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是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进一步集成完善。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
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旨在通过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制定《意见》的又一重要初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意见》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有利于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参与《意见》起草的同志表示。
通篇贯穿“讲政治”的要求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意见》开宗明义,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确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朝着正确方向推进。
《意见》共5个部分,3个板块,通篇都贯穿着“讲政治”的要求。第一板块是第一部分,主要阐明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等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二至四部分,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3个方面作出规定;第三板块是第五部分,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意见》明确规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围绕“五个强化”,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意见》还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相贯通,强调“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比如,规定“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这是坚定维护党的政治原则的体现;规定“一把手”必须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这是履行政治责任的体现;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这是遵守政治纪律的体现。
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
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不是另起炉灶,而是着重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是《意见》的一个鲜明特点。
近年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建立起以党章为统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干,《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为支撑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这为制定《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薄弱环节。以2020年的数据为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党的十九大以来,通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曾担任“一把手”的为数不少。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确保党内监督科学严密、权威高效。
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文件明确的一系列制度规范,都是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这使得《意见》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助于《意见》的落地落实,更好地发挥出制度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