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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定义了“二十四史”

 “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作为二十四史的开篇,司马迁的《史记》以“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主旨,“不溢美,不隐恶”, 继承秉笔直书的原则,以实录精神取材、五种体裁编纂,忍辱发愤,写成记述中国自传说时代至汉初数千年历史的第一部完备巨著,标志着中国史学取得了划时代的进展,为中国史学开创出一个全新的时代。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称其父、自称均为“太史公”。后人也附会汉武帝时设太史公一职,是位在丞相之上的高官。但实际上太史仅是奉常的属官,名列九卿之下,更不可能在丞相之上。司马迁父子前后相继担任的都是“太史令”的职务。在上古时期史官地位尊崇,所以“太史公”应该是当时普遍流行的人们对史官的敬称。在汉武帝建元、元封年间(前140—前110)长期担任太史令的司马谈,早就有绍续先人、恪尽史职的志向。他希望能够接续孔子著《春秋》的传统,记述汉兴以来“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的事迹,使之显扬于天下,并且已经着手完成了部分书稿。然而,元封元年(前110),汉武帝封禅泰山,作为史官的司马谈却未能随行,这让他感到了无比的耻辱。封禅的实质是接通天地,沟通天人。但武帝却将史官摒弃在外,无疑是对这一职位最大的侮辱,由此,司马谈“发愤且卒”,临终之前 “执迁手泣”,悲叹“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他仍不忘谆谆告诫司马迁要延续家族的荣耀,继承父亲的志向,“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得到司马迁的承诺后才不无遗憾地舍下毕生志业而去。

二十四史的由来

       大一统王朝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确立,同时也伴随着史官的流散和史官职权的降低。司马谈发愤而卒、司马迁被阉割,恰如帝制下的史官之象。从司马迁记述司马氏家族世系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与其说司马迁在写家族的兴衰史,不如说是在写史官的兴衰史,并由此窥见政治的兴衰变迁。在司马迁之后,太史令不再世袭,撰写史书人的不一定就是太史令,以往那种由独立于天子的天文官掌管修史的情况消失。

        二十四史的第二部《汉书》的作者班固的职务是兰台令史,此职务原来是御史大夫的属官,在当时是掌管天子手头文件的官员。其后的二十四史,均为奉敕编修。其中三国、后汉、宋、齐、魏、梁、陈、北齐、周各史,为著作官之作,仍属个人纂修。自《隋书》 《晋书》始,旧唐、旧五代、新唐、辽、宋、金、元、明史,不再是个人之作,而是皇家利用史馆纂修,为修史制度化的产物。其间,李延寿改写南朝史、北朝史,欧阳修改写五代史,是史家私修、皇家认可者,为二十四史纂修中的特殊情况。

       二十四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 《陈书》 《魏书》 《周书》《北齐书》《南史》《北史》《隋书》《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共有3229卷,约4700万字。从第一部《史记》记载的上限黄帝算起,到最后一部《明史》记述的下限崇祯十七年(1644)为止,记述中国历史赓续4000多年。在二十四史中,除了《史记》是完全的通史,《南史》《北史》是将几个断代连续起来的通史, 其余都是皇朝断代史,即完整地记述一代皇朝之始末。断代史首尾衔接,这样,中国从黄帝以来的历史均有文字记述。

    二十四史是到清朝才出现的称谓。最早出现的名称是“三史”,指《史记》《汉书》《东观汉记》。吴王孙权曾对吕蒙说:“我掌管军政事务以来,阅读‘三史’和各家兵书,自以为大有补益。”《东观汉记》到唐朝中期以后逐渐亡佚,中唐以后的“三史”,一般是指《史记》《汉书》《后汉书》。从魏晋以至唐朝,三史往往与六经并列,称“六经三史”。后来加上《三国志》,称为四史,也叫“前四史”。唐朝还有“十三史”的说法,出现了像吴武陵《十三代史驳议》之类的书。“十三史”指的是《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 《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到了宋朝,又有“十七史”之名,如南宋史学家吕祖谦就编了一部《十七史详解》。十七史,就是在十三史之外,再加上《南史》《北史》《唐书》《五代史》。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被元军押解到大都以后,就曾说过“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说起”的话。明朝在十七史以外,加上《宋史》《辽史》《金史》《元史》,称为二十一史。顾炎武主张“二十一史”加上《旧唐书》,合刊为“二十二史”,但未得官方承认。乾隆时期出现的“二十二史”称谓,是增加清朝官修的《明史》。此时在乾隆的批准下,《旧唐书》终于“转正”,是为“二十三史”。乾隆朝开四库馆,修《四库全书》,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宋初薛居正等修的《五代史》(为了与欧阳修的《五代史》区别起见,此书称《旧五代史》,欧书称《新五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二十四史”。 

《隋书·经籍志》的序说:继 《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国志》之后,“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当乾隆钦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称就被“二十四史”所专有,取得了“正统”史书的尊崇地位。

   1920年,柯劭忞完成《新元史》。次年,时任大总统徐世昌明令将《新元史》定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同意将《新元史》列入,而主张将《清史稿》列为第二十五史,或者主张将两书都列入正史,于是又有了“二十六史”之名。然而“二十六史”不过是学界的一个说法,没有像“二十四史”那样得到官方的律令式的确认。

二十四史之所以被称为正史,既与这些史书在中国史部书籍中的地位有关,也与历代皇朝宣扬正统观念有密切联系。 

“正统论”

    将二十四史视为正史,虽然到清朝才真正地明确下来,但其实唐朝以后的统治者已有这个思想倾向了。唐朝设立史馆,由宰相监修前代史,以后形成制度,即当一个新朝建立的时候,都要修前朝史。修史的目的,一是总结前朝兴亡的经验教训,二是通过书写历史来宣布自己的胜利,证明本朝的合法性。唐朝以后的封建王朝,对修史工作都很重视。一般是皇帝特下诏书,明确正统,委派宰相监修。修成的史书遂成为钦定近代历史教科书,并且排挤前朝的同类史书。朝廷牢牢掌握修史大权,禁止民间私修国史。这样,一朝一史的局面逐步形成。“正史”也因此被打上了官方色彩。

    汉明帝曾对班固等人说:“司马迁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讥刺,贬损当世,非谊士也。”这既是对司马迁的批评,也是婉转地告诫班固等人不可学习司马迁微文讥刺。对于明帝的话,班固自然心领神会,他批评《史记》把汉家“厕于秦项之列”,认为“汉承尧运”,故“断汉为代”,著为《汉书》。他作《汉书》就是要论证汉之统治得天之正统,也含有总结历史经验为现实政治服务的目的。在指导思想上,《汉书》也变成了“网罗一代”“述叙汉德”,变通史为断代,开纪传史新格局。

    政治家讲正统,是争取本朝在历史顺序和现实格局中的地位。自秦开始,历代政治家沿着推论五德之运和论大一统两个路子来争取正统,以确立本朝在历史序列中的位置。从《汉书》开始,“正统论”便成为史家修史的指导思想。三国时期,魏、蜀、吴割据几十年,魏、吴均有史官修其国史,推奉正朔,各为正统。而陈寿做《三国志》,不再局限于魏、蜀、吴各自为政,用统一的眼光剪裁三国国史,反映从群雄割据到三足鼎立,最后进入一统的客观历史过程。记述三国史事,有合有分,合则为一整体,纪魏而传蜀、吴;分则各存系统,各为正朔、各有纲纪。南北朝时期,政权对峙,各为“正统”,所修“国史”无不为自身政权多所讳饰,对并存的其他政权多所诋毁,三部断代纪传史——《宋书》《南齐书》和《魏书》“南指北为索虏”“北指南为岛夷”。南北各国“莫不自命正朔”而指斥对方为僭伪,南北方都重视自己在史书中的位置。辽金宋元时正统之争再次发生。宋初不承认梁(朱温建立的后梁)为正统,但欧阳修认为梁有土地、人民和社稷,不得斥梁为伪,这是为了宋的统系,而不得不承认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为正统。元代修史,杨维桢等人主张以宋为正统,以辽金为载记;有人主张以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辽金为北史。最后,脱脱采用“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的折中办法,认为三史各与正统,即承认辽金宋的正统地位,从而承认元续辽金宋的历史地位。 

      在明代,学者对于元代“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修成的三史很不满意,于是,重修三朝史的建议又多次被提出,杨维桢的主张得到学者的赞同。王洙修成《宋史质》一百卷,以宋为正统,立本纪,将辽、金列为外国,并且尽削有元一代之年号,不承认元朝为正统,于南宋末便以明朝继之。清朝修史,对华夏族人的正统观念十分敏感,在三朝正统问题上,认可杨维桢之说,以元承宋为正统而排斥辽、金,其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和正统性。

      自班固著《汉书》,“正史”便成为史学的重要门类。《汉书》以一个皇朝为“正统”,符合改朝换代的政治需要,开创了“国亡史作”的先端,其后各“正史”多沿用其例。不可否认,这样所编修的“正史”不可避免出现曲从权贵、为统治者“溢美”“隐恶”的情况,但中国史学“秉笔直书”的传统和精神一直存在,“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的思想一直是古代史学的主流思想。而且,用正统观念把历史联系起来,国家政权被列入“正统”系列而取得了在历史上的联系,并使文化制度也得以延续下来,成为中国文明连续性的重要载体。正如白寿彝在《中国通史》导论中所言:“中国文明在文化发展史上未曾有断裂现象,……学术传统 (其中尤其是直接反映历史连续性的史学传统)的连续性,这是一种文化的精神内容的连续性。”

       所以,二十四史中虽不免存在糟粕,但从总体上说,它们是认识、研究中国古代历史的基本材料,是民族文化遗产的瑰宝,并对今天的人们一直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中的精彩段落如《鸿门宴》《廉颇蔺相如列传》等因入选中学语文教材而伴随着几代人成长,至于高考,二十四史更是几乎垄断了文言文阅读部分。

“国可灭,史不可灭” 

自北宋徽宗、钦宗被虏,至元顺帝弃京城北奔, 241年中,中国历史上连续出现四次“灭国”大事:金灭北宋(1127)、元灭金(1234)、元灭南宋(1279)、明灭元(1368)。这一连串的“灭国”事件,都是武力征服的结果。在如此巨大的变革面前,修史又有了新的意义。

作为亡国遗民,面对灭国的现实,复杂的内心世界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交错,生出“国灭史不灭”的理念,希望通过写史来保留对昔日的追忆。新建皇朝,特别是金、元两个政权入主中原后,迫切需要从先前的中原皇朝学习为政之道。了解被其所灭之国的文物制度、思想文化,也需要通过修史来加以总结。自以杨维桢为代表的“治统”即“道统”观念体系提出以后,谁掌控天下,谁即为“正统”,因而修“被灭之国”史,便成为“灭人之国”者显示其“正统”地位的一种文化标志。

    这里,“国可灭,史不可灭”的“史”字被赋予了“文化”的含义。“金、元灭人之国”,均是以少数族采用武力征服手段达到的。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后,如果完全摒弃先前的文明,必然造成文化断层,出现文化断档,无法治理人口数量大大超过金、元的两宋遗民。而其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维系两宋的文化传承,特别是南宋盛行的理学思想。“国可灭,史不可灭”,在这里演绎为“国可灭,文化传统不可灭”,修史逐渐成为文化承传的一种重要手段。国可灭、史不可灭的历史信念,在宋明以来的遗民意识中反映得尤为强烈。康熙十七年(1678),清廷诏请黄宗羲修《明史》,被黄宗羲拒绝。朝中大臣便推举万斯同为博学鸿词科,万斯同也坚辞不就。其后,黄宗羲觉得事关明史,不可不问,便动员万斯同赴京,并在赠别诗中以“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奸贤托布衣”相勉。当时,凡入史局者署翰林院纂修衔,授七品俸禄。万斯同遵黄宗羲嘱咐,上京后宁愿寓居于徐元文家,不署衔,不受俸,以布衣入史局,修《明史》,“白衣宣至白衣还”,意在以遗民身份为故国存史。万氏倾心修史,当《明史稿》草成后不久,病没于北京。万氏视史学为家国民族所托之本,矻矻不休,孜孜以求,为斯民存文献,为故国传史籍。中华文化之所以绵延不绝以至于今日,也正因为有士人以史学为奉身立命之大义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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