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争取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乡村治理事关国家治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显著。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自治法治德治结合
“进村道路已经硬化,今后如何利用好这条路?”“如何整治村内外的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在江西赣州定南县天九镇红阳村的一面院墙上,“阳光问政乡间院子会”几个红色大字十分醒目,70多名村民在这里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镇、村相关负责人一一作答。当地创新农村协商议事形式,利用“乡间院子会”的形式,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增加了村民满意度。
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的主线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说,自治、法治、德治是乡村治理的不同方式。要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基层群众自治实现良性互动。
实现乡村善治,要综合利用现代治理手段和传统治理资源。今年9月,《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文发布,为进一步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指明了方向。此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基层党组织是关键。目前,全国约有128万个农村基层党组织、3500万名农村党员,这是乡村善治最坚实的基础。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说,要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同时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全程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吉林省开展乡村两级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今年以来,共调整优化村书记343名,提拔使用第一书记474名,召回不胜任的第一书记81名。省市县三级培训轮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5.4万人次。针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治理无钱办事问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产业扶贫,重点推广“支部+企业”“支部+合作社”等发展模式。
浙江省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打造集成社会治理各项功能的全科网格,98%以上问题在乡村得到解决。在全省所有乡镇组建“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乡镇和部门派驻机构的力量下移。
建设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乡村治理的重要方面是要看农民的精气神旺不旺、乡风好不好。近年来,在一些农村,有悖社会公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各地探索解决之道,倡导发展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广西厚植乡村德治土壤,实施文化繁荣兴盛工程,强化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文明创建行动,打造1420个文明村镇、14.1万家星级文明户。积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在94%的行政村建立了“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赌会),进一步提升了村民群众参与以德治村的积极性。
目前,全国许多乡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在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看来,源于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一直是传统的农村治理基本规范。村规民约逐渐转化为农民与集体、他人之间利益调整的重要依据。今后要将指导规范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村规民约中带有歧视性和违法的内容,发挥好其在弘扬公序良俗方面的积极作用。(记者 乔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