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现阶段我国农村脱贫攻坚已取得了决定性成就。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衡量,2012—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数从9899万减至551万,贫困发生率从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超过1000万人、累计减贫接近1亿人,这在人类减贫史上堪称“奇迹”。2020年我国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由此迈向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征程。
在此背景下,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一方面,今年我国将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后续贫困治理的重点将从农村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实施方式从政府给予“第一推动力”转向农民的内生发展能力,实施工具从政府提供的短期资源投入转向深化体制机制,实施内涵从侧重经济维度转向农村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市场机制、内生动力以及整体发展,是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基准,这些基准必须与乡村振兴战略这个长期安排对接,才能真正落地和实施。另一方面,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之后,城乡居民能够相对均等地分享发展成果。在这种情形下,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将站在新起点,更广泛地动员农民参与建设。同时,我国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制度探索和经验总结,对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利条件。概言之,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重心和方式转型的客观要求,是乡村振兴战略向纵深方向拓展的内在需要,是动态解决我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
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面临新的时代背景
当前我国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上仍面临着挑战。具体表现为:农村贫困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概念,当前还存在贫困县未摘帽、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的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边缘人口、已脱贫人口还可能面临返贫的风险。当前要素整体上呈现由乡到城的单向流动方式,工商资本等现代要素下乡相对较少。农村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龄化率急速上升并超过城市。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民在收入、消费、社会保障资源以及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仍处于不利地位。例如,2018年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74.60%和38.40%,农村信息化进程相对于城市明显落后。
现阶段我国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也具备有利条件,这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财政动员能力和城乡收入水平都有了显著提升,这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发展理念。伴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我国对发展战略和发展理念进行了适宜调整,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三是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一个典型的低收入国家发展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上中等收入国家,当前正在迈向高收入国家。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乡村蕴含的生态、文化等功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农村产业面临着融合、再造、转型和生产率提升的重要契机。四是制度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认识深化和经济实践中形成了基本经济制度。农村精准扶贫再次凸显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性、有效性,这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借鉴。
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需采用组合方案
今后,我国减贫的工作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工作方式也将转向常态化推进。这意味着脱贫攻坚必须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互嵌套,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中形成二者的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包含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多个维度,据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必定要采用组合方案来推进。
一是产业衔接,即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和产业链增值分享机制。解决相对贫困需要推动产业发展,使贫困户依靠产业发展获得脱贫的持续“造血”能力,而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个要求即是产业兴旺。从这一点看,应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链增值分享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紧密结合。我国正从上中等收入国家迈入高收入国家,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在发生变化。应基于这种需求结构转变,通过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优化创新环境等改革措施,以及农业功能拓展、农业形态重塑等方式实现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同时,依托产品提供、就业创造、要素入股、土地分红等方式,完善农村产业链增值分享机制,使农村广大成员在产业融合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
二是主体衔接,即加快农村人力资本提升和主体多元化进程。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均要依靠农村微观主体,农民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共同基础。就动力而言,我国应注重培育农村脱贫先进典型示范、加强城乡间和地区间的人口流动,在增强“比较”和“竞争”的基础上激活农户的发展意愿。就能力而言,我国应增强针对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在巩固基础教育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农村职业教育给予更大的财政金融支持,培育更多有技术、善管理、懂经营的“新农人”,形成农村经济主体多元化且彼此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
三是组织衔接,即放大农村多种集体组织对农民的带动功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都与农村集体组织的职能紧密相关,可通过激活农村集体组织来实现两者的衔接。这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充分发挥“村两委”的带动作用,健全村民和“村两委”的利益链接机制,推举具有责任感和市场经营能力的成员组成领导团队,带动集体实现农村资源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二是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辐射功能。当前我国农村出现了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我国应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深化农村要素市场改革,降低城乡市场交易成本,为这些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条件,使其能够同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
四是要素衔接,即推动要素双向流动及其农村组合方式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系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放在城乡联动的大框架中来推进,促使城乡要素从单向流动转为双向流动。为此,我国要进一步疏通城镇劳动力、工商资本、技术、信息、数据下乡的障碍。特别是通过完善农地制度,使农地配置在产业融合发展中拥有更大的空间,赋予农地经营者更为稳定的预期,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各类要素的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以此激励城镇现代要素更多流入农业农村。这种城镇要素流向农村的过程,也是农村要素组合方式创新的过程,它改变了农村要素的供给规模、结构特征及其组合方式,从而会推动农村产业的多样化和高附加值化。
五是制度衔接,即凸显基本公共产品的兜底功能和普惠性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均受制度安排的影响。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据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减少要素配置中的政府介入,促使价格更准确地反映要素稀缺度,降低交易成本并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应加快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进程,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力度,促使城市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使城乡居民获得相对对等的基本保障资源,由此更充分地体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兜底功能和普惠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