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联邦政府制定的历史上第一个全国范围的《德国高科技战略》(2006—2009年),到2010年推出的《思想·创新·增长——德国2020高科技战略》,再到近期通过的新的高科技战略,涉及从基础研发到技术创新到商业推广全过程各领域、与创新活动相关的政策集合即创新政策,已成为德国政府再造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路径,也成为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另外,近年来德国联邦政府研发投入稳步增加,从1999年的155亿欧元提高到2010年212亿欧元。面对不断复杂、日趋细化的创新政策制定与执行,如何在政策实践中学习、调整、提高?面对不断高企的研发财政投入,如何化解“正当化”压力和形成“合法化”理由?德国一条很成功的经验就是不断完善和强化创新政策的评估。
形成文化。几乎所有的创新政策都要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创新政策的重要组成。上世纪八十年代德国创新政策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制度尚未建立起来,1985—1995年间总共约有50项创新政策进行了评估。经过近30年的探索、积累与完善,对创新政策及其所涉公共投资的评估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一项惯例、一条制度。仅2009年至2013年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和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就进行了60项评估,其中20项评估由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实施,40项由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实施。《创新评价——理解欧洲创新政策评估(2009)》课题中挑选了2002—2007年间在欧洲范围内的250项评估实践,旨在最大程度理解评价对于欧洲创新政策形态的影响。调查显示,德国形成了完备的评估文化,调查涉及的所有德国项目均在项目计划阶段设计了评估环节。对创新政策及其所涉公共投入,不仅进行评估,而且将之视为政策本身组成有效利用。如2006年联邦政府推出高科技战略时,就重点强调独立的结果性研究和引导性研究,对高科技创业资金、中小企业中心创新计划、创新潜力验证等相关子政策与子项目均进行了评估,并且将评估结果整合为创新政策的组成。
能力提升。创新政策评估的委托方与评估方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评估的专业化首先体现在专业协会上。1997年成立的评估协会(DeGEval)聚集起大量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持续发展评估理论,长期从事评估实践,有效改进评估工具。而且在长期的实践中,通过委托方和评估方之间大量的信息、经验交流碰撞,评估协会不断优化并确立形成一套完备可行可操作的评估质量标准。其次,评估机构以外,一些高质量的智囊团也积极审慎地参与评价创新政策。例如,德国研究与创新专家委员会(简称EFI),就是由德国政府设立的、由资深专家学者组成的智囊团队。该委员会的职责是为德国联邦政府提供科学建议,并定期向德国政府提供有关德国研究、创新和技术生产方面的研究报告。自2008年,EFI在年度报告中开始对创新体系进行全面分析,截至2013年底,EFI完成了约90项鉴定报告。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作为委托方,其意识与能力也在日趋专业化。如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积极参与由评估协会设计的“给评估委托方的建议”课题。这一课题专门针对公共组织和机构,使其具备独立应用评估工具的能力。并于2011年在预算委员会中设立了独立的“经费控制或评估”单元。此外,创新政策评估的一些机制安排也有助于提高评估的质量水平,如评估的公开招标和外部评估师的参与等等。
系统联动。在坚持以资金使用与绩效评价为核心的实证主义评估路线的同时,创新政策的评估越来越系统化,越来越注重与其他政策领域的联动。总得看,德国创新政策的评估,坚持“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作出战略性决定”的原则,专业的评估实践以经济学为主导,重点关注所涉公共资金投入的必要性、目标选择的合理性以及投入路径的有效性。正如由欧洲经济研究中心公司(ZEW)、瑞士研究机构prognos、曼海姆大学中小企业研究所联合所做的《中小企业创新的系统评估》(2011)中所鲜明提出的,“系统评估、整体评估资金计划,包括可衡量性、目标可达成性、项目进展效率、在国家范围内科研资金的定位,以及与其他国家相似计划的对比”等等。同时需要看到的是,正如今年德国联邦政府公布的新的高科技战略强调的五大支柱,广泛涉及能源、环境、健康、交通甚至是社会与法律政策等诸多方面一样,创新政策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复杂,涉及的主体越来越多,与总体格局的其他政策领域交叉互动越来越紧密。在如此复杂的政策体系与政策互动中确保创新政策评估的有效性,越来越重视充分考虑政策中行动单元的操控性、项目与资金投入的相互反应,越来越重视在以往相对明确的以效率为核心的实证评估基础上更多考虑到复杂系统间的互动、干预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