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记》中的芸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一个女人”。
芸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亲人只剩下妈妈和弟弟,当时穷困的家徒四壁。
芸年纪稍微大后,凭借自己的女红手艺为别人做一些针线活,养活着一家人。后面她的弟弟求学认字读书的费用也是她出的。
因为芸能背诵《琵琶行》,有一次在翻到该书,就一字一字的对照着认,这就开始了自学认字。芸在学做针线活的空闲,通过慢慢自学也渐渐学会吟咏诗词。
芸和沈复结婚后,常常陪沈复在闺房中谈诗论书,赏雪饮酒;也敢于女扮男装去看庙会,主动为丈夫谋妾室,为公公找姬妾。正式如此,芸也是一个凄惨的女人,努力讨好周围的人,却还是失欢了,失欢于婆婆,失欢于公公,失欢于小叔子,失欢于家奴。
芸所处在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下,加上她出生卑微,导致她越是在乎别人对自己怎么看,一心为别人着想,却不想别人却早已对她成见颇深。
芸为了讨沈复喜欢,心心念念的为丈夫挑一名精神上、容貌上都契合的小妾,最后事情没有办成功却惹的一身骚,被婆家人认为芸和青楼女子有啥牵扯。
在沈复同他父亲在海宁时,芸为了讨婆婆喜欢,芸主动担起写家信的活。后来,家里偶然有些闲言碎语,芸的婆婆就开始怀疑芸在家书里描述不对,后来干脆就不让芸写家书了。
沈复后来又陪父亲去刊江做官僚,他的父亲说他出差在外,一直劳苦奔波,如果能找到一个陪他去外地照顾他起居的人就好了。沈复告诉芸后,芸私自托媒人开始给公公物色,而这过程中芸并没有告诉沈复的母亲。最后沈复母亲知道后,芸失欢于婆婆。
芸的公公在外面当官僚时,不知道为什么很久没有收到家书,后面看到来的家书不是芸的笔记。以为是芸不想代写家书了。芸的公公开始对芸产生成见。
后面,沈复的弟弟向邻居借了钱,芸做的担保人。被追债人讨上门后,公公以为是芸背着丈夫跟邻居借债,还进谗言诽谤小叔子,最后芸被公公赶出家门。芸失欢于公公。
古代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芸自学成才,但是思想还是被旧社会给荼毒至心,认为夫家至上,不由得让人觉得社会能杀死人。
管中窥豹,这居然让我们明白这就是传说中千年以来难解的婆媳关系难题。所幸现在已经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妇女也是半边天。女性已经不需要求别人欢心,不用担心失欢于别人。不是自己的事情就装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懒惰未必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