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时提出,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这是‘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主任许英明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市场合作是国际合作的新模式,也是凝聚更大共识、实现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促进“互利多赢”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
2015年6月,《中法关于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联合声明》首次提出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概念。这个国际合作新模式,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实现“三方共赢”,目前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日前透露,我国已与日本、西班牙、荷兰、比利时4个国家签署第三方市场的合作协议。另据介绍,我国与有关国家推动设立了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基金,中国的“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开发银行建立了第三方合作的市场基金,中车集团与德国西门子已在一些重点项目上达成了三方合作的协议,等等。
许英明表示,为更好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在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上有几个方面需要引起重点关注。
首先,需要推动中国与发达国家或新兴市场国家签署更多的第三方市场合作文件,将中国的优势产能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特别是利用中国中高端的生产线和装备制造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核心装备结合,向第三方提供新的产品服务,共同拓展第三方市场。
其次,需要有效对接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发展需求,提高针对性和精准性。如与法国、葡萄牙合作拓展欧洲和葡语国家市场,与俄罗斯合作拓展中亚市场,与巴西合作拓展拉美市场等。此外,需要更多金融机构助力、更多企业主体实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我国今年将大力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两两合作的同时,推进中国、投资所在国和发达经济体及其他经济体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在拓展第三方市场的同时,许英明认为,一些问题需要认真审视并加以解决。首先,要更加关注并克服第三方市场的规则障碍。第三方市场国家的法律、环保、劳工等政策差异较大,往往为产能合作项目经营带来不确定性甚至是障碍。未来,需进一步针对合作项目进行更充分的调研,联合克服制约因素,提高项目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效益;其次,需更加注重项目落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三方市场合作不仅仅是政府间的合作,更是市场化的合作,需要遵循商业规则和原则。特别是随着项目合作范围逐步从高铁、核电等领域向航空航天、能源开发、基础设施等多领域拓展,产能合作影响范围更大,需进一步提升合作项目的综合效益。(记者 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