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研究》读书笔记好句摘抄
读书如饮水,爱喝水的人从来杯不离手,读书也同样让人上瘾。许多研究和实验表明,书能对人的思想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还能对人产生生物作用。
好书通常是公认的好书,不会因读者的年龄、社会地位和民族的不同而发生改变。下面要介绍的这本书,绝对称得上是好书,相信对你翻译有帮助。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请一定将其加入你的书单,因为读书是人生一大乐事。
1、在坚守“精确”的原则下,译者应该常常自问:“中国人会这样说吗?”如果中国人不这样说,译者至少应该追问自己:“我这样说,一般中国人,一般不懂外文的中国人,能不能理解?”如果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译者就必须另谋出路了。译者追求“精确”,原意是要译文更接近原文,可是不“通顺”的译文,令人根本读不下去,怎能接近原文呢?不“通顺”的“精确”,在文法和修辞上已经是一种病态,要用病态的译文来表达常态的原文是不可能的。理论上说来,好的译文给译文读者的感受,应该向原文给原文读者的感觉。如果原文是清畅的,则不够清畅的译文,无论译得多么“精确”,对原文来说仍是“不忠”,而“不忠”与“精确”恰恰相反。VII
2、这种貌似“精确”实为不通的夹缠句法,不但在译本中早已猖獗,且已渐渐“被转移到”许多作家的笔下。崇拜英文的潜意识,不但使译文亦步亦趋模仿英文的语法,甚且陷一般创作于效颦的丑态。长此以往,优雅的中文岂不要沦为英文的殖民地。IX
3、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
4、妙译有赖才学和两种语文上敦厚的修养,虽然应该鼓励,但是无法传授。同时,妙译只能寄望于少数译家,一般译者能做到不错,甚至少错的“稳静”,已经功德无量了。
5、“畸形欧化”是目前中译最严重的“疵静”,究其病源,竟是中文不济,而不是英文不解。事实上,欧化分子的英文往往很好,只是对英文过分崇拜至于泥不能出,加上中文程度有限,在翻译这样的拔河赛中,自然要一面倒向英文。所以欧化分子修改疵译,十之七八实际上是在改中文作文。XI
6、翻译是译句,不是译字,句是活的,字是死的,字必须用在句中,有了上下文,才具生命。欧化分子的毛病是,第一,见字而不见句,第二,以为英文的任何字都可以在中文里找到同义词,第三,以为把英文句子的每一部分都译过来后,就等于把那句子译过来了。事实上,英文里有很多词都没有现成的中文可以对译,而一句英文在译成中文时,往往需要删去徒乱文意的虚字兀词,填满文法或语气上的漏洞,甚至需要大动手术,调整文词的次序。所谓“勿增、勿删、勿改”的诫条,应该是指文意,而不是指文词。文字上的直译、硬译、死译是假精确,不是真精确。XI
7、事实上,今天的读者即使不懂英文,也不至于完全不解“西俗”或“洋务”,无需译者把译文嚼得那么烂去喂他。XIV
8、我认为讲中译英的书该用英文写,写给英文写作能力强,而不大能理解中文特点的人看。P3
9、少数派、求全派、学者,力求语文纯真的人,并不是没有用处的,这些少数和绝大多数不讲究语文纯真的人相对,仍然可以发生作用。就保存一国文化和增进人类互相了解而言,这种人是有功劳的。P5
10、翻译最重要的工作是思想,译而不思,虽然译得久也没有用,不但没有用,反而养成习气。见到一个字就固定给他一个固定的译文,见到一种英文结构,照样套用那个结构;不去细想那个字在那一句到底是什么意思,那句结构怎样改读起来才像中国话。资格越老,毛病越深,所谓思想,就是细心研究英文的原义,细读自己译文的毛病,细听中国人讲的话,细读中国的古文诗词,著小说,如《红楼梦》、《儿女英雄传》。P6
11、理想的译文是这样的,先把原文看懂,照原文译出来,看看念不念得下去,试删掉几个不一定用的着的字,看看是否有损文义和文气。如果有损,再补回来。试把不可少的字加进去,看看是否超出原文范围,增减以后和原文再校对一次。有些地方是否译错,语气的轻重是否恰如其分,原文的弦外之音译文里找不找得到?原文的意思要消化,译文的文字要推敲。P16
12、译者要有对文字的敏感,他要懂得作者在每个字眼,段落上用的心;他要预先感到读者对他的译文的反应,有时在他看来,译文已经好到极点,谁知读者看了,不是不懂,就是觉得好笑,或者以为他别有所指。译者要多读书,多思考,多向人请教、多练习,然后才谈得到有敏感。P33
13、译好就送出去,是很危险的,错落在别人手上,白纸上写黑字,赖都赖不了。P34
14、编百科全书的人,不免有点主观,也不免有错,所以一个题目多查几部百科全书比较有益,以免为别人的先人之见或错误所左右。P41
15、如果不是用英文国家的专门名词,即使那个字像英文字,也不可当它是英文译。办法是请教懂那种文字的人,或者查一本那种文字的字典。P44
16、不管社会民主到什么地步,对某些人有特别的尊敬也是应该的,民族英雄、著名学者、专业人士、教会领袖、妇女,都应该有个“位”。P67
17、他曾经和朋友游瑞士里的“曾经”是用不着的,只要在“游”后面加个“过”字。P71
18、翻译的人遇到对话,尤其要用心念出声来,看看像不像话,我们还不大会说话,第一是不敢,第二是字写不出,第三是不懂口语的特别文法,狄更斯写的对话何尝和英文正规文法,但却是活人所说的(尤其是下流人的),所以读来如闻其声。P97
19、英文在说明变化的程度的时候,往往要把过程叙明。如“河身突然变狭到宽不足一里。”这样译不流畅,我们可以把那个“到”字拿掉,用逗点来代替,意思一样明白。P101
20、“原来”和“因为”有别,这是一个前辈说的。原来可用来译for,“因为”可用来译because。一句用“原来”开头是中文里常见的,“因为”的前面一定要有一句什么话才行。P116
21、or这个平淡无奇的字也有一个陷阱,如bowel or large intestine,这个or不是“或”,而是“就是”,是说bowel就是largeintestine;又如,theRulerofDarknessorSatan,不要译作“黑暗的主宰,或撒旦”,因为黑暗的主宰是撒旦的别名。P128
22、译者的英文程度不管高低,大都可以看出英文里的对话(这是写在引号里的话),就是口语,没有文绉绉的文章,越是教育受的少的人越不文雅。为了传神,不合文法的话也照写下来,读到含糊不清的字要把音节简略,甚至只标出音来。作者有时要讽刺一种人,就故意把他的话说的很文雅,不是表明那人有学问,而是挖苦他。试看狄更斯笔下的Micawber,奥斯丁笔下的Collins,说的话都文绉绉的,就可以知道了。所以要译文贴切,就得要写恰如其分的话,找到口语里的字。如果原作写的是没有受教育的人的话,而译成学究式的不文不白的话,这个译文就要斟酌了。P132
23、英文里。许多场合中一个名词前面少不得加冠词,非a即the。但中文用不着这个冠词。P141
24、现在,我们一切的活动似乎不是“得到”,就是“做成”;不是“给予”,就是“取得”;不是“从事”,就是“进行”;不是“证明”,就是显示;不是“提供”,就是“接受”;不是“试图”就是“坚持”。英文里make,get,take,give,show,prove,provide,accept,attempt,insist等字本有heavydutywords的称谓,但中文里“提供”、“坚持”等字,却绝非三句话离不了的词语。一定拿来大用特用,势必把译文弄得乌烟瘴气,把中文糟蹋了。P144
25、如果曹雪芹的中文还算过得去(事实上大家看《红楼梦》都懂,都喜欢),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他写的中文翻译外文呢?省去英文你的a,the,my,his,her,I,we,he,she等等字眼,译文的意思仍然毫不糊涂,反而更明白晓畅,他人决不能拿“不忠实”来指谪译者,中国文字绝不在这方面落伍,也不会因为不肯用英文你的冠词和代名词而贫乏。译者如果在这方面多思想,态度就会改变了,译文也更好读了。P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