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个月,6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将主题聚焦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问题。细微变化在于,此次降低融资成本的重点更加具体,强调降低“融资实际利率”。
从去年以来,各部门“几家抬”多措施并举,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出现了下降。
据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透露,截至5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0.3万亿元,同比增长21%。五家国有大型银行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去年底增长23.7%,已完成全年计划的大部分,平均利率4.79%,较去年全年下降0.65个百分点。
4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曾提出,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确保今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去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
将实际情况与目标对比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降低企业融资利率上,各方面仍需努力。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此做了新部署。
首先,在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方面,向利率市场化改革要“红利”,即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降息”的目的。
当前,中国信贷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两个利率的运行存在“双轨制”。货币市场利率已经实现市场化,而信贷市场利率方面,央行还保留基准利率,不过从2015年10月以来便没有再调整过。
由于“双轨制”的存在,某种程度上也使得货币市场利率比较难以传导到信贷市场利率。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提出,“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这或意味着利率“两轨并一轨”将有动作。
所谓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实际上就是贷款基础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
所谓贷款基础利率(LPR),它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目前LPR报价银行团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组成,而发布的利率只有1年期的基础贷款利率。
有学者认为,目前央行政策利率和基础贷款利率之间存在一定幅度的价差,或意味着,在利率并轨改革中,贷款利率有较大的下降空间。比如央行给商业银行的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的利率是3.15%(期限1年),而目前贷款基础利率(1年期)为4.31%,利差有1个多百分点。
在完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机制方面,可以增加期限以形成贷款市场的利率曲线,更好的引导贷款利率。
其次,除了信贷支持,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还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
票据融资实际上已经成为支持小微企业的重要渠道。中小型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占三分之二。截至去年末,票据贴现余额5.8万亿元,同比上升48.7%。
而债券市场已是中国仅次于信贷市场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去年累计支持中小微企业注册各类创新债务融资工具3917亿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提出,今年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规模要大幅超过去年,力争达到1800亿元以上。
据了解,去年共有1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1245亿元。
第三,此次会议重申要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
4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提出,要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户数10万户以上。各地要尽早实现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5%的目标。
除了上述3招,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还决定,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记者 郑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