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亮点之一。报告肯定了过去五年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同时,报告还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将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构成的“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列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4条基本方略之一。最后,报告还明确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的具体时间表。那就是: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基本同步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同步完全实现现代化。可以说,这是我们党继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再次正式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从理论内涵、实施步骤、实现举措等各个方面来说,报告都有创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要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党领导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和直接的现实考量。
资本主义的国家治理有着几百年历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历史不过百年,而且这个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解决得并不太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视角思考国家治理问题,强调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更有根本性、长远性、稳定性、全局性,建立健全了以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为代表的各种制度体制,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
经过将近40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我国从总体上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是一个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一个各族人民群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一个全国人民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是一个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心、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今天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从理论上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深化和发展了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现代化理论的认识。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属于上层建筑。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突出了以上层建筑的现代化来适应和推动生产力和经济层面的现代化。
从实践旨趣来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可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改进和提升现代国家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维度”和“制度自觉”。这是因为,再好的主义也只有结晶为制度,才可以更好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再有效的道路也只有将其经验提升为制度才可以确定下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强调,要充分发挥各个治理主体的有效功能,实现治理主体各归其位、各尽其能、良性互动、有序循环,这就打造了一种新型的现代国家能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必将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