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提出要坚持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机制,实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提高核算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推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把差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是切实提高统计核算数据质量的重大改革举措。”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说。
破解GDP数据“打架”问题
国内生产总值(全国GDP)和地区生产总值(各地GDP)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5年我国建立核算制度以来,全国GDP和各地GDP采取分级核算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核算全国GD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核算本地区GDP。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加大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很大提升,地区与国家生产总值数据不衔接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然而,地区GDP汇总数据与全国GDP数据“打架”的问题依然存在。李晓超介绍,地区GDP汇总数据与全国GDP数据存在一定差距,在统计实践上是可以接受的,在各国统计工作中也比较常见。但目前我国的这一差距有些偏大。这种状况不利于正确把握各地经济形势,不利于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还影响了政府统计公信力。
“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对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相衔接,提高数据质量,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制定宏观经济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刻的意义。”李晓超说。
2019年实施统一核算改革
那么地区GDP统一核算改革推行后,最大的改变是什么呢?
“各算各账”变为“共同算账”!
李晓超介绍,改革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由现行的省级统计机构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共同开展的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将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遵循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核算,并统一公布核算结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基本衔接。
从核算主体看,改革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负责,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共同参与的统一核算。
从核算方法看,改革后,地区生产总值将依据统一的核算方法,利用地区与国家相衔接的基础资料,进行统一核算,确保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
从核算机制看,改革后,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制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制定和规范统一核算工作流程,进行统一核算。核算结果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