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强化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提出,到2022年,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意见》提到九项主要任务: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在强化乡村司法保障方面,《意见》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做好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农牧区群众诉累。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打击收买外籍妇女为妻、非法收养儿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实现农民合法权利。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大刑事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加强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保障各族群众的诉讼权利。
在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开展农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村级心理咨询室,建立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机制。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在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方面,《意见》明确,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纪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