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来了!日前,财政部印发通知,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30%或25%,试点期限暂定为今年一年。专家指出,目前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仍无法满足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此次出台的政策将有助于加快促进其发展,推动各地及时调整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对壮大乡村产业、推动农民增收是利好。
投保品种超200个
近年来,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较快的同时,其相应的保险也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投保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种超过200个,保险机构开发的各类保险产品超过800个,部分省份还出台了省级财政对市县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政策。
在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陈银宝不久前给自家的大棚蔬菜上了保险,根据承保合同,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因灾损失,每亩他最高可获赔约6000元。“现在心里踏实多了,不然一到刮风下雨等灾害性天气就提心吊胆,前年一场大雪让我损失了六七万元。”陈银宝说。
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安徽省几年前已出台财政补助文件,并持续加大力度。近年来,怀宁县相继推出大棚蔬菜、蓝莓、瓜蒌等多个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2012年以来,特色农产品保险累计为亳州市提供10.8亿元的特色农业风险保障,累计兑付赔款4763万元;2018年,黄山市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投入655万元,市县财政补贴470余万元,为6000余农户提供1.2亿元的风险保障……事实上,不仅仅是安徽,浙江、山东、广西、四川、贵州等地近年来均纷纷采取措施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地方优势特色险种虽然发展较快,但整体规模与大宗农产品相比仍然偏小,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亟需中央层面出台政策给予支持。
实施差异化补贴
针对需求,此次财政部出台的文件提出,在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10个省区,对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
补贴比例方面,通知提出,在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同时,原则上,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不超过5%。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对本报记者分析,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很多都分布在中西部、边远地区,这些地区的财力往往较弱,针对性地给予更高补贴比例、对贫困地区给予优先支持等措施体现了区域差异,有利于更好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开展。
具体申请过程中,通知明确,申请奖补的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不超过两种,由试点地区自主确定。对已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保险标的进行保险产品创新,如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也将给予奖补政策支持。承办保险机构在承办县级区域,最近两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受到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
有助于农民增收
在叶兴庆看来,此次中央财政出台奖补政策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将增强农户应对相关风险的能力,提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的稳定性。“从农业保险发展的角度来看,过去几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更多把重点放在大宗农产品上,此次适当转向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是一个积极信号。”叶兴庆说。
根据财政部数据,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品种由2007年的种植业5个扩大到种养林3大类共16个品种,如水稻、小麦、糖料作物、油料作物、育肥猪等,基本涵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其中,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覆盖面接近70%。但对于数量相对更多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如肉牛羊、杂粮豆、瓜果、蔬菜、茶叶、药材等,尚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财政部表示,出台奖补政策可以在地方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品种纳入补贴范围,形成“大宗农产品+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的完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满足不同种植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切实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叶兴庆认为,给予奖补应体现激励导向,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调动各地的积极性;同时,在对象上,既要覆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也要将小农户纳入其中,助推农民增收。(记者 邱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