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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一直都很敬畏一句话:“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对于生死之类伟大的话题,我们如同蝼蚁窥视九尺垒塔,一叶蔽目。

如果一句话总结余华的《活着》那就是—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放下《活着》,我心中的石头并未落下,带着些许如同小时候做了坏事的快感,拿起了《许三观卖血记》,同是余华笔下的书,愿自己可以获得憧憬和感觉。

三观是丝厂送茧工,回家看爷爷知道了在村里面年轻人都以卖血为荣,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有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后来许三观娶了许玉兰。男人卖血才能娶到媳妇,身体败掉了会遭退婚,这个时代在我们听起来多么荒唐,可见在当时封建观念根深蒂固,而又没有人打破这个牢笼。

可他后来的卖血就完全是为了求生,为了妻儿的生活,为了儿子的前途,只有最后一次,他是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可就这一次,他的尊严被践踏,他就像蝼蚁,无可奈何的悲叹。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新血头狐假虎威的嘲讽。他就像是旧社会的残酷制度镇压着无辜百姓,压迫着底层人民。

其实,死亡就像是严寒的黑夜,而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余华在序言里讲明这本书写的是平等。可有时候平等到了极致,就是伟大。有时候,平等就像是那三盘猪肝,但伟大的却是迟迟不动的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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