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童话故事。作者赛尔玛-拉格洛芙让主人公14岁的尼尔斯骑着雄鹅莫顿开始了一次冒险的旅行。尼尔斯是个不爱学习的孩子,调皮捣蛋,喜欢欺负小动物。有一次,他捉弄一个小精灵,不幸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他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跟随雁群开始游历瑞典大地。在这次旅行中,他游览了瑞典各地的风光景色,知道了更多的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机与苦难。最重要的,他明白了该怎样做人,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最终成功回到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真羡慕尼尔斯,羡慕他能有一次冒险的旅行,羡慕他能有一群善解人意的动物朋友,同时我也为尼尔斯能成为一个好孩子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尼尔斯为了取得大雁们的信任,主动帮助别的动物:他帮大雁们放哨,防备狐狸斯密尔;他想办法让人们放了母松鼠;将势强凌弱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城堡;又帮公羊们赶走了三只可恶的狐狸……俗话说得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尼尔斯帮助别的动物后,不但动物们非常感激他,连他自己都很高兴。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感谢,同时他也感受到了助人为乐的心情。
尼尔斯的故事不但吸引了我,他还告诉一个道理:助人为乐一点都不难。雨天里一把遮雨的伞;泥坑里一只搀扶的手;挫败时一句鼓励的话;黑夜中一盏指路的灯……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可以做到。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帮助身边有需要的人,做一个助人为乐、人人称赞的小学生,让爱点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