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逻辑的四大基本原理:
逻辑学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它适用于人类理性的因果推理,所以,我们可以说,逻辑学的基本原理,与人类理性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它包含以下4个原理:
1、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
2、排中律:对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都要有明确的“是”与“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某种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要么是真,要么是假,没有别的可能。
3、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这也被成为因果原理。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充足的根据,任何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我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
4、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
这些原理,拥有理性的人类早在生活中运用自如了,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而且是不能被证明的。
它不是由某些前提推出来的,它的存在也不依赖任何先行事物。接受了这些,科学才有根基,才有可能推动向前,不然就会永远止步在原地。
根据这些原理,我们来学习定义,以便和别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定义的方法是:
1、把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中;
2、确定它何同类中其它事物不同的特性。
二、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
但是要明白:或许现在你不能弄明白事情的真相,但是不确定的情节之所以可能出现,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确定性的经验。
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
除了在深度(源头)上,我们还要在广度(成因)上追根究底。书中介绍四种方法 (事物形成的四种原因):
动力因、目的因、质料因和形式因。
动力因:就是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的存在,或者改变它的状态;
目的因:就是它存在的理由,它存在的目的;
质料因:是指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形式因:是决定一个事物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特殊性质。
另外,在我们表述问题时,尽量学会使用直言命题(命题:一个可以做出真假判断的语言表述),也就是明确清楚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的命题。当然这个直言命题带有主观,就不一定是真的客观事实,需要论证。
三、关于论证
1、论证要素
论证可以是错综复杂的,因为它可能包含着许多命题,但是每个论证无论形式上多么复杂,其实本质上都是简单的。
它们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一是“前提”,即支持性的命题,二是“结论”,即被证明的命题。
前提是论证的基础,做出正确推理的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
在所有命题中,有些可能是“全称命题”,也就是说这个命题的说法适用于所有特定的个体。
全称命题体现了论证中的必然性,如果我们知道某个结论是对整个类别成立的,那么它就必然对这类别中的每个个体都成立。
但反之则不然,从特称命题就不能推导出全称命题。比如“一些女性是母亲”,不能推导“所有女性都是妈妈”。但这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如:“上海人如何如何......“,也就是以偏概全。
3、论证方法:三段论
论证的一个常用方法,是三段论。每一个M都是P。每一个S都是M。所以,每一个S都是P。
其中,M代表中项,P代表大项,S代表小项。中项是尤其重要的,因为它的人物是搭建起联结其它两项的桥梁,它是论证成功的关键。
比如:
每个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NFL)的成员都是专业运动员。
维京队成员都是NFL成员。
所以,维京队成员都是专业运动员。
三段论的根据是,首先确定M是P的一部分,然后确定S是M的一部分,从而推导出S也是P的一部分。三段论是一个整体包含局部的推导过程。
4、论证方法:演绎法与归纳法
任何一个论证,如果想要得到正确的结论,必须达到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它必须有正确的内容,二是它必须有合理的结构。
演绎论证前提必须真实而且相关,才能论证有力。演绎法得出的是必然性的结论,而归纳法得出的只能是可能性的结论。
归纳法则是通过提出系列的证据前提,来得出一个关于它们共性的可信结论。
是什么促使研究者为某个特别的现象努力搜集证据呢?是假设。整个的科学帝国,都建立在归纳推理的基础上。
说归纳法只是可能的结论,因为它没办法做到检查所有的样本。归纳法本质上是以整体中的某一部分作为样本来做研究,以此来代表全体。
关于论证总结:
前提必须正确,要有合理的论证结构,它是否能在前提和结论之间搭建起合乎逻辑的桥梁?最后,论证的力量,来源于它对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论证推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在现实生活中活得更自由自在。
2017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