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曹雪芹《红楼梦》“著作权”的新说,近些年时不时地冒出来,据说有60余家,动静比较大的有土默热的“洪昇说”,还有“吴梅村说”和“冒辟疆说”。三说中又以“土默热红学”最成气候,号称“石破天惊”,终于在洪昇的故乡杭州西溪立下了脚跟。但是,无论哪一说,无论怎么样对号入座,除了疑似之外,好像都没有拿出什么确切的证据。
那么,确定曹雪芹是《石头记》即《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有确切的证据吗?有,内证、外证俱全。
本人无意中也获得了一条佐证。拙文《一部<红楼梦>,哭倒玉楼人》曾附带提到,我在研读顾太清续《红楼梦》之作《红楼梦影》时,翻阅过她丈夫奕绘的《观古斋妙莲集》,发现有一首题为《戏题曹雪芹<石头记>》的诗:
梦里因缘那得真,名花簇影玉楼春。
形容般若无明漏,示现毗庐有色身。
离恨可怜承露草,遗才谁识补天人!
九重斡运何年阙?拟向娲皇一问津。
奕绘是乾隆皇帝的曾孙,他在诗中对曹雪芹的非凡才气十分欣赏,对他的怀才不遇、生活拮据的遭际寄予同情。我以为奕绘的这首诗颇值得注意,因为它足可佐证,曹雪芹作为《红楼梦》的原作者,当时他的“著作权”并没有什么疑义。
最近,读到李希凡先生为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而写的文章《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确证》,了解到,确证《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虽是胡适和新红学派考证的一大功绩,但是有文献确证,又并不始于他们。
比前面提到的乾隆皇帝的曾孙奕绘更早,乾隆时皇室贵族爱新觉罗·永忠就有赞美曹雪芹《红楼梦》的诗:
传神文笔足千秋,
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
几回掩卷哭曹侯……
这是对曹雪芹《红楼梦》“解味”者的真情流露。永忠是康熙第十四子胤褆的孙子,胤褆是雍正的同胞兄弟,却又在那场夺嫡斗争中给他和他的子孙带来禁锢和苦难,所以,永忠对曹雪芹在《红楼梦》表现的“情”感同身受。
永忠的诗又有题为《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姓曹)三首》。据考证,这个墨香是曹雪芹好友敦诚、敦敏的叔父,又是明义的姐丈。
明义是读过《红楼梦》的,也可能与曹雪芹有交往,他也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自注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造,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抄本焉。
李希凡先生说,无论是永忠的诗还是明义的诗,都已是红学研究中确证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最早的文献资料。至于非给《红楼梦》另外找出一个作者,不管那些遐想出来的论证说得多么天花乱坠,都不如曹雪芹亲友们的这些文字确证更有力,更有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