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决定性行动的政治力量正在加强
目前,欧元区正面临来自市场的严峻压力。因此,一些成员国发现,偿还政府债务正变得越来越困难。当然,欧元区的基本面情况是完善而可靠的。欧元区凭借多元化的经济基础创造了世界GDP的15%,它拥有3.3亿受到良好教育的民众,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团。
此外,单就欧元区公共债务水平本身来讲,它也并不足以成为一个亟待关注的问题。2010年,欧元区公共债务平均规模占其GDP的85.3%,平均预算赤字为6.2%。相比之下,美国债务占其GDP的91.6%,预算赤字10.6%。日本的公共债务规模更大,占到GDP的220.3%,且预算赤字达9.5%。
因此,目前欧元区陷入接受市场审查的窘境,更大程度上是受到其他一些因素而非基本面的影响。
货币联盟(EMU)的设计与诞生
1998年,11个欧洲国家决定建立一个货币联盟,即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EMU)。以2002年全面引入欧元为标志,EMU达成了最终目标。
欧洲正为着一个高度成功的内部市场而努力,EMU的建立被视为向这一目标前进过程中的一个合理扩张,这将显著提高整个欧洲大陆民众的生活水平。对生产商来说,汇率风险的消除和交易成本的降低将进一步促进欧洲内部交易量的增加。而透明度的提高会使得消费者从中受益。EMU建立后又有6个国家加入,使得欧元区目前的成员国数量达到了17个。
欧元区由各自拥有主权的民主国家组成。欧元区乃至整个欧盟都是建立在辅助性原则的基础上。这一原则要求,欧盟统一的主管部门只能在最小范围内、最低程度上代行各成员国政府职能,其权力高度分散化。换句话说,只有在成员国采取的措施目的不能充分实现,而在欧盟层面采取的措施由于范围和效果的原因,其目的能更好地实现的情况下,才能在欧盟层面上采取措施。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贸易政策,在对外贸易中欧盟代表其所有成员国与贸易对象进行谈判。这一行动得以实现,主要是因为欧盟内部不存在贸易壁垒。而对于其他一些项目,比如社会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养老金和医疗保健问题等,可能在国家一级自行决定更有效率,因为各个成员国在这些方面有着各自不同的偏好。
尽管尊重各国国家主权十分关键,但我们仍有必要采取措施,防止一些国家有害政策的效果溢出影响到其他国家。
为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国家在一些规则方面达成了一致。其中效力最强的规则用于规范财政政策:欧盟条约规定,一国财政赤字上限为其GDP的3%,而政府债务余额最多占GDP的60%。为了进一步强调各国政府责任,条约还包含了一个“不救助条款”。该条款禁止欧盟机构及其成员国为除本国外任一国家承担财务责任。换句话说,各国必须、也只为自己的债务负责。
EMU的第一个十年
EMU的第一个十年可以说是成功的,欧元区以略超过2%的年均增速持续健康发展。这一过程中,为了赶上平均水平,较小经济体的增长速度略快于大经济体。欧元引入后不久,在几个国家都出现过对价格上涨的抱怨,但现在我们还是可以得出结论认为,至今为止,欧元对于价格稳定发挥了十分有利的作用。尽管少数商品价格受到冲击,但欧元区的通货膨胀率控制在2%左右,这完全符合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ECB)的通货膨胀目标。
从逻辑上讲,使用统一的货币——欧元有利于区域内部贸易。欧盟委员会估计,欧元区内部贸易量受此影响,提高5%到15%。而这部分贸易量的增加并没有牺牲其他方面的贸易流动。因此,增加的贸易量应该是贸易创造而不是贸易转移。欧元作为世界货币的地位被稳固地建立起来,所有欧元区国家的政府债券都保持低收益率,这一切都显示,市场信心充足。
欧元区当前的窘况起源于2008年,债务问题紧随全球金融危机而来。市场风险认知的改变,使得国债不再被定义为无风险投资。尽管整体来看,欧元区仍然是一股强大的经济力量,但其成员国的债务水平却各自得到不同的评价。这是迄今为止第一次,市场开始将各个欧元区国家区分开来看。
凭借历史上持续的低债券收益率,某些成员国被允许累积借款以致债台高筑,而现在他们因其相对较高的债务水平而受到严格审查。这些国家中,有些甚至还持续拥有高额的经常账户赤字,导致大量私人外债的出现。此外,一些成员国国内资产泡沫的破裂令其金融业出现了问题。
在经济增长、金融稳定的时期,这些国家尚能够偿还其债务。但到了危机时刻,这些特异因素理所当然会成为市场的焦点,并开始威胁到欧元区整体的稳定。
尽管“不救助”条款做了一些先期制约,但欧元区还是必须采取行动,以防止其成员国破产甚至造成潜在的毁灭性后果。为此,欧洲金融稳定机制(EFSF)被建立起来。该机构能够在严格的条件约束下向困难国家提供贷款。为敦促各国执行必要的预算纪律并推行经济改革,这些条件是必需的。如果缺少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受援国难以受到鞭策去解决根本性问题。
警示信号
此次债务危机来得并不突然,警示信号已经出现了很长一段时间。首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即《稳定与增长公约》)中规定的预算规则并未被遵守。在缺乏市场压力的情况下,呼吁更完善的财政纪律只会遭人耻笑。欧盟委员会主席曾称《稳定与增长公约》是“愚蠢的”就体现了这一点。欧元区成员国普遍不愿意遵守预算规则,甚至引发了一场官司并对《稳定与增长公约》做出了修订。在所有这些讨论中,各国均被允许不经审查地累积举债。
其次,EMU并没有在欧元区实现原来所预计的经济一体化形势。一些成员国持续拥有经常账户赤字,有时由于贷款过于容易获得,这一赤字数额还非常大。在一个完美运行的市场中,我们期待生产要素的流动来调整这一赤字。但事实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欧元区内部劳动力和资本流动性的不足使得这种内部校正难以实现。
第三个警示信号是一些国家累积的经济失衡。举例来说,爱尔兰和西班牙自EMU成立以来一直保持高速的经济增长,而建筑业的繁荣更加速了这一过程。这一切都造成了泡沫经济,但对此,欧盟委员会除了更多关注以外做不了任何事。雷曼兄弟(LehmannBrothers)破产后,泡沫的破裂卷走了大量私人财富,破坏了先前公共财政的良好状态,也对金融部门造成危害。
出路
警示信号已经被注意到,相应的措施却未被采取,这一点显示出经济管理存在缺口。很显然,欧元区如果想在未来通过共同货币机制获取收益,这个漏洞就必须得到填补。更严密的经济监测和更严格的预算政策都是必要的。此外,欧盟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仲裁者也应有所作为,在必要时施加干预。
事实上,欧元区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新法规的采用加强了对欧元区经济的管理,并集中关注了上述三个警示信号。整个一揽子计划提供了一套制度,既能识别并指出可能对经济造成危害的不平衡状况,又赋予欧盟委员会权力向成员国提供建议,以指导其改善这种不平衡的状态。如果成员国不遵循这些建议,最终可能引致金融制裁。此外,财政规则和欧盟委员会的独立地位都会得到进一步加强。然而,全部工作尚未完成。荷兰将继续主张进一步提升危机解决方案并扩大治理框架:明确预算纪律,促进经济一体化,强化金融监管以及建立防火墙以解决流动性问题。
金融危机密布的乌云中露出了一线希望:敦促采取决定性行动的政治力量正在加强。因此我仍然相信,我们将能够在经济治理方面做出适宜的变化,以满足欧元区未来的需要。适当的经济治理措施到位后,欧元区将能够再次通过共同货币而受益。■
贾格(JanKeesdeJager)为荷兰财政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