签署带动脱贫协议,共同申请和使用。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通过金融、项目风险控制机制的优化来应对,而不是直接剥夺乡村经济精英参与资格。在出台针对合作社、家庭农场、非农创业的扶持政策时,要更多基于这些经营实体的经营实绩和对贫困户的带动效果,设计扶持标准,优化扶持资金落实流程,而不能片面追求规模化、高标准。对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也不能过度迷信大平台、大企业和大资本,通过与大型电商企业签署战略协议,挤压本地乡村经济精英生存空间;而要综合考虑相关电商机构对本地发展的带动力,特别是在促进农产品上行方面的能力和意愿,做到更精准的扶持和引导。
农业的低效率,使得农民甚至乡村经济精英利益获得普遍不足,而这又对农村留住人才,对乡村经济精英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有调查年轻人选择入城务工且10年内不返乡的比例高达76.01%,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择率高达96.4%;大专学历选择率高达89.5%。{6} 也就是说,越是受到良好教育的人,越不愿意回乡村发展。有鉴于此,需要考虑采取综合性措施,强化乡村经济精英的获得感。第一,帮助乡村经济精英发展产业,提升效益,强化其经济安全感和利益获得感。政府需要与市场主体分工合作,针对农村不断提供各类优质公共服务,夯实乡村经济精英发展的社会基础;促进各类先进的市场经济理念、机制、渠道下沉,为乡村经济精英更便利进入大市场获得机会提供条件。要通过优化产权制度,使乡村经济精英能更踏实地从事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事业。第二,通过鼓励乡村经济精英参与乡村治理、公共政策和市场开发项目提高其社会认可感。例如,参与乡村治理、参与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参与一些由政府主导或外来企业主导的乡村发展项目等,通过这种参与,强化其社会地位感知,进而激发其追求更高层次发展,带动更多贫困群体发展的动机。第三,积极营造尊重能人、宣传能人的舆论环境。要在公共舆论平台,如广播电视、报纸、政府宣传渠道中,多宣传乡村经济精英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事迹。通过舆论场的引导,形成尊重能人、宣传能人的良好舆论环境,让乡村经济精英获得精神满足。
4.优化精准扶贫政策—项目实施的监管体系,压缩“精英俘获”空间
在农村发展过程中,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扶持资金,一些项目的实施,“乡村精英获益多,小农户被边缘化现象”{7}往往难以避免;更有一些村匪、恶霸通过胁迫农村两委,强占公共资源的方式拦截各类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贫困户脱贫的资金、资源。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会损害真正做实事的乡村经济精英的积极性,同时也会让不少人将普通乡村精英与之画上等号,影响乡村经济精英的社会形象,进而影响其在农村的威望。对于农村存在的这类“精英俘获”现象,要在准确区分具体个案的情况下,区别处理。首先,不要直接将之与乡村经济精英群体简单画上等号,不要因为存在一些负面现象和这样的价值扭曲群体,就在政策安排、资源分配上一刀切,将所有乡村经济精英都排斥在部分政策之外。其次,要积极探索既发挥乡村经济精英作用,又能有效约束各类“精英俘获”现象的制度设计,通过压缩精英俘获空间,让真正敢干事、干实事,有带动贫困户发展情怀和能力的乡村经济精英得到精准支持。最后,要构建针对涉农项目、扶贫开发项目的多维监管体系,将政府的宏观监管,农村两委实施环节监管,农村舆论场的舆论监管,新闻传媒的监管,司法系统通过接受诉讼等的监管等整合起来,形成围绕涉农、扶贫项目,乃至整个农村治理场域无全视角,无缝隙的监管体系。通过监管体系的优化,让“精英俘获”无机可乘,反过来对真正做实事的乡村经济精英,却是更好地激励。
目前一些新的乡村发展模式,在确保农民不离开农村,不脱离农业生产也能脱贫致富方面,显现出了一定的生命力。例如,寻找相对高效的经济作物进行种植(养殖),并以合作社的形式带动贫困户参与;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民围绕农产品加工形成产业链;通过打造特色旅游村寨,形成旅游+特色农产品+特色工艺品产业链。但这些模式,都离不开乡村经济精英的创新创业,和对农村劳动力、土地、产品等的整合。因为这些模式一般不要求农民脱离乡村,脱离土地,只是根据乡村经济精英的引导在种植(养殖)和农产品供应方面协同,并就近参与一些非农产业获取劳务收入,是一二三产业联动兼顾的发展模式。这些发展模式往往不需要太大的规模,对于资本投入的依赖度也相对较小,同时在整合农民、土地等资源方面面临的阻力也更小。因此,对于部分乡村经济精英在这方面的探索,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出台有力的措施进行扶持,并且引导市场主体,为农村在这方面的探索提供更优良的市场化服务。
注释:
{1}王中标.“乡村精英”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特区经济,2007( 10) .
{2}朱宪辰、李玉连.领导、追随与社群合作的集体行动:行业协会反倾销诉讼的案例分析[J].经济学(季刊),2007(6).
{3}孙兆霞.脱嵌的产业扶贫——以贵州为案例[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3):18.
{4}习近平.乡村振兴五个方面都要强[N].人民日报. 2018-03-25.
{5}张孝德.农业生产过度追求规模化、资本化的陷阱与反思[J].中国合作经济,2010(11).
{6}熊易寒.“半城市化”对中国乡村民主的挑战[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1).
{7}温铁军、刘怀宇. 应对危机的投入政策与我国的“三农”问题[J].税务研究,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