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广东自贸区管理办法(广东商务厅送审稿)开始在广东法制办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贸区获批之后,广东首次全面公开“一区多园”的管理协调机制。
不同于最早的上海自贸区,第二批获批的广东、福建、天津以及扩容后的上海自贸区,都存在“一区多园”情况,这些片区之间如何协调互动,颇受外界关注。
广东方案提出,广东省将成立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同时各个片区成立相应管理机构。这些片区管理机构虽为所在市政府派出机构,却将可行使省一级管理权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第二批自贸区中,广东最早就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月15日,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开幕,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说,今年广东最大的改革,是建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他要求,“要找到着手处,迅速做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马上动手,走在前头。”
另据了解,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日前公开表示,广东自贸区预计将于2月26日或2月28日正式挂牌。
统筹管理分级负责
按照目前公布的送审稿,广东自贸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希望既有利于合力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又有利于各片区独立自主运作。
具体而言,广东将设自贸区省级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制定自贸试验区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统筹指导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
承担领导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的是广东省政府设立自贸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拟订自贸试验区法规,建立健全法规体系,指导各片区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工作;研究拟订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等政策并指导实施等任务。
鉴于南沙、前海、横琴三大平台作为国家级新区,已经有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送审方案中提出,要依托现有的管理架构,设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作为所在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属地范围内的自贸试验区具体事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尽管此前三大平台已陆续获得多项省级管理权限,但此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中提出,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片区管理机构行使省一级管理权限的要求,最大限度下放管理权限。
粤港澳深度融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比发现,除了“一区多园”的管理模式外,送审方案在投资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借鉴了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商事登记“先照后证”“一口受理”,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境外投资备案制等改革措施。
同时,由于广东自贸区承载粤港澳深度融合的核心使命,送审稿中,对此有专章表述。
送审稿提出,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事项将被纳入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
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送审稿提出,广东自贸试验区在CEPA框架下实施对港澳更深度开放,重点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暂停、取消或者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香港工业贸易署了解到,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CEPA框架下,十年来,香港服务业进入地区服务一共申请了2879张《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其中将近一半是传统交通物流行业。受种种隐性政策限制,香港的金融、科技文化服务等服务业一直未能大规模进入内地。
根据送审稿,在金融创新方面,广东自贸区将着力与港澳地区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域合作创新,推动以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与境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开展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投融资汇兑便利化。
在人才管理创新方面,送审稿中提出要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港澳及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对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签证居留、项目申报、创新创业、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通过特殊机制安排,推进粤港澳服务业人员执业资格互认或单边认可。
广东省港澳办副主任李阳春日前在粤港澳合作论坛上指出,由于有了广东自贸区及CEPA框架下服务贸易自由化两大力气,粤港澳合作也进入了“新常态”,即由过去“三来一补”、招商引资、制造业活动,转向以科技研发、高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合作;同时三地的合作也从依靠优惠政策转向制度和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