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就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座谈时指出:“我国历史上有很多防治瘟疫的医疗著作和方法。《汉书·平帝纪》记载,元始二年,‘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提出了‘隔离’是防疫的重要举措。”以此勉励广大科技人员和干部群众要科技主导、群防群治。
据《汉书·平帝纪》载,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遭旱灾、蝗灾,青州尤严重,老百姓四处逃荒。上至三公、卿大夫、使臣,下至一般官员献出田地、住宅给贫民,并组织捕捉蝗虫,减免租税,安置流民衣食居住,同时将患疾疫病人安排在一些腾空的房舍里,施药医治。这是中国关于防治公共疫情采用隔离方法第一次比较规范的记载。
瘟疫的产生,几乎与人类社会起源一样古老,它深刻影响并改写了文明进程。在西方创世神话中,众神之王宙斯送给潘多拉的魔盒里,既有幸福和爱情,亦有瘟疫和忧伤。中世纪晚期黑死病夺走了2500万欧洲人性命,占当时欧洲人口1/3左右;美洲“开拓者”用天花病灭绝原住民,加速了近代殖民化;西班牙流感造成数千万人死亡,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提早结束的原因之一。在中国,殷墟甲骨文已有“疟疾”“疾年”等文字,染病之邪气——“疠”字早见于《尚书》《山海经》等文献。《中国救荒史》统计我国正史上有较为详细描述的“大疫”,西周至民国有240次左右。
人类对瘟疫的认识与斗争贯穿了整个历史。东西方早期多用神、魔、星象学等解释其因,用巫术、祭祀甚至自虐等方法对治。之后,医巫分业,卜、祝、巫等神职人员的影响不断下降,医学成为主要手段。中国古代逐渐认识到,瘟疫与时令、气候、环境卫生等因素有关。但受直接观察手段制约,人类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真正认识到细菌、病毒等致病元凶。说到底,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的,不只是我们看得到的宇观世界、宏观世界,更有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微观世界——微生物群落。作为瘟疫元凶的某种病毒,有活性和自适应能力,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中国古代各级政府有较为完善的卫生行政体系,在疫情时建立诸如“疾官(馆)”“病迁坊”“疠迁所”“养济院”等隔离“病坊”,并从财政等方面宏观调控。魏晋时期,曾发生“以疾疫废朝”,即因传染病流行而朝廷停止办公。“朝臣家有时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虽无病,百日不得入宫。”历代名医还在长期战疫实践中,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发病时间、地域、季节等特点,进行病机分析、辨证论治,迅捷拿出救治方案,逐步完善起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医防治理论体系。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的中医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是中国对世界的一大贡献。
隔离需要制度性保障。采取法律措施,与传染迅猛的瘟疫做斗争是我国古代重要战疫方式。《礼记》将人与环境关系纳入礼法范畴,很早就有了保护环境资源和卫生的规定。描述战国时期秦国法律法规的云梦《封诊式》竹简,有专门诊断鉴定麻风病的“爰书”。晋代颁布《医疾令》作为医药业基本法。唐代的太常寺主管国家卫生业务部门,“岁给药以防民疾”,预防流行病、传染病是其所属部门太医署的主要职责之一。五代时,在监狱中设立“病囚院”防治疾疫。局部疫情由地方官直接处理,涉及区域较大则派太医及翰林医官出使巡诊及施药,朝廷无偿拨付。国家组织力量编纂医典、药典,把医药人才纳入考试制度,必要时直接对医药行业实行强制性管理,“疾疫者以医驰马救疗”,特殊情况下以天子名义颁行验方。
各类瘟疫即传染病的最大特征,即在人与人之间以及通过一定媒介传播致病。病毒需借助活的宿主细胞才能复制繁殖。在未找到有效对治疫情的药物之前,隔离并加以治疗,阻隔病毒延伸扩展,往往是最好的保护和积极的防治手段。自觉的隔离乃至强制的隔离,是对生命的负责。采取这种措施,是控制疫情持续蔓延和恶化的最有效策略。近代以来,全球相互联系逐渐紧密,防疫不再是单一国家和地区事务,而成为区域性甚至世界性事务。
人类与瘟疫斗争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维护世界人民公共卫生安全,需要世界大家庭各成员国的齐心努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顺势而为,把业已为国际社会认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进一步细化到健康卫生领域。大考当前,战疫未休,世界各国只有携起手来,共同应对,才能化险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