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闻大名,存在主义哲学的代表作之一,但更喜欢之前的译名《局外人》。前文细致到喝咖啡等细节的流水账记录(前90多页想弃书),在主角杀了人后的审判开始展现用途,景物和动作描写与众不同,如人是“挂”在车杆上,而不是常用的“倚”;心理描写,膜拜级别。该书经得起多角度的审读,再看可能有更深的感悟,初看拙见:
1.“荒谬”.运用道德和宗教审判(看到目瞪口呆状),群体无意识(让我联想起《乌合之众》的群体心理研究)。
2.罪犯独白.习惯跟随《Law&Order》与《The Good Wife》律师与检察官的视角看待案件,少留意罪犯的心理,怀疑某些冷漠的杀人犯也有主角等常人不能理解的心理,但作者从小事入手,让读者身临其境。
3.局外人.面对世人定下母亲去世一定要哭等条框的世界,主角如局外人,而自以为凌驾于主角的审判官们,可能思考都没主角深入,何尝不是局外人?大家用自己的标尺衡量他人。(联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父亲的忠告和用三角尺、直尺衡量他人尺度的香港公益广告)
4.虚无主义.主角对待世界皆无谓,假若世界都是主角这类人,毫无秩序可言,细思极恐。
5.主角在日常的审判输了,却在灵魂的审判赢了,如封面问道,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掩卷深思。
6.明明是主角,审判中却是局外人。辩护律师让他不要说话,或者按他要求说出该说的话,一堆人就此决定了他的生死,联想起现实的司法体制(法律效力等)。
7.过失犯罪与防卫过当?犯罪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刑法)
8.法的作用与价值,权利与义务(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