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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读书笔记

原始的感觉虽混沌,但真实猛烈,故可贵。

毛姆也没法说出思特里克兰德转变的原因,这是编不出的,就是因为他明白在文明的自我约束中反文明太难进行下去,太难彻底获胜。“一个单凭生命本能的征服欲、蛮力待人处世的人,在现代社会中将寸步难行,甚至被视为一个异类。他们固有的自然本性在调节复杂化的人际关系方面,显得无用武之地而为社会所不容。”

毛姆这样塑造出思特里克兰德,实在是伟大的。但要我说出几个词概括他,我只会语塞,然后给一个词语:“红毛”。千万的如刚烈、野蛮、冷漠等形容词,都不如这一用于肖像描写的借喻来的鲜活。

特里克兰德是人性的寻根者,但他的的确确先得是现代文明的“受害者”。在他追求自己心中那团恶魔般的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意义重大的东西的整段旅途中,他可以变得比塔希提岛上的那些土人们更加“原始”、野蛮,但这是现代文明视角下的野蛮的含义。在“红毛”的身上,不可能不留下现代文明与资产刻下的创痕,成为一个纯然的原始人,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的阅读体验也不会允许我们读到这样一个画家形象。所以你看他后来的模样,“下巴上全是红胡子茬……脸相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耽于色欲的感觉。”他笑起来都是“咯咯地笑”,面部要么是毫无表情要么就是讥嘲的神色;再后来就是,“衣衫褴褛,大鼻子和炯炯发光的眼睛,火红的胡须,蓬乱的头发”,“他的整个外表非常奇特,因为太古怪了,反而不显得那么丑陋。

他的笨拙的形体给人以高大森严之感。”包括他怎么说话,都是“那些早被人们用得陈腐不堪的词句、粗鄙的俚语、既模糊又不完全的手势”;叙述者始终在强调的是,他无法描述思特里克兰德的外表给人的感觉,他也说他完全没有办法通过他的外表判断出他是哪一类人。但这样的躯体无时无刻都彰显出一种病态,正如他的画一样,他的外形也叫任何人感到不同寻常,或者说,叫人内心不平静与不安。而他的内心,直透过那层肮脏的薄皮的精神世界,却叫人看得分明,不是说你看得出他在想什么,而是说你看得出他在朝向何处,总之不是城市,不是人群。

“但你却不能说这是邪恶的魔鬼,因为这是在宇宙混沌、善恶未分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原始的力量。”,你凝视他,你感到空灵,感到强大的吸引力。因为那是原始力量的召唤,是你现代欲望的暗流下的天性的磁石在响应。

我感到人物的出场,几乎有些照着递进的顺序排下去,作者称这只是他选择简单的正叙的呈现。出场的人物仿佛越来越远离都市,越来越接近森林,或者说,接近思特里克兰德。不是指身处何处,而是指心处何方。

我之前一直想不通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从不对自己的画感兴趣,做完后一点也不可惜,要么蒙尘落灰,要么送人,要么烧毁。“我”也曾质疑过,他追求内心的东西的方式是不是选错了,不应该选做个一个艺术家。但大概思特里克兰德从没想过要做画家,他只是要画板颜料,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是,他只是恰巧选中了绘画。因为一个人如何被突然触发,想要回归原始,是没有定轨的,没有模版的,其实这也是上帝的恩赐,每个人都是随机的。再说了,原始人哪知道艺术是什么,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绘画”,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来说,也许果浆作颜料都是好的。

尽管他常给人以冷眼,你却想要接近他,细观他。这是因为那套习俗礼教在他身上都不复存在了,因而野性、自然在他各处的毛孔与孔洞中准备跃出。人为的界限被打破了,因而混沌的感觉也来了。界限没了,所以感觉混沌,让人找不到言语形容,但那感觉鲜明。你知道你见到了思特里克兰德,你就有了那种,你本来就应该拥有的最原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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